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信訪局

呼和浩特市信訪局

呼和浩特市信訪局,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批准的《呼和浩特市機構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印發的《呼和浩特市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呼和浩特市信訪局是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呼和浩特市信訪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市委相關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信訪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呼和浩特市信訪局局長:劉學亮

領導信息


局長:劉學亮
楊 軍 職務:信訪局副局長
張科靈 職務:信訪局副局長
安慧雲 職務:信訪局副局長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和市委、市政府關於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承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批辦的信訪案件的交辦、督辦、結案等工作;負責指導市委、市政府各部門、人民團體及各旗縣區的信訪工作。
(二)負責向市委、市政府及領導同志反映群眾來信、來電、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負責處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給市委、市政府及領導同志的 來信、來電(電子郵件、電話、傳真等),接待群眾來訪。
(三)負責對全市信訪工作進行協調指導,研究、起草有關信訪工作的政策,總結推廣各地區、各部門信訪工作經驗,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四)負責協調、督導、辦理上級領導同志交辦的信訪事項並抓好落實;負責向旗縣區和有關部門轉辦、交辦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情況;負責協調、督促、處理跨地區、跨部門的重要信訪問題。
(五)負責綜合分析研判信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關政策和法規的建議。
(六)負責指導、維護、管理全市信訪信息系統;負責投訴受理、信訪熱線電話、網上信訪市長信箱的受理、辦理、答覆等工作。
(七)負責指導全市信訪工作部門幹部隊伍建設,抓好信訪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指導信訪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全市信訪幹部隊伍的培訓工作。
(八)負責全市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督促落實全市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決定的事項,綜合分析、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各地區、各部門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工作,總結推廣成功經驗,推動信訪工作深入開展。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有事業單位的黨建、機構編製、人事管理、政務、財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應急管理、國有資產管理、保密、綜治、信息等工作;承擔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事務工作;負責綜合分析信訪工作形勢,起草有關信訪問題政策法規,對信訪綜合情況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指導全市信訪幹部培訓工作;負責及管理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的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辦信科
負責辦理全市及其他地區群眾、港澳台同胞及境外人士給市委、市政府的信件和上級有關部門轉送、交辦、轉辦的群眾來信,向市委、市政府的領導和旗縣區、委辦局呈轉重要群眾來信;對群眾來信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對重要來信進行督查調研並提出建議或意見;受理信訪熱線電話、市長信箱、網上信訪等工作。
(三)來訪接待一科
負責全市群眾到市黨政大樓的上訪接待工作。承辦中央和自治區以及我市領導同志批辦、轉辦的我市群眾上訪事項,並呈轉群眾重要來訪事項;分析研究群眾來訪情況,向領導同志報送信訪信息,提出工作建議和意見;研究制訂國家和自治區重要會議或重大活動期間群眾來訪接待預案並組織實施。
(四)來訪接待二科
負責全市群眾和各委辦局及中央、自治區駐呼企業在人民群眾來訪接待中心的接待工作;承辦中央和自治區以及我市領導同志批辦、轉辦的群眾上訪事項,並呈轉群眾重要來訪事項;分析群眾來訪情況,向領導同志報送信訪信息,提出工作建議和意見;研究制訂國家和自治區重要會議或重要活動期間群眾來訪接待預案並組織實施。
(五)督查一科
承擔市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督查組的日常工作;負責對我市群眾進京赴自治區非正常上訪、重大集體上訪或群體性事件處置工作的督查、督辦;承擔市駐京信訪工作的指導、督查和情況通報工作;對全市信訪信息系統督查工作進行指導;負責對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進行督導檢查及通報工作。
(六)督查二科
負責辦理中央聯席會議辦公室和自治區聯席會議辦公室交辦、轉送我市的信訪案件,負責自治區聯席會議辦公室轉送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信訪局以及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信訪處受理的群眾訴求類信訪事項的交辦、督辦、審核、匯總、上報工作;負責中央和自治區以及我市領導同志對重要信訪案件批示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市本級信訪事項的複查複核工作。
(七)投訴受理科(人民群眾建議徵集辦公室)
承辦國家投訴受理辦公室和自治區投訴受理辦公室交辦的事項;受理公民、法人提出的投訴事項,向有權處理投訴事項的行政機關交辦、督辦投訴事項;綜合分析投訴事項及辦理情況,向我市領導同志報告並向有關地區和部門通報;負責對群眾建議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和上報工作,負責指導和檢查全市信訪投訴受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