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設立登記

公司設立登記

公司設立登記是指公司設立人按法定程序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經公司登記機關審核並記錄在案,以供公眾查閱的行為。

提交文件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登記,應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長或執行董事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它是指全體股東在股東成員中指定某個成員作為到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的代表,或者全體股東共同委託股東以外的人來代理股東進行申請登記註冊活動的證明文件。該文件的形式應是委託書,該委託書應由全體股東蓋章或者簽字。股東是法人的應加蓋印章,股東是自然人的,應簽署姓名。
3、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設立的重要文件,其內容應齊備,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各項要求。
4、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是表明公司註冊資本真實、合法的證明。具有法定資格的資機構應是經註冊的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應是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資報告應明確載明股東人數、出資方式、出資額及該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臨時帳戶。其中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同時提交經註冊的資產評估事務所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
5、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或企業能證明自己的法人資格的文件。如加蓋企業登記機關印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社團法人的社團法人登記證等。能證明自然人身份的,應當是《居民身份證》或其他合法的身份證明。
6、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這裡應提交兩種文件:一種是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一種是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為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證明文件。
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均是自然人,所以,能載明其姓名和住所的文件應是其《居民身份證》或其他合法的身份證明。因此,應提交其《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明的複印件。
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的產生方式應據公司章程而定。公司的董事、監事如果是股東委派產生,應提交經委派股東蓋章的對董事、監事的委派書;如果是選舉產生,則應提交股東會的決議,該決議由會議的股東蓋章或簽署姓名。經理由董事會聘任,因此應提交董事會決議或董事長的載明其聘任經理事項的聘任書。
7、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公司的董事長或執行董事,其任職文件應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而定。其任職可以由股東委派產生、董事會選舉產生或者指定產生。因此,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應是委任書、股東會決議或者載明國家投資部門或授權部門指定任職的文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應提交其《居民身份證》複印件或其他合法的身份證明。
8、《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設立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名稱的預先核准。申請公司名稱預先核準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公司名稱必須含有足以與其他民事主體相區別的標記。在同一公司登記機關轄區內,同一行業的公司不允許有相同或類似的名稱,並不得使用反不正競爭法所禁用的標記;公司名稱中必須冠以公司所在地的地名,若須冠以“中國”、“中華”或“國際”字樣的公司,則必須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稱必須表明公司的法律性質,如實標記“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字樣。公司名稱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公司名稱。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名稱預先核准,對於符合規定準予使用的名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預先核准的名稱保留期為6個月,在保留期內,該名稱不得用於經營活動,也不得轉讓。
9、公司住所證明。
公司住所是租賃用房的,需提交房主的《房屋產權登記證》的複印件或有關房產權的證明文件及租賃協議。
公司的住所是股東作為出資投入使用的,則提交股東的《房屋產權登記證明》或有關房產權證明的文件及該股東出具的證明文件。
除上述九種文件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審批的,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如設立國有獨資公司的,需提交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的證明文件及對設立公司的批准文件;設立期貨經紀公司的,應提交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批准文件。

程序


首先,公司設立人應當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託的代理人作為申請人;設立國有獨資公司,應由國家授權投資機構或國家授權的部門作為申請人;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由董事會作為申請人。
提出申請時,有限責任公司應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長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5、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以及公司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公司住所證明等。
股份有限公司應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長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2、國務院授權部門或者盛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還應提交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的批准文件。
3、創立大會的會議記錄。
4、公司章程。
5、籌辦公司的財務審計報告;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發起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公司住所證明等。

法律效力


公司經設立登記:
1、取得法人資格。
2、取得從事經營活動的合法身份。
3、取得公司名稱專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