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國縣人民政府
國家行政管理機關
興國縣人民政府是江西省贛州市興國縣的一級國家行政管理機關。辦公地址:江西省興國縣客家路8號。
(一)辦理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門和縣委公文呈(傳)閱事項,提出貫徹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二)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擬辦意見,報縣政府決定;
(三)負責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四)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組織和督促縣政府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五)根據縣政府指示,對縣政府各部門之間、鄉鎮政府之間、部門與鄉鎮政府之間相互協商后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決定;
(六)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對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縣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以及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貫徹執行落實情況;
(七)負責與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聯繫,組織、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八)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的印鑒管理使用和縣政府值班工作,處理來信來訪,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有關方面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九)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十)指導和協調全縣應急管理,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傳達上級和縣政府領導的指示,協助和協調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十一)負責全縣法制工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
(十二)指導和協調全縣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三)負責縣本級政府新聞發布工作;
(十四)負責縣政府機關和縣政府領導的後勤服務管理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做好來信、來訪的接待工作;
(十五)辦理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職務 | 姓名 |
縣委書記 | 李賤貴 |
縣委副書記、縣長 | 劉章宏 |
縣委副書記 | 張人富 |
縣委副書記、副縣長(正處級) | 李旭丹 |
縣委副書記、副縣長(正處級) | 潘薪如 |
縣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主任 | 李建華 |
縣委常委、人武部政委 | 李 敏 |
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 鄒芬芬 |
縣委常委、宣傳部長 | 鄧冬猛 |
縣委常委、組織部長 | 王 冰 |
縣委常委、副縣長 | 文 武 |
縣委常委、統戰部長 | 汪世海 |
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 梁 敏 |
縣委常委 | 任家胤 |
縣委常委、副縣長 | 申維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