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2條詞條名為邱小慧的結果 展開
- 冒名頂替苟晶上學事件的主角
- 殘疾運動員
邱小慧
冒名頂替苟晶上學事件的主角
邱小慧,女,漢族,1976年11月生,1991年9月至1994年6月在濟寧市實驗中學讀高中;1997年9月至1999年6月冒用苟晶之名就讀於北京煤炭工業學校。2001年4月以苟晶之名在濟寧市任城區教師進修學校參加工作。
2020年7月3日,山東省紀委監委發布《關於苟晶反映被冒名頂替上學等問題調查處理情況的通報》,邱小慧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給予其開除處分,公安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父親是邱印林。
一、經過調查,苟晶1997年高考成績達到濟寧市中專(理科)委培錄取分數線,但本人未填報志願,其個人身份、高考成績等被邱小慧冒用。苟晶1998年高考成績達到濟寧市中專(理科)統招錄取分數線,本人填報志願並服從調劑,被錄取到湖北黃岡水利電力學校上學,系按程序正常錄取,不存在其當年被他人冒名頂替上學問題。
二、關於邱小慧冒名苟晶上學問題。1997年7月下旬,因選擇在原就讀高中復讀,苟晶按照學校要求將准考證上交。邱印林在苟晶不知情的情況下,將苟晶考生檔案卡及准考證上的照片替換為邱小慧的照片;對苟晶當年的學生檔案進行塗改,把父母姓名分別更改為父親“邱蔭林”、母親“苟淑玲”(邱小慧母親姓馬),家庭住址更改為王金山(邱小慧姐夫,時為濟寧市任城區建行職工)的單位地址“濟寧市洸河路9號任城區建行”,該地址同時也為錄取通知書收件地址;以苟晶的名義填報志願,在中專志願中委託培養類填報為濟寧警校、北京煤炭工業學校、濟寧商校。邱印林將塗改后的苟晶考生檔案卡交濟寧市實驗中學教導處審核後上報至濟寧市任城區招生辦。時任濟寧市實驗中學副校長、教導處主任李耀立,時任任城區招生辦副主任張勇失職失責,均未發現該檔案卡塗改問題。
1997年9月,邱小慧以苟晶之名被北京煤炭工業學校錄取(2年制中專,委培費每年4400元),邱印林塗改后的苟晶學生檔案被轉至北京煤炭工業學校。該校按預留的地址將錄取通知書寄至濟寧市任城區建行,王金山根據邱印林的要求查找到苟晶的錄取通知書轉交給邱印林。后邱小慧持該錄取通知書到學校報到入學。苟晶復讀期間,邱印林利用整理學生檔案的便利條件,為苟晶偽造了學生檔案。
三、關於邱小慧戶籍造假問題。1997年9月,受邱印林請託,邱印水(時任兗州市王因鎮黨委副書記、鎮長,系邱印林親戚)聯繫時任兗州市公安局小孟派出所所長王衛中,由王衛中安排戶籍警欒衛民,違規為邱小慧出具了姓名為苟晶的虛假戶籍材料。邱小慧的長兄邱通(時為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唐口派出所民警,2015年1月因病去世)持該虛假戶籍材料,通過時為任城區分局北湖派出所戶籍警李秀芳偽造了姓名為苟晶、住址為濟寧市任城區許庄鎮的虛假《戶口遷移證》。其後,邱小慧持該證將戶籍遷至北京煤炭工業學校。時任北湖派出所所長韓寧日常監督管理不到位,對偽造《戶口遷移證》行為失職失責。
四、關於邱小慧參加工作及更名問題。2001年4月,邱小慧以苟晶之名在濟寧市任城區教師進修學校參加工作,檔案轉至原任城區人事局,戶籍遷至學校集體戶。時任任城區教委副主任崔興榮(主持人事科工作)失職失責,未發現邱小慧檔案中相關信息不一致問題,導致其通過審核並被錄用。2001年8月,邱小慧利用在校辦公室工作並保管學校公章的便利條件,在申請戶籍更名材料上私自加蓋本單位公章,向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李營派出所提出將戶籍姓名由“苟晶”改為“邱小慧”。時任任城區教師進修學校辦公室主任高凡信日常監督管理不到位,存在失職失責問題。為幫助邱小慧更名,2002年1月,邱通(時任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督察大隊副大隊長)請託時任濟寧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副局長李鋒、李營派出所所長鞠堅毅幫助協調,鞠堅毅安排戶籍警王鳳強將戶籍姓名由“苟晶”變更為“邱小慧”。
根據以上調查情況,依規依紀依法對有關人員處理如下:.邱小慧,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給予其開除處分,公安機關已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