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休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休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政府機構改革要求,2010年3月撤銷原縣人事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組建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

簡介


內設行政審批服務股、規劃財務股、法規和調解仲裁股、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公務員局、就業促進股、職業能力建設股、工資福利股和社會保險股九個股室和勞動監察大隊,下屬養老保險管理中心、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勞動就業管理中心、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以及新農保管理中心五個副科建制事業單位,設有勞動就業、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征繳、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五大服務窗口。業務大廳內配有大型的電子顯示屏,定時發布招聘信息,公開社會保障相關政策信息和辦事流程。

主要職責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規範性文件,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二)大力加強人才強縣戰略推進工程,加強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貫徹落實統籌城鄉就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實施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四)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公務員法及公務員分類、錄用、考核、獎懲、任用、培訓、辭退等方面的配套法規,承擔公務員管理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及聘任制公務員管理工作,並實施監督檢查。(五)統籌建立覆蓋全縣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有關政策和標準,貫徹實施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有關政策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的有關制度辦法,編製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六)負責全縣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指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七)綜合協調、歸口管理全縣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引進國外智力有關政策、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八)貫徹實施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的有關政策,貫徹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的相關政策。(九)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訂相關改革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相關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有關政策和安置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貫徹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有關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