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集約經營

土地集約經營

土地粗放經營的對稱。對一定面積的土地投入較多的勞動和資本,以提高單位土地面積產品產量和負荷能力的經營方式。

概念


土地集約經營是社會生產歷史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在前資本主義社會,土地經營主要是通過擴大土地面積的方法來增加土地產品產量。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建立之後,社會生產力得到了空前的發展,大量的現代化生產手段和科學技術投入到土地生產中,使土地經營由粗放經營轉向集約經營。在社會主義生產條件下,由於以土地公有制為基礎的新型的土地關係的建立,為土地集約經營開闢了廣闊道路。在農業中,實行土地集約經營主要是在單位土地面積上多投放活勞動和物化勞動,以提高土地單產即提高土地生產率。在建築業中,集約經營則是通過對單位土地面積多投放活勞動和物化勞動,來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建築物層數,提高土地的經濟功能和負荷能力。在合理的技術措施下,農業集約經營可以增加土壤養分,改進土壤結構,促進其潛在肥力向有效肥力轉化,從而提高單位面積產量。

分類


農業上集約經營分為三種類型:一是資本集約。即投入較多的資本、較少的勞動,如使用農業機械、現代化設備、自動化裝置等,用以大量節約勞動的消耗。同時充分使用良種、化肥、農藥,以提高單位面積產量。二是勞動集約。主要依靠人力和畜力操作,資金投放量占的比重小,靠精耕細作提高單位面積產量。許多發展中國家的農業土地利用方式多屬此類。中國農業集約經營有悠久的歷史,但勞動集約迄今仍是土地利用的主要方式。三是技術集約。採用生物技術電子技術、系統工程等科學技術,更多地利用植物吸收太陽能的優勢和自然界能量、物質轉化的客觀規律,在農、林、牧、漁各業原來的有機聯繫中插入多種中間環節,以提供多種產品,增加效益,因此也被稱作“知識密集型集約”。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土地集約經營總是不斷由勞動集約向資金集約方向發展。目前,中國的農業大都是以精耕細作為特點的勞動集約型。其特徵是:①每個農業勞動者平均的固定資產低。②每個農業勞動者人均生產量低,單位產品所包含的物資成本低。③單位面積對勞動力的吸收能力強。隨著農業物質技術基礎的加強,由土地面積有限性和土壤肥力可以不斷提高的特點決定,農業經營將由勞動集約經營逐步向資金集約經營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