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國縣人民政府

國家行政管理機關

興國縣人民政府是江西省贛州市興國縣的一級國家行政管理機關。辦公地址:江西省興國縣客家路8號。

主要職責


(一)辦理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門和縣委公文呈(傳)閱事項,提出貫徹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二)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擬辦意見,報縣政府決定;
(三)負責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四)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組織和督促縣政府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五)根據縣政府指示,對縣政府各部門之間、鄉鎮政府之間、部門與鄉鎮政府之間相互協商后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決定;
(六)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對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縣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以及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貫徹執行落實情況;
(七)負責與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聯繫,組織、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八)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的印鑒管理使用和縣政府值班工作,處理來信來訪,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有關方面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九)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十)指導和協調全縣應急管理,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傳達上級和縣政府領導的指示,協助和協調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十一)負責全縣法制工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
(十二)指導和協調全縣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三)負責縣本級政府新聞發布工作;
(十四)負責縣政府機關和縣政府領導的後勤服務管理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做好來信、來訪的接待工作;
(十五)辦理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現任領導


職務姓名
縣委書記李賤貴
縣委副書記、縣長劉章宏
縣委副書記張人富
縣委副書記、副縣長(正處級)李旭丹
縣委副書記、副縣長(正處級)潘薪如
縣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主任李建華
縣委常委、人武部政委李 敏
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鄒芬芬
縣委常委、宣傳部長鄧冬猛
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王 冰
縣委常委、副縣長文 武
縣委常委、統戰部長汪世海
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梁 敏
縣委常委任家胤
縣委常委、副縣長申維東

機構設置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應急管理局
教育科技體育局審計局
工業和信息化局林業局
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交管大隊鄉村振興局
民政局統計局
司法局城市管理局
財政局行政審批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金融服務中心
自然資源局供銷合作社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國資中心
交通運輸局自來水公司
水利局縣政府辦
農業農村局
商務局
經濟開發區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
融媒體中心
衛生健康委員會
退役軍人事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