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卡
作為集體戶口一員的卡片
戶口卡其實就是戶口,一般人手裡一個戶口本,公安局裡就是戶籍卡,內容是一樣的。一般遷戶口的時候拿的那個紙也叫戶籍卡。
據甲骨載,商王朝已開始實行人口登記制度,有“登人”或“登眾”,即臨時徵集兵員的記載。《尚書·多士》篇說:“惟殷先人,有冊有典”,可見當時已有了人頭統計。這可以視為我國戶籍登記制度的萌芽。
西周創建始登辦。據《周禮·秋官·司》載:“司掌登,齒,皆版,辯,鄙,及郊野。異,登。及,詔司寇。司寇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獻其數於王。王拜受之,登於天府。”周朝已有了戶籍登記制度的雛形。
隨封建制趨熟,戶籍登制趨完善,周。秦始皇六()規論丁否,律登齡。
根據北朝西魏大統13年敦煌地區的計賬文卡看,從黃(1-3歲)、小(4-9歲)到老(60歲以上)、侯(殘疾、廢疾、篤疾),從家庭成員到奴婢、養子都登記在冊。這種戶籍格式,一直延續到明清時代。
民國時期先後出台了《戶籍法》(1931年)和《戶口普查法》(1947年),推行國民身份證制度(1946年),建立了各級戶政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49年成立后,在黨和政府的領導下,人民公安機關打碎了國民黨警察機構,廢除舊戶口簿,印發使用新戶口簿。新戶口簿作為各戶人口的身份和居住地的法定憑證發到各戶。1984年,以戶籍為基礎制發了“居民身份證”,這個可隨身攜帶、可在全國使用的證明個人身份的法定證件,適應了社會發展和進步的需要,適應了人們日益廣闊的社會活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