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件
元祐五年(1090年)秦檜生於
湖北黃州(今湖北黃岡黃州區)江邊舟中,先居住在
常州,后徒居江寧(今江蘇南京),遂為江寧人。父親秦敏學,做過玉山縣令、靜江府古縣(今廣西
永福縣)縣令。秦檜早年做過私塾的先生,靠微薄的學費度日,對自己的生活處境很不滿意。
金軍兩路南下形勢
宋欽宗
靖康元年(1126年)初秦檜上奏,認為對南犯的金軍不宜顯示出太怯懦的態度,使自己的力量削弱;十一月金兵包圍京師汴京(今河南開封),派使索求三鎮,秦檜上書言軍機四事:召百官詳細討論、加強守備、將金使安置城外、最多割燕山一路之地。宋欽宗未予答覆,任命秦檜為
職方員外郎,不久改為幹當公事,隸屬河北割地使
張邦昌。秦檜認為此職專為割地求和,有違自己的主張,三上奏摺請求辭去此事。北宋政府擬割讓太原、中山、河間三鎮,以求宋金雙方息兵,宋欽宗派秦檜、程瑀為割地使,護送肅王
趙樞出使金營。金朝扣留趙樞為人質,約定割地議和后釋放趙樞,秦檜等人行至燕京而返。后經御史中丞李回、翰林承旨吳開推薦,秦檜被任命為殿中侍御史,升為左司諫。王雲、
李若水再次出使金營,得見金軍二元帥,傳說金兵堅持要北宋割地,不然就進攻汴京;十一月宋欽宗在延和殿召百官商議對策,范宗尹等七十人同意割地,秦檜等三十六人不同意。不久,秦檜升任
御史中丞。
靖康元年(1126年)閏十一月
汴京失守,宋欽宗奉表投降,被拘於金營。
靖康二年(1127年)二月宋徽宗、宋欽宗被廢為庶人,
莫儔、吳開從金營回來,傳金軍元帥之命要推立異姓為帝。留守
王時雍召百官共議立張邦昌,監察御史
馬伸主張共進議狀,保存趙氏江山。秦檜表示支持,遂寫議狀,上書金帥乞立趙氏為帝,被拘押在金營。
秦檜人物圖
靖康二年(1127年)三月張邦昌被立為
偽楚皇帝,定都金陵。四月,秦檜隨徽、欽二帝一起被金軍拘往北方,經燕山,轉至
韓州。張邦昌遣人送書,請金放回孫傅、張叔夜及秦檜,金廷不許;同年五月康王趙構在應天府(今
商丘)即位,建立南宋,是為宋高宗。宋徽宗得知消息后,致書金帥粘罕,約定和議,讓秦檜加工潤色,秦檜以厚禮賄賂粘罕。金太宗
完顏晟把秦檜賜給其弟撻懶(完顏昌)。
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年)四月金軍驅擄宋徽宗趙佶、宋欽宗趙桓北上,把
張叔夜、
何栗、
孫傅、秦檜、
司馬朴、
陳過庭等都一併押走。到達北方后,孫傅等人都守節不屈,唯獨秦檜屈服於威逼利誘,見風轉舵。宋徽宗趙佶得到宋高宗即位的消息,叫秦檜起草一封信,向金酋
粘罕搖尾乞憐,表示願派人通知兒子趙構,願意子子孫孫永遠奉金正朔,並向金納貢。後來,秦檜對此事並不完全隱瞞,還進行自我吹噓。宋徽宗的一紙賣身契,並未使他超脫階下囚的困境。而秦檜卻開始飽享女真貴族的殘羹剩炙,粘罕非常賞識秦檜,賜給他錢萬貫、絹萬匹。據說,秦檜通過“厚賂”,打通關節,此信才得以傳送到粘罕手中。
金太宗把秦檜分賜給撻懶。
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年)十月陳過庭等人都流放到東北的
顯州(今遼寧北鎮縣東南),唯獨秦檜卻在撻懶的卵翼之下,留在燕山府,先充“任用”,後任命為“參謀軍事”。
建炎三、四年(1129一1130年)間撻懶負責淮東戰場。秦檜如何當“參謀”的詳情,已不得而知,現在所知的,是他曾向被圍的楚州(今江蘇淮安)寫過勸降書。楚州之戰是當時最壯烈的保衛戰之一,全城軍民在趙立指揮下,儘管糧盡援絕,只吃樹皮草根,仍死守不屈。城破之日,軍民“抑痛扶傷巷戰,雖婦人女子亦挽賊俱溺於水”,以英勇就義回答了勸降。
建炎四年(1130年)撻懶率兵進攻
山陽(今江蘇淮安),秦檜隨軍同行;十月秦檜攜家眷離開金營,取道漣水軍水砦,返回
行都臨安(今杭州)。秦檜歸宋后,自稱殺了監視自己的金兵,搶了小船逃回。朝臣多持懷疑態度,宰相
范宗尹、樞密院李回與秦檜關係要好,竭力保薦他的忠心。秦檜返朝入對,提出”如欲天下無事,南自南,北自北“的南北分治方略,並呈上草擬的和議書。金軍在北方窮於應付游擊健兒的襲擾,在南線又接二連三地挫敗,使撻懶改變了單純軍事進攻的方針,重新撿起“以和議佐攻戰,,的策略。“南自南,北自北”是撻懶的南北朝方案,也是秦檜在南宋的政治活動指針。高宗認為秦檜忠心可嘉,任命其為
禮部尚書,秦檜的隨從也都改為
京官,就連船工孫靖也補官為
承信郎。
紹興元年(1131年)二月升任
參知政事。宰相范宗尹建議討論徽宗
崇寧、
大觀以來朝廷濫賞之事,秦檜極力贊成,但高宗堅決反對,秦檜遂附和高宗,並以此為由竭力排擠范宗尹。七月,范宗尹罷相。八月,升任
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
樞密院事,首次拜相。九月,
呂頤浩二度拜相,與秦檜共掌朝政。秦檜密謀奪呂頤浩權。高宗詔命呂頤浩專管軍旅,秦檜專管政務,呂頤浩遂在
鎮江建造
都督府。
紹興二年(1132年)五月奏請設修政局,自為提舉,與參知政事
翟汝文同領政務。隨後彈劾翟汝文擅自處置
堂吏,翟汝文被罷官。秦檜的黨羽
劉一止、曾統也認為沒有必要設立修政局,秦檜不聽。不久,有人議論廢罷修政局,二人都上疏說不能廢;七月朝廷廢除修政局,罷劉一止為起居郎。
秦檜畫像
呂頤浩自鎮江都督府還朝,謀划趕走秦檜,就以
朱勝非為助,任命
黃龜年為殿中侍御史、劉棐為右司諫。黃龜年彈劾秦檜專主和議,破壞恢復,結黨專權,不會長久,並把秦檜比作王莽、
董卓。秦檜也擢用
胡安國、
張燾、
程瑀等名人,委以要職,以圖排擠呂頤浩。
呂頤浩向席益請求對策,席益獻策把秦檜及其黨羽看作
朋黨,首先要除掉黨魁胡安國。朝廷詔命朱勝非為同都督,
給事中胡安國上書說其不可用,朝廷改命朱勝非為醴泉觀使兼侍讀,胡安國遂請求辭職,秦檜再三挽留,未果。隨後,秦檜黨羽張燾、
胡世將、吳表臣等,皆被罷出
尚書省。八月,高宗召綦崈禮入宮奏對,拿出秦檜所陳二策給他看(河北人還金國,中原人還劉豫)。隨後,高宗降詔,罷去秦檜相位,任為觀文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並張榜朝廷,以示不再復用。
紹興五年(1135年)金太宗去世,撻懶主政,宋金終成和議;二月秦檜復官為資政殿學士;六月拜為觀文殿學士、知溫州。
紹興六年(1136年)七月改知
紹興府。不久,又被任命為醴泉觀使兼侍讀、行宮留守,並暫去尚書省、樞密院參議政事。
紹興七年(1137年)正月何蘚出使金國返回,告知徽宗及
顯肅皇后死訊,高宗重禮發喪,當天任命秦檜為樞密使,地位僅次於抗戰派的宰相張浚。當時抗金形勢空前良好,在宋廷罷免庸將劉光世之時,宋高宗決定授予岳飛對全國大部分軍隊的指揮權。四月,高宗命王倫出使金國,迎奉回
梓宮。
秦檜看準張浚志大才疏,自命不凡,不滿於兼空頭都督的弱點,進行煽動。兩人共同說服宋高宗,不應讓岳飛掌握太大的兵柄,以免功蓋天下,威略震主。宋高宗當即收回成命。岳飛的北伐計劃成了泡影。劉光世罷官后,淮西軍因無良將統率;八月
酈瓊等發動叛亂,率軍四萬餘人投奔
偽齊(
淮西軍變)。前沿四大軍區之一,頓時成為無兵無防的空白。“淮西之變”震驚全國,張浪不得不引咎下台。秦檜其實也是禍首,卻因深藏幕後,處處把張浚推在第一線,沒挨著一支彈勃之箭。他夥同新相趙鼎,利用張浚的個人失策,對抗戰路線搞落井下石。他們把“行在”由建康後撤至臨安(今浙江杭州),終止北伐的一切部署和準備,以示苟安一隅;九月張浚引咎辭相,高宗問誰可代替,張浚不答。又問秦檜如何,張浚回答說昏暗無能,於是高宗任命趙鼎為相。
秦檜遇風和尚
紹興八年(1138年)三月秦檜被任命為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二次拜相 五月,金派使者議和。高宗擔憂太後年事已高,告訴秦檜不惜屈己稱臣,希望和議速成。秦檜對高宗考驗再三,確認其決心已定,遂奏請若要議和,只和自己商議,不許群臣干預。高宗同意;十月趙鼎因立嗣事件罷相,秦檜獨攬大權,決意議和。
紹興八年(1138年)十一月高宗下詔,傳達金國要宋廷屈己議和,百官多認為金國之言不可信。秦檜擢升中書舍人
勾龍如淵為御史中丞,排擠朝中議論不合之人。
呂本中、
張九成、
馮時行、
胡銓等皆被貶出朝廷;十二月金派
張通古、蕭哲出使北宋,國書名為“詔諭江南”,秦檜懷疑是
封冊文書,就與金使磋商,改江南為宋、詔諭為國信。金使行至
泗州,要求所過州縣用
臣禮相迎、高宗以
客禮相待,態度極其傲慢。京、淮宣撫處置使韓世忠多次上疏,願效力死戰,高宗不準。金使抵達高宗行都,通告宋廷“先歸還河南,冊封高宗為帝,餘事再慢慢商議”。
秦檜打算接受金國條件,但高宗不願跪拜稱臣、接受金國冊封,館職吏員也上書反對議和,各地軍民義都憤填膺。於是高宗以“居喪期難行吉禮”為由,讓秦檜率朝臣去驛館接收國書。
紹興九年(1139年)正月和議已成,大赦天下。高宗雖聽從秦檜議和,但也懷疑金人有詐,故不曾放鬆邊備;三月金人歸還河南、陝西舊地。張浚上奏,要以
石晉、
劉豫為戒;
徐俯、
連南夫、岳飛也借賀表進行諷諫。
汪應辰、樊光遠、韓紃、毛叔慶、張行成等都說金人
居心叵測、和議難長久,皆被秦檜罷黜;七月兀朮以謀反罪誅滅金將
宗磐和撻懶,拘王倫於
中山府。韓世忠請求趁機攻金,秦檜以《
春秋》不伐喪為借口反對,高宗也不贊成,出兵一事遂作罷。
紹興十年(1140年)五月金人背盟,分四路入侵,河南、陝西等地相繼淪陷,高宗下詔列舉兀朮罪狀。御史中丞
王次翁上奏說:“以前國事無人主議;若事態稍變就換宰相,未必妥當。”高宗深信不疑,秦檜的相位愈加穩固。
秦檜雕像
紹興十年(1140年)六月秦檜上奏,和議已變,支持討伐金國,但終沒實行;閏六月秦檜指使王次翁散布謠言,趙鼎被貶到
興化軍,不久,流放潮州;七月宋軍諸路戰線捷報不斷:張俊攻克
亳州,王勝攻克海州,岳飛敗兀朮於郾城;八月秦檜力主和議,罷黜反對和議的
喻樗、
陳剛中等七人;九月高宗派起居舍人
李易曉諭韓世忠罷兵,諸路將帥皆被召回,
蔡州、
鄭州、淮寧府等地再次落入金人之手。
紹興十一年(1141年)二月兀朮再次南下,宋將
邵隆、
王德等連戰皆捷,收復商州、
廬州等地;三月秦檜傳諭張俊、
楊沂中、
劉錡班師,濠州失陷,金兵北還。四月,秦檜密奏高宗“論功行賞”,收回諸將兵權,
韓世忠、張俊、岳飛相繼回朝,分別被任命為
樞密使和副使,高宗撤掉三個宣撫司;六月秦檜進封為慶國公;七月《徽宗實錄》修成,升為少保,加封冀國公;九月兀朮有求和之意,秦檜上奏宋廷,派劉光遠、
曹勛出使金國,商議以
淮水為界,宋割唐、鄧二州。隨後又派
何鑄回訪,答應金的條件;十月秦檜讓諫官
万俟卨彈劾岳飛,
張俊又誣告岳飛部將
張憲謀反,岳飛父子被押送大理寺;十一月金帥兀朮派蕭毅等到臨安,宋金簽訂
紹興和議;十二月因岳飛在議和、立嗣等問題上和自己衝突,秦檜便誣告岳飛曾說自己和
宋太祖都是三十歲任節度使,謾侮先皇、意圖謀反,又以受詔不救淮西等罪名,將岳飛賜死獄中。
紹興十二年(1142年)八月徽宗及顯肅皇后、
憲節皇后的靈柩運至行都,太后還
慈寧宮;九月加秦檜為
太師,進封魏國公;十月進封秦、魏兩國公,秦檜繼子秦熺進士及第。因和議已成,秦檜更加痛恨以前反對自己的人,遂貶趙鼎於潮州、王庶於道州、胡銓於新州,永不錄用;曾開、李彌遜、張俊等也被罷官。
紹興十三年(1143年)秦檜慶賀瑞雪,沒出現日食,又奏請慶賀楚州奏鹽城縣海水清澈,高宗不許。虔州知州
薛弼彙報在木頭內發現文字“天下太平年”,高宗下詔交付
史館。於是秦檜開始
粉飾太平,祥報每天不斷,各地儀禮不絕。
洪皓因知道秦檜和金帥室睰的舊情被論奏,胡舜陟、張九成、張邵也因言語冒犯秦檜被貶。
紹興十四年(1144年)秦檜興文字獄,因言獲罪者有黃龜年、白鍔、張伯麟、
解潛、辛永宗等,趙鼎、李光都被再次流放到海島。因立嗣一事罷免
吳表臣、
蘇符等七人。台州
曾惇獻詩,稱秦檜為“
聖相”。秦檜下令禁止
野史,由秦熺任
秘書少監,負責撰修
國史;並焚毀自罷相以來涉及秦檜的所有詔書和奏章;十月打擊理學,禁止
程頤、
張載的著作在社會上傳播。
紹興十五年(1145年)四月高宗賞賜秦檜府第。六月,高宗到秦檜家,對其家眷都加封官職;七月秦檜欲禁
私史,進言私史害正道;十月高宗將親筆題寫的“一德格天”匾額賜給秦檜。
紹興十六年(1146年)正月秦檜建
家廟;三月高宗賜以
祭器,帝王賜將相祭器即始於秦檜;五月有彗星出現,高宗詔命百官直言勸諫,張浚上疏進言朝廷形勢嚴峻、要早作預備,秦檜大怒,削其兵權,貶到
連州。
秦檜跪像
紹興十七年(1147年)改封秦檜為益國公;十二月進士施鍔上文歌頌時政,永免其
文解,從此頌詠獻媚的人越來越多。
紹興十八年(1148年)
李顯忠上奏恢復中原,被削去軍職。
紹興十九年(1149年)高宗命人為秦檜制畫像,並親自做贊;各郡都上奏說監獄已空;十二月秦檜再次禁私撰野史,允許民間告發。
紹興二十年(1150年)正月秦檜上朝,殿司小校
施全刺秦檜不中,被斬殺於市,秦檜自此出門必帶侍衛;李光的兒子
李孟堅被人告發撰寫李光的私史,貶至峽州,連坐八人;五月湯思退奏請把秦檜忠於趙氏的事迹交付史館;六月汪大圭,惠俊、劉紀中等,因誹謗秦檜而獲罪。秦檜病重,高宗允許其乘轎上朝、免朝拜禮。
紹興二十二年(1152年)秦檜以誹謗朝政罪,興王庶二子、
葉三省、
楊煒、袁敏求四大獄案。
紹興二十三年(1153年)秦檜奏請高宗從台州
謝伋家收回綦崈禮所受的聖旨(即秦檜第一次被罷相的聖旨),想消滅對自己不利的證據;進士
黃友龍毀謗秦檜,被處以黥刑,發配
嶺南;內侍裴詠因指斥秦檜,貶管
瓊州。
紹興二十四年(1154年)三月秦檜的孫子
秦塤以
鎖廳試和
省試第一的身份參加
殿試,秦檜奏請由親信
湯思退、
魏師遜擔任主考。高宗讀到秦塤的文章,發現其行文語氣與秦檜毫無二致,就擢
張孝祥為第一,降秦塤為第三。不久,秦塤被任為實錄院修撰,宰相子孫同領史職,前所未有。
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二月沈長卿和芮燁共賦《
牡丹詩》,被鄰人告發,皆被貶;知府呂願中賦詩獻媚,被召用。有人奏請秦檜乘
金根車、設益國府官署、加
九錫,秦檜泰然受之。八月趙令衿看秦檜所作的《家廟記》,順口說出“君子之澤,五世而斬”,被人告發;御史徐喜揭發趙鼎之子趙汾與趙令衿關係密切,被送入大理寺。秦檜深恨
趙鼎、張浚和
胡寅,此時趙鼎已死,遂讓趙汾自誣與張浚、胡寅謀划叛亂,想將他們一網打盡,受牽連者達五十三人。案成后,秦檜因病重不能寫字。十月二十一日高宗去秦檜家探視病情,秦檜無一語,只流淚而已。高宗命沈虛中草擬秦檜父子的
致仕制書。當夜,秦熺派秦塤同林一飛、鄭木冉見台諫官徐喜、張扶,策劃自己的拜相事宜;二十二日宋廷加封秦檜為建康郡王,進秦熺為
少師,皆致仕。當晚,秦檜去世,終年六十六歲,追贈申王,
謚號“忠獻”。
開禧二年(1206年)
宋寧宗下詔
韓侂胄出兵北伐,四月,追奪秦檜王爵,改謚謬丑。
嘉定元年(1208年)
史彌遠掌權,積極奉行降金乞和政策,又恢復了秦檜的申王爵位及忠獻謚號。
秦檜字體尚工,書寫齊整工穩,擅長篆體。
陶宗儀在金陵文廟的中欄上曾見過秦檜的書法“玉兔泉”三個字,稱其字“頗有可觀”。秦檜的書法存世有《偈語帖》《深心帖》等,南宋
曾宏父《
鳳墅帖》亦收錄有秦檜的墨跡。
秦檜雖是佞臣,卻詩文天下,頗擅筆翰,陶宗儀《書史會要》云:“檜能篆,嘗見金陵文廟中欄上刻其所書‘玉兔泉’三字,亦頗有可觀。”有書輯入《風墅帖》。因為秦檜是千古罪人,因此他本人書法上的成就就被黯淡下去了。
秦檜《深心帖》
秦檜《偈語貼》
秦檜是狀元出身,博學多才,書法頗有造詣。為官早年名聲尚好,深為宋徽宗喜愛,被破格任用為御史台左司諫,負責處理御史台衙門的往來公文。
在處理公文中,秦檜發現這些來自全國各地的公文字體不一,很不規範,尤其對徽宗趙信的字甚有研究,后在仿照趙佶“
瘦金體”字體的基礎上創造出了一種獨特字體,工整劃一,簡便易學。他用自己創造的新體字謄寫奏摺引起了徽宗的注意,下令秦檜將其書寫範本發往全國各地,要求統一按範本字體書寫公文,這一措施很快得到了推廣。這種字體逐漸演變為印刷用的“宋體”。
秦檜文採風流,鑒識非凡,在貪戀權力的同時,還對古董珍玩保持著極大的興趣。想方設法聚斂古玩的同時,秦檜特在相府後院建一“格天閣”,專門收藏歸類,命親信家丁日夜看守。
據《木桯史》記載:“秦檜以紹興十五年(1145年)四月丙子朔,賜第望仙橋,並銀絹萬兩匹,彩千縑。”
紹興四年(1134年)鎮守廣州南海佛山三地的督將方務德因在臨安述職時直言頂撞過秦檜,擔心受報復,不安於位。後來他攜特產龍涎香20大箱送往臨安秦宰相府,其中另作標記的4箱才是關鍵:內藏足赤黃金40錠,上等象牙雕屏風4扇,20年的緬甸玉器及唐代名人字畫10件。
秦檜著有《北征紀實》。《
全宋詩》等錄有《題范文正公書伯夷頌后》及殘句一句。《題范文正公書伯夷頌后》原文為:
高賢邈已遠,
凜凜生氣存。
韓范不時有,
此心誰與論。
輩分 |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長輩 | 祖父 | 秦仲淹 | 未仕 |
父親 | 秦敏學 | 曾任玉山縣令,知靜江古縣,余則不詳。紹興十九年(1149年)高宗在其碑首書“清德啟慶之碑”。 |
母親 | 王氏 | 南昌人,仕宦人家,封秦國夫人、追封秦魏國夫人 |
平輩 | 妻室 | 王氏 | 宋神宗時宰相王珪孫女。也是童貫的乾女兒,歷封魏國夫人、韓國夫人。 |
長兄 | 秦彬 | 生平不詳 |
次兄 | 秦梓 | 生平不詳 |
弟弟 | 秦棣 | 生平不詳 |
子嗣 | 繼子 | 秦熺 | 字伯陽,本姓王,為秦檜妻兄王喚之子。以少師致仕、封福國公。 |
孫子 | 秦塤 | 秦熺長子,紹興二十四年(1154年)探花。歷任敷文閣待制、工部尚書、禮部尚書等職。 |
秦堪 | 生平不詳 |
秦卓 | 又名秦坦,生平不詳 |
曾孫 | 秦鉅 | 秦塤之子,字子野,嘉定十四年(1221年)在蘄州抗金戰死,封義烈侯。 |
紅木太師椅
太師椅是中國古傢具中唯一用官職來命名的椅子,太師椅之名最早見於宋人
張端義的《
貴耳集》,據張端義記載,北宋時期的交椅只有一種樣式,形似栲栳,大小官員都喜歡使用。有一次,太師秦檜坐在國忌所的
交椅上,一仰頭,無意中頭巾掉到了地上,
京尹吳淵看在眼裡,便設計了一種荷葉托首,命工匠依樣打造,安裝在國忌所的校椅上,命名為“太師樣”。由於這種樣式是專為秦檜設計,太師椅一名遂由此產生。
岳珂在《
桯史》中也提到秦檜與太師椅的種種瓜葛,並將帶有荷葉托首的交椅明確稱為“荷葉交椅”、“太師交椅”。宋人
王明清在《
揮麈三錄》中記載了當時其他朝臣用太師椅“仰首而寢”的情形,並說“達宦者皆用之”,可見“太師椅”之名流傳頗快。
據民間傳說,岳飛被秦檜夫婦施計殺害於
風波亭,軍民對此無不義憤填膺。臨安一戶飲食攤販得知消息后也深感不忿,就搓捏了形如秦檜和王氏的兩個面人,絞在一起放入油鍋里炸,並稱之為“
油炸檜”。人們為了發泄憤怒,便爭相購買。隨著顧客越來越多,店鋪就簡化製作工序,直接把兩條面纏繞起來油炸,成為現今常見的
炸油條。至今,有些地方仍有把
油條稱為油炸檜或
油炸鬼。
其實,油條的起源要遠遠早於宋朝。早在南北朝時期,北魏農學家賈思勰在《齊民要術》中就記錄了油炸食品的製作方法。唐代劉禹錫(一說蘇軾)也在詩歌《寒具》中描述過油條的形狀及製作過程。但毫無疑問,油炸檜、油炸鬼之名是始於
南宋時期,且和秦檜密切相關。
據明人
田汝成《
西湖遊覽志餘》載,秦檜想殺岳飛,又恐世人議論,猶豫不決,就和妻子王氏在東窗下商議。王氏說:“捉虎容易,放虎就難了!”於是秦檜下定決心除掉岳飛。後來,秦檜乘舟在西湖遊玩,見一人批頭散發,對他厲聲叫道:“你誤國害民,我已經上告蒼天,等著上天派人來抓你吧!”秦檜回到家就斃命了。
王氏請人驅邪,方士便設壇做法,在
冥界見到了秦熺,問太師何在,秦熺答在
鄷都,方士遂到酆都,看到秦檜和万俟卨俱披枷帶鎖,備受痛苦。秦檜見到方士,就說:“麻煩轉告我夫人,就說東窗的事情已經泄露了。”
據野史記載,秦檜之妻王氏一直未能生育兒子,秦檜
懼內,憂慮但不敢言語。秦檜一妾有孕,被王氏發現並驅逐而去,被迫嫁於仙游林氏,後生一子,取名林一飛,即為秦檜的私生子。王氏不但禁止秦檜認親生兒子,並且還不準秦檜的私生子姓秦。
王氏的兄長王奐,曾與奴婢偷情,生了一個兒子,結果其私生子也被老婆逐出家門,秦檜夫婦便收養為繼子,也就是秦熺。秦檜晚年權傾朝野,在朝中不可一世,但至死也無法將親生兒子林一飛改姓秦,其故非他,跋扈的王氏對他來說無疑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礙。
據李心傳《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記載,秦檜貪得無厭,喜用貪宮污吏,排擠廉潔之士;群臣為了媚事秦檜,便以刻剝百姓為急務,有因此貪贓枉法而被檢舉的,秦檜也都儘力保護。在拜相專權的十八年間,秦檜賣官鬻爵、開門納賄,向各級府衙索要珍寶,每年臘月生日時,各州縣送的壽禮達數十萬,秦檜家的府庫財富,超過了南宋朝廷的“左藏數倍”。當時凡是南宋宮廷所稀缺的物品,秦檜的相府都應有盡有,一人就富可敵國。
秦檜及其黨羽為了媚事敵國和一己私慾,大肆收刮民脂民膏,還不斷增加名目繁多的苛捐雜稅,導致人民生活重困、餓殍遍野,朝廷財政陷入全面窘困,“府庫無旬刀之儲”。
秦檜獨攬朝政后,堵塞言路,粉飾太平,蒙蔽高宗耳目。進言的不是歌頌秦檜,就是造謠中傷。高宗想詔令百官直言勸諫,但朝臣畏懼秦檜,都怕言語不當觸犯禁忌,只好用些冠冕堂皇的話來敷衍塞責。
紹興二十二年(1152年),衢州有強盜作亂,秦檜派殿前司將官辛立率一千人前去抓捕,沒有稟報高宗。晉安郡王得到消息,就進宮稟報,高宗大驚,急忙詔問秦檜。秦檜說:“小事不值得陛下操勞,沒敢驚動聖聽,拘捕盜寇後會即刻上奏。”秦檜出宮后,追查內情,得知是晉安郡王通報消息,就上奏說晉安郡王正在為秀王服喪,不應領取俸祿。晉安郡王的俸祿每月減少了二百
緡,高宗只好從國庫出錢給他接濟。
秦檜
執政晚期,對輿論控制更加嚴密,不斷興起
文字獄,因一句話或一句詩詞而被治罪的屢見不鮮:太學生張伯麟曾題壁說:“夫差,你忘了越王殺你的父親嗎”,被杖脊刺配到
吉陽軍;
趙令衿讀秦檜的《家廟記》,順口說出“君子之澤,五世而斬”,被投入大牢;
沈長卿賦詩“寧令漢社稷,變作莽乾坤”,被貶置化州等等。
還有一次,秦檜舉行家宴,命戲子演戲,扮小官的戲子頭上的大環掉在了地上。一戲子問:“這是什麼環?”小官說:“二勝環”,戲子說:“你坐太師椅,為什麼把‘二勝環’丟在腦後!”暗喻秦檜掌權后(坐上太師椅),就把迎接二聖(徽、欽二帝)南還的事置之度外了。秦檜大怒,將戲子全部打進了大牢。
二次拜相時,妻子王氏應吳皇后之邀,進宮赴宴,席間有一道菜是清蒸鯔魚。鯔魚美味可口,廣泛盛產於南方沿海,但高宗南渡之後,邊事吃緊,很少能吃到。吳皇后就問王氏有沒吃過這種魚,當時秦檜家中有各地的貢品,王氏就如實回答說吃過,而且個頭比宴席上的還要大,並承諾回去后給吳皇後送上一些。
王氏回家后,將這件事告訴了秦檜,秦檜大驚失色。相府有皇室貢品,這會引起高宗懷疑,對自己的仕途極為不利。但秦檜馬上想到了應對之計,就讓王氏帶了幾十條青魚進宮進奉,以避免這場潛在的風波。吳皇后看了,果然打消了疑慮,笑著說:“我說秦檜怎麼會有鯔魚,原來是把青魚和鯔魚搞混了啊。”
元代時,人們在秦檜墓前便溺以快意,謂“遺臭冢”,有詩曰“太師墳上土,遺臭遍天涯。”明代時,人於岳飛墓前種檜樹,一劈為二,名曰“分屍檜”。清朝秦澗泉到西湖岳飛墓前,自稱“人從宋后少名檜,我到墳前愧姓秦。”又有一地演戲,忽一人上台將演秦檜者刺死。可見秦檜名聲之臭。
年代 | 作者 | 書名 | 篇目 |
宋朝 | 岳珂 | 金佗稡編、金佗續編 | —— |
李心傳 |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 | 卷130—170 |
徐夢莘 | 三朝北盟會編 | 卷142—卷220 |
佚名 | 宋史全文 | 卷16—卷23 |
元朝 | 脫脫等 | 宋史 | 卷26—卷31;卷473 |
清朝 | 畢沅 | 續資治通鑒 | 卷97—卷130 |
隆興元年(1163年)七月宋孝宗下詔,追復岳飛官爵,以禮改葬杭州西子湖畔的棲霞嶺,岳飛一案完全平反昭雪。其後,秦檜的跪像在全國各地不斷湧現出來,歷史上秦檜夫婦的跪像有多少已無法考證,據統計,存世的至少還有七處,分別位於杭州岳王廟、江西九江市岳母祠、河南湯陰岳飛廟、開封朱仙鎮岳飛廟、河南淮陽太吳伏羲陵、江蘇泰州岳墩岳飛祠、湖北鄂州岳飛廟等地。
秦檜墓位於離牛首山不遠的長江邊。秦檜世居
建康,並被
宋高宗封為“建康郡王”,死後埋葬在南京西南郊和牧龍鎮牧牛亭,當年墓上“豐碑屹立,不鐫一字”,據說是因為無人為其撰碑文。明朝成化十一年(1485年),秦檜墓被盜發,盜墓者“獲金銀器具巨萬”,被抓獲后,當地官吏有意“減其罪,惡檜也”。整塊墓誌長1.5米、寬1米、厚10厘米,上面記載了秦家兒子、孫子、外孫女共50多口人。
趙構:秦檜力贊和議,天下安寧。自中興以來,百度廢而復辟,借其輔相之力。誠有功於國。
朱熹:秦會之是有骨力,惜其用之錯。他是見得這一邊難成功,兼察得高宗意向亦不決為戰討計。
趙翼:書生徒講文理,不揣時勢,未有不誤人家國者。宋之南渡,秦檜主和議,以成偏安之局,當時議者無不以反顏事仇為檜罪,而後之力主恢復者,張德遠一出而輒敗,韓侂胄再出而又敗,卒之仍以和議保疆。
脫脫:①檜兩據相位者,凡十九年,劫制君父,包藏禍心,倡和誤國,忘仇斁倫。②檜立久任之說,士淹滯失職,有十年不解者。附己者立與擢用。自其獨相,至死之日,易執政二十八人,皆世無一譽。③檜陰險如崖阱,深阻竟叵測。④晚年殘忍尤甚,數興大獄,而又喜諛佞,不避形跡。
胡宏:今柄臣擅國,違天逆理,專事阿黨,利惑君心,阻塞義理之路。而汲引庸妄,戕伐國本,以奉事仇敵,襲舊京敗亡之道……太上皇帝……生往死歸,此臣子痛心切骨,卧薪嘗膽,宜思所以必振者也,而柄臣者乃敢欺天罔人,以大仇為大恩乎……太母天下之母,其縱釋乃惟金人之命,此中華之所大辱,臣子所不忍言者也,而柄臣者乃敢欺天罔人,以大辱為大恩乎……今關河重地,悉為敵封;園陵暴露,不得瞻拜;宗族拘隔,不得相見;土地分裂,人民困苦,不得籌集;冤恨之氣,外薄四海,不得伸雪。而柄臣者方且施施然厚誣天下,自以為有大功乎?閣下受其知遇,何不懇懇為之言乎……今閣下目睹忘仇滅理、北面向敵以苟晏安之事,猶偃然為天下師儒之首既不能建大論、明天人之理以正君心,乃阿諛柄臣,希合風旨,求舉太平之典,又為之詞云云,欺天罔人孰甚焉?是黨其惡也。人皆謂閣下平生志行掃地盡矣……《春秋》之義,誅國賊者,必先誅其黨……閣下不及今翻然改圖,必與之俱矣。
馬端臨:秦檜自得政以來,動興大獄,脅制天下。岳飛愈死,檜勢焰愈熾。賢士大夫,時系詔獄,死、徙相繼,天下冤之。又置察事卒數百游市間,聞言其奸者,即送大理獄殺之。
俞蛟:身為宋臣,反為金人作姦細,必欲其君納幣稱臣於敵而後快,致燕雲不可復,兩宮不可返。
敖英:秦檜奸臣之雄也,當金人立張邦昌之曰,仗義抗詞,請立趙宗,就執不屈,而清議壯之。
鄭瑗:宋議立異姓,秦檜抗言見執,可謂義矣,而終誤國於渡江之後。
王夫之:①秦檜者,其機深,其力鷙,其情不可測,其願欲日進而無所訖止。故以俘虜之餘,而駕耆舊元臣之上,以一人之力,而折朝野眾論之公,唯所誅艾。藉其有子可授,而天假以年,江左之提封,非宋有也。②殺人宗族,盡解諸帥之兵,大壞軍政,粉飾治平,延及孝宗而終莫能振。
湯鵬:李林甫相唐十九年,秦檜相宋亦十九年,則皆辱其宗社矣,孰與攝相三月,外寒強鄰之膽,而內蒸男信女順之化耶?
梁啟超:其下者,則巧言令色,獻媚人主,竊弄國柄,荼毒生民,如秦之趙高,漢之十常侍,唐之盧杞、
李林甫,宋之蔡京、秦檜、韓侂胄,明之劉瑾、
魏忠賢,穿窬斗筲,無足比數。
梁羽生:秦檜是“兩個中國論”的祖宗;“南人歸南,北人歸北”,換句話說,就是要使“兩個中國”合法化。
秦檜夫婦跪像
岳飛是誰殺害的問題,史學界有兩種不同的說法:一種認為是宋高宗趙構(高宗說);另一種則認為是秦檜
矯詔殺害了岳飛(秦檜說)。高宗說早期史料有李心傳《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文徵明、李亞平、
王曾瑜等持此論;秦檜說早期史料有
岳珂《
金佗粹編》和《續編》,鄧廣銘等持此論。
案件的性質
有學者指出,此案在當時稱為“
詔獄”,是皇帝欽命的法律案件,罪犯由皇帝親自下詔書方能定罪。《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保存有此案完整的判決書,指明了案犯的罪名及處罰結果,可見此案是奉聖旨辦案,最後也由宋高宗最終裁決。
高宗的心態
高宗殺害宋廷倚為軍事支柱的大將岳飛,其原因史學界還是眾說紛紜,概括起來有以下幾種猜測:
擔憂帝位
綦彥臣認為,岳飛主張“北伐、迎請二帝還朝”,威脅到高宗的地位,是他被殺的原因。
鄧廣銘對此提出反駁,他指出徽宗死後,金人多次揚言要扶植欽宗回朝即位,岳飛因此改變了其“奉迎二聖”的主張,代之以迎還徽宗夫婦靈柩和韋太后等皇室親族,這足以說明岳飛頗諳政治。但這都只是猜想,不太可信。事實上,宋金就此事有過多次談判,高宗還下詔修建仁宗宮殿,也許高宗無須在“迎還二聖”問題上深忌岳飛。
防範大臣
李亞平曾提出觀點,認為岳飛在
立儲問題上,越職言事,犯了皇家大忌,令高宗相信他野心太大,遂起殺心。也有人認為,岳飛帥全國大半兵力,個性又耿直倔強,往往鋒芒畢露,不搞韜晦之計,使高宗覺得岳飛自恃掌有兵權,難以駕馭;而防範武將兵權過大,一直是趙宋王朝惜守的家法,因此,功高權重的岳飛,就被高宗視為對皇權的潛在威脅,以致在收繳兵權之後,仍不想放過,要殺一儆百。
其他猜測
還有學者認為,據說金兀朮在紹興和議前,有“必殺岳飛而後可和”的條件;台灣有學者提出,高宗特別思念生母韋太后,金人便以“釋母必殺岳飛”為交換條件;也有人認為是各類矛盾的綜合,才使高宗做出這一決定。
值得一提的是,秦檜死後,高宗曾為一些人平反,不少大臣上書,要求為岳飛恢複名譽,但高宗始終不予理會,從中亦可見高宗對此案的肯定態度。
秦檜的權勢
有學者指出,秦檜雖極受高宗寵信,但也只是寵信而已,決不能任意擺布高宗,不能用矯詔的手段剷除異己。如紹興九年,因反對議和,高宗下令將胡銓“送昭州編管”,秦檜雖對胡銓恨之入骨,“必欲殺之而後已”,然而在以後的許多年中,卻始終對這位職位低微的編修官無法動用屠刀。對胡銓這樣的小官尚且如此,對有赫赫戰功而曾任樞密副使的岳飛就更不能擅自處置了。
宋代審理大案和詔獄,在表面上依然有一套較為嚴格的司法程序,尤其是大理寺治獄,其審訊、詳斷、判刑、評議、定判、複核等,都有詳細規定,秦檜諸奸臣雖然能於其中起一定作用,但最終裁決權仍然掌握在皇帝手上,秦檜的權勢再大,也是無法公開“矯詔”殺害大臣的。
結語
也許在殺岳飛問題上,高宗與秦檜是各懷鬼胎、互相利用的關係。在秦檜看來,不殺岳飛,難成和議;而在高宗看來,更重要的是殺雞儆猴,以便他更自如地駕馭諸將,控制朝政與軍權。所以,高宗與秦檜玩弄的是“交相用而曲相成”之把戲。於是,岳飛非死不可。
秦檜之所以被定罪為“金國姦細”,主因是其被擄至金國而得以舉家歸宋。持此觀點的人認為,如果不是秦檜屈膝投降,金國絕不會讓其舉家南歸,進而推論秦檜在金國已
變節,是金國有意縱其返宋,充當金國破壞南宋的姦細,今人鄧廣銘和王曾瑜均持此論。但細究此論,當考慮以下幾點:
秦檜南歸后,朝臣懷疑者很多,但相信者也不少,代表人物就有宰相范宗尹、樞密院李回。高宗在聽完秦檜的“二論”后,也深感其忠心,並恩寵有加。
紹興二年,左相呂頤浩為排擠秦檜,任用大批親信對其進行攻訐,最終高宗將秦檜罷相。在這一事件中,呂頤浩羅織的罪名很多,但無人言及“姦細”。如果證據確鑿,他們顯然不會放棄
叛國罪這樣重大的罪名。
秦檜有敢於與金國作對的史事:①金人敗盟攻宋時,秦檜曾下《討烏珠檄書》於諸路宣撫司,並賞格、捉殺兀朮 ②秦檜有支持岳飛抗金的實際行動;③紹興八年,秦檜曾利用與撻懶的私交,爭取其支持南宋,並以南宋向金稱臣歲貢的代價換回河南諸地,金廷也以通宋謀反罪將撻懶殺害。
金國姦細論還需考慮以下前提有無明確史料支持:①秦檜向金傳送消息的對象與渠道;②金國如何長期控制秦檜為其服務;③秦檜權傾朝野后,為金效力的動機;④秦檜若不為金做姦細,金國的應對措施或懲罰手段。
秦檜系“金國姦細”說,最早來源於朱勝非《秀水閑居錄》,但朱勝非曾參與排擠秦檜的事件,記述並非客觀可信。另一本常被作為史料引用的是《
南遷錄》,此書題名金國秘書省著作郎張師顏,
李心傳、
趙與時、
陳振孫等皆考證認定為偽書,內容含有極大虛構成分。秦檜自己也寫過一本書《北征紀實》,將自己南逃的過程作了詳細記述,史界多認為此書有自我辯白的嫌疑。
在文學作品中,多把秦檜描寫成是金國派來的姦細、殺害
岳飛的罪魁禍首。在民間傳說中,秦檜是
奸臣已臉譜化,形象生動有餘,歷史根據不足。近代以來,有學者開始從更廣的視野來分析秦檜,以人物傳記、史料分析、雜評等文學體裁重塑秦檜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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