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在供應商
潛在供應商
潛在供應商是指有能力向採購人提供符合其特定技術規格要求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法人、其他組織和自然人。也就是說,當採購人就特定採購項目發出採購需求要約后。所有有能力應約的供應商都是潛在供應商。採購人公開發布採購需求信息,目的就是讓儘可能多的潛在供應商了解採購人的採購需求,前來應約,參與競標。
潛在供應商管理就是要根據企業的採購需要,系統地梳理企業可能的合作對象,並不斷更新。潛在供應商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評估對潛在供應商的需求。採購員通過評估現有供應商的表現、內部用戶需求和採購策略的要求,確定對潛在供應商的範圍和能力要求。如果合格供應商隊伍中競爭已很充分、對資源的保證和成本的控制有利,則對潛在供應商的收集工作就顯得不是很重要了。反之,企業在實際採購工作中發現某類採購物品現有的供應商隊伍不是很有競爭力,則潛在供應商信息的建立就很迫切了。
(2)收集潛在供應商信息。根據公司對潛在供應商的範圍和能力要求,有目的地收集潛在供應商及其產品的基本信息。收集潛在供應商的渠道和方法是多樣的,如通過網際網路搜集,走訪行業協會、政府主管部門或經濟統計部門,參加相關行業組織的會議,訂閱雜誌,與採購同行交流等。通過調研了解資源市場的基本情況,包括供應量、可供應能力、需求量、政策、管理制度、發展趨勢等。
(3)潛在供應商分類。根據收集的信息評估潛在供應商的合作潛力,並據此進行分類。必要的情況下反饋分類信息給潛在供應商。
潛在供應商評審程序是採購部或品質體系部(QSE)編寫的二級程序文件,它主要指導品管部、工程部、工程部、採購部如何對潛在供應商進行管理體系,技術水平、生產能力評估,從而保證供應商能夠長期、穩定、及時提供本公司合乎要求的物料。該程序因涉及公司非常敏感的採購問題,所以在編寫中,就應利用管理體系最大限度防止採購腐敗問題的發生。基於上述原因,該程序就需包括:
(1)SQE、DE、採購部在審核過程中的職能分配。
(2)評審的實施及綜合評定。
(3)體系、技術、產能評審合格后,樣品的製作、送檢事宜。
(4)樣品性能的綜合評估后,小批供貨的產品質量的驗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