當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當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和完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規範人力資源中介服務機構。
(三)負責就業促進工作,貫徹落實統籌城鄉就業發展政策,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實施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城鄉勞動者創業扶持政策,鼓勵和支持自主創業;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落實國(境)外人員在本縣的就業管理政策。
(四)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實施國家就業准入制度;擬訂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
(五)統籌建立覆蓋全縣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的統籌辦法;擬訂和完善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編製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依法監督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
(六)負責就業、失業和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八)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負責職稱、專家綜合管理和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推行博士后制度並負責管理協調工作;貫徹落實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當(回國)工作或定居政策。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貫徹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公務員法》及相關配套政策法規,負責職責分工範圍內機關公務員的考試錄用、任用、考核、獎懲、培訓、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等綜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公務員調任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辦法;貫徹落實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綜合管理政府獎勵和表彰工作;綜合管理機關工勤人員。
(十一)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有關制度和勞動關係相關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的相關政策辦法,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協調處理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來信、來訪和維穩工作事項。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農民工相關政策,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綜合協調、歸口管理全縣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規劃、相關政策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相關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胡琳:主持局政務、行政全面工作,分管招商引資工作。
陶鋆:主持局黨務、黨組全面工作,負責機關黨建、黨務公開、創先爭優、文明創建、關心下一代、組織人事、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梅萍:分管局就業股、職建股、局婦工委、就業中心,負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基層平台建設、人力資源市場、人口計生工作。
章興志:分管公務員局、監察和調解仲裁股、醫保中心、監察大隊、仲裁辦,負責普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維穩、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基建工作。
吳賢榮:分管局事管股、專技股、工資股、工會、黨總支、團支部、城鄉居民養老中心、人才中心,協助陶鋆同志開展黨務、黨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