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梓民
安徽省休寧縣第十七屆人大代表
郭梓民,2018年9月中旬,警方向休寧縣人大撤銷了提請刑拘許可的報告,縣人大對此事的審議已經終止。
安徽省休寧縣第十七屆人大代表、休寧縣海陽二中校長。
2017年3月1日,休寧縣海陽第二初級中學教師胡衛進因工資績效的問題與該校校長、縣人大代表郭梓民發生衝突。胡衛進稱自己被郭梓民毆打致肋骨骨折(二級輕傷)。經傷情鑒定后,休寧縣公安局於同年8月29日正式立案。據報道,郭梓民在警方要求下於2017年11月賠付給胡衛進部分治療和醫藥費用3萬元,但雙方並未就此事達成調解。由於郭梓民系縣人大代表,因此縣公安局於2018年2月報請縣人大常委會許可對郭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但截至8月底,縣公安局一直沒收到縣人大關於報告的回復。
2018年2月,針對安徽休寧縣人大代表郭梓民被指控打人致傷案,在警方向休寧縣人大常委會提請刑拘許可7個月後,又因提供證據不足等原因,撤銷了提請函,重新開展調查。
2018年9月26日,休寧縣人大人事代表選舉工作委員會主任汪春庭在接受採訪時表示,警方已於9月中旬向縣人大撤銷了提請刑拘許可的報告,縣人大對此事的審議已經終止。
郭梓民打人事件立案告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