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孺(?~?),字滇卿,臨州(今江西撫州)人。
南宋高宗紹興十八年(1148)戊辰科王佐榜進士第三人。
陳孺少聰慧,及第后授
明州推官。當時有賊鑿穿庫牆盜竊公物。此案多年未破,陳孺到任,幾經推敲,斷定是監守自盜,后經審訊,果然如此。眾人始服。陳孺又任秘書省正字。
陳孺在朝中不畏
秦檜強權。指責秦檜黨徒壓下媚上,
吞聲議和。不久便被免去職務,改知處州。
處州有一批地痞為害民眾,官不敢究,民不敢言,陳孺到任后,將為首者碎屍陳於鬧市,民眾才安居樂業。后處州遭遇旱災,陳孺奉調他處,災民知道后,自發地擁到路上,請陳孺留下。陳孺不敢抗命,將自己的俸祿留下救濟災民,自己到福建任職。
在值秘閣告詞(淳熙九年八月五日)中有宋孝宗命陳孺等福州官員合力剿匪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