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西軍變

淮西軍變

紹興七年(1137年)八月八日,南宋軍隊原隸屬劉光世所部的統制官酈瓊、王世忠、靳賽等發動叛亂,殺死監軍官呂祉等人,帶領全軍四萬餘人,並裹脅百姓十餘萬投降金人傀儡偽齊劉徠豫,史稱“淮西兵變”。

簡介


兵變的後果十分嚴重,不僅在當時使南宋對金人和偽齊的軍事前沿的江淮重地,突然處於防衛空虛的狀態,而且成為後來南宋對金人戰略變化的一個轉折點。儘管此後不久金人廢掉了劉豫偽齊政權,喪失了一支重要的輔助力量,但因為兵變給高宗政權造成的消極影響遠未消除,致使南宋方面失去了一次極為寶貴的,也是極為可能的收復故土的歷史機會,更令後世史家為之扼腕長嘆。
後人研究這一事件,主流觀點認為,高宗趙構和宰相張浚等人為了防範武將權勢坐大,形成尾大不掉之勢,不肯將該部隊交給民族英雄岳飛統帥,又因時任右相兼都督的重臣張浚志大才疏、剛愎自用,不聽岳飛、張守等人勸告,用人不當,導致了事件的發生。也有人認為,這個觀點是不全面的,不能完整地反映出歷史的真實面貌,有必要進行更深入的探究。

緣起


紹興四年(1134年)下半年,隨著軍事實力日漸加強,南宋對金人及劉豫偽齊軍隊作戰形勢有所逆轉,使人看到恢復中原故土的曙光。當年十月,高宗採納新任宰相趙鼎的建議,下發親征詔,準備舉兵討伐劉豫,並且離開臨安前往平江(今蘇州)。這是他南渡后首次以主動姿態採取行動。宋軍士氣大振,韓世忠、張俊等部隊取得了一系列勝利。高宗感到異常欣喜。《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八十四:“(紹興五年正月壬戌)韓世忠奏敵騎遁去,陛下必喜。上曰:‘此不足喜。若復中原,還二聖,乃可喜耳。然有一事,以卿等將士,賈勇爭先,非復昔時懼敵之比,所喜蓋在此也。’”隨後,高宗重新任命張浚為樞密使,措置軍務。年底,金人退軍北還。應該說,高宗此時的主導思想是以進攻為主。上書同卷:“(紹興五年正月)戊申,輔臣進呈曲赦淮南事目,上曰:‘敵雖退遁,然南北之民,皆吾赤子,當示兼愛並容之意。中原未復,二聖未還,赦文不可誇大,第使實惠加於兩淮百姓,乃朕指也。’又上曰:‘敵已退遁,循當漸圖恢復,若止循故轍,為退避之計,何以立國?祖宗德澤在天下,二百年民心不忘,當乘此時,大作規模措置,朕亦安能鬱郁久居此乎?’趙鼎曰:‘時不可失,誠如聖諭,事所可為者,謹當以次條畫奏稟。’”
紹興五年(1135年)二月,高宗以趙鼎為左相,主持內政;任張浚為右相兼都督諸路軍馬,專門措置軍事事務。張浚在建康設置了都督行府,作為前線指揮中心。這一年間,趙鼎、張浚二人相處和諧,取得了不小的成績。《三朝北盟會編》卷一百七十八“張浚還行在”條:“(張浚)行狀曰:公自淮西歸,與趙鼎在相位,以招賢才為急務,從列要津多一時之望,百執事奔走效職,不敢自營,人號為小元祐”。當年六月,岳飛平定了楊么起義,從而基本平息了南方各地內亂,使南宋在江南的統治趨於穩固。隨後,南宋軍隊在對金人和劉豫偽齊的系列戰事中繼續保持著取勝的態勢。歲末,高宗君相又將張俊、韓世忠、岳飛等五支精銳部隊進行整編,擺出對金人和偽齊主動進攻的姿態。一時間,南宋軍威大振,頗有中興景象。
紹興六年(1136年)八月底,高宗聽從張浚要求,決定前往建康(今南京)駐蹕。其時正為金人兵強馬壯之際,高宗的這個行動顯然表明,他想有一番更大作為。與此同時,劉豫得知消息,隨即發兵渡淮南犯,並虛張聲勢,詭稱有金人助戰。左相趙鼎對形勢的判斷出現錯誤,欲令諸軍退保長江,由此和張浚產生了分歧。張浚識破劉豫的詭計,力主合張俊、劉光世諸軍予敵以迎頭痛擊。而張俊、劉光世二帥的臨敵表現卻頗讓人失望。
《宋史·張浚傳》:“(紹興六年)浚渡江,遍撫淮上諸戍。時張俊軍進屯盱眙,岳飛遣兵入至蔡州,浚入覲,力請幸建康。車駕進發,浚先往江上,諜報劉豫與侄猊挾金人入攻,浚奏:‘金人不敢悉眾而來,此必豫兵也。’邊遽不一,俊、光世皆張大敵勢,浚謂:‘賊豫以逆犯順,不剿除何以為國?今日之事,有進無退。’且命楊沂中往屯濠州。劉麟逼合肥,張俊請益兵,劉光世欲退師,趙鼎及簽書折彥質欲召岳飛兵東下。御書付浚,令俊、光世、沂中等還保江。浚奏:‘俊等渡江,則無淮南,而長江之險與敵共矣。且岳飛一動,襄、漢有警,復何所恃乎?’詔書從之。沂中兵抵濠州,光世舍廬州而南,淮西洶動。浚聞,疾馳至採石,令其眾曰:‘有一人渡江者斬!’光世復駐軍,與沂中接。劉猊攻沂中,沂中大破之,猊、麟皆拔柵遁。高宗手書嘉獎,召浚還,勞之”。
楊沂中的勝利,就是著名的“藕塘大捷”。事實證明,張浚當時的決定是正確的。可是,他與趙鼎產生的分歧卻未能及時彌合,又因屬下官員呂祉等人的挑唆,逐漸擴大。《宋史·趙鼎傳》:“浚在江上,嘗遣其屬呂祉入奏事,所言誇大,鼎每抑之。上謂鼎曰:‘他日張浚與卿不和,必呂祉也。’后浚因論事,語意微侵鼎,鼎言:‘臣初與浚如兄弟,因呂祉離間,遂爾睽異。今浚成功,當使展盡底蘊,浚當留,臣當去。’上曰:‘俟浚歸議之。’”
年底,在高宗車駕是前進建康,還是返回杭州的問題上,張浚與趙鼎再次發生衝突。由於高宗支持了張浚,趙鼎遂罷相,出知紹興府。張浚則一人獨相,處於最高決策層的核心地位。正因如此,他成為了淮西合兵事件中最主要的角色。
儘管淮西之戰取得的勝利,但當時諸軍統帥擁兵自重,日益驕橫跋扈,既不不完全聽從朝廷號令,也不互相配合,則是高宗、張浚君相當時不得不認真面對的一個相當棘手的問題。著手解決這個問題,就成為淮西兵變的最初的起因。

張浚與岳飛


就主流而言,張浚是一位慨然以天下為己任的范仲淹式的人物,堅決主張抗戰。《宋史·張浚傳》:“浚幼有大志,及為熙河幕官,遍行邊壘,覽觀山川形勢,時時與舊戍守將握手飲酒,問祖宗以來守邊舊法,及軍陳方略之宜。故一旦起自疏遠,當樞筦之任,悉能通知邊事本末。在京城中,親見二帝北行,皇族系虜,生民塗炭,誓不與敵俱存,故終身不主和議”。
關於進取中原的作戰戰略,張浚採取了正面劉豫偽齊軍隊,全面出擊、大舉進攻的方針。這個計劃,在紹興六年就已制定好,並且做出了部署。《宋史·張浚傳》:“六年,會諸將議事江上,榜豫僭逆之罪。命韓世忠據承、楚以圖淮陽;命劉光世屯合肥以招北軍;命張俊練兵建康,進屯盱眙;命楊沂中領精兵為後翼以佐俊;命岳飛進屯襄陽以窺中原”。張浚的北伐計劃要想成功,必須靠各支部隊協調一致,互相配合,穩紮穩打,層層推進。
可是,在淮西之役的實戰過程中,劉光世卻臨敵怯戰,不敢迎敵,幾乎斷送淮右重地。劉光世與韓世忠、張俊一樣,都是高宗元帥府時的舊將,資歷很深。而且他出身將門,成名最早,為南渡后第一個成為三鎮節度使的統帥,又在諸軍中人脈很廣,素為高宗倚重。他屬下部隊有五萬多人,王德、酈瓊等人都是悍勇之將,軍卒素質本來極為驍銳。然而,劉光世卻沉湎酒色,貪財無厭,疏於管束部隊,甚至縱容將校士兵恣橫擾民,劫掠財物。另一個大帥張俊比之劉光世,其實不相上下。他除了於國家危難之際廣置各項私產外,還役使軍士為其家族服務。《雞肋編(卷下)》:“車駕渡江,韓、劉諸軍皆征戍在外,獨張俊一軍常從行在。擇卒之少壯長大者,自吞而下刺至足,謂之‘花腿。’京師舊日浮浪輩以此為誇。今既效之,又不使之逃於他軍,用為驗也。然既苦楚,又有費用,人皆怨之。加之營第宅房廊,作酒肆名太平樓,搬運花石,皆役軍兵。眾卒謠曰:‘張家寨里沒來由,使他花腿抬石頭。二聖猶自救不得,行在蓋起太平樓。’紹興四年夏,韓世忠自鎮江來朝,所領兵皆具裝,以銅為面具。軍中戲曰:‘韓太尉銅臉,張太尉鐵臉’。世謂無廉恥不畏人者為鐵臉也”。此外,韓世忠也曾與張浚發生過摩擦,由高宗親自調解方得以化解矛盾。
所以,在大舉北伐之前,南宋諸軍已到了非整頓不可的地步了。應該說,張浚堅決主張罷免劉光世,並利用這個機會,整頓軍隊的決策是正確的。筆者認為在這個問題上,岳飛與張浚是一致的。
據《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零九庚子條記載,岳飛於紹興七年二月初八日到達平江行在,第二天即入見高宗。除了廣為人知的“論馬”內容外,沒有直接的歷史資料告訴我們,岳飛還向高宗說了些什麼,參考其他相關記載,我們可以知道,這次談話的內容是相當廣泛的。上書同卷己酉條記載了高宗與張浚等宰臣的談話,大體透露了他與岳飛這次對話的主要內容,高宗說:“飛今見之所論議皆可取。朕當諭之。國家禍變非常,惟賴將相協力,以圖大業。不可時時規取小利,遂以奏功,徒費朝廷爵賞。須各任方面之責,期於恢復中原,乃副朕委寄之意。昨張俊來覲,亦以此戒之”。從中我們可以推測,岳飛主要向高宗談出了自己關於軍隊當前存在諸多弊端的一些看法,並得到了高宗的認可。他話里的“惟賴將相協力”、“不可時時規取小利”、“須各任方面之責”等項內容顯然並非泛泛而談,而是確有所指。高宗的談話,一方面在向宰執大臣表明自己的態度,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了岳飛的意見。
岳飛比張浚小六歲,憑藉卓越的才華迅速成長為一名傑出的軍事將領,其時地位已與張俊、韓世忠、劉光世基本相當,並稱“中興四將”。以往,他與張浚之間並無什麼私人恩怨。張浚對岳飛也是十分了解的。《宋史·岳飛傳》:“(平楊么)時張浚以都督軍事至潭,參政席益與浚語,疑飛玩寇,欲以聞。浚曰:‘岳侯,忠孝人也,兵有深機,胡可易言?’益慚而止”。因此,在此時,可以肯定地說,岳飛和張浚間根本沒有什麼矛盾。相反,張浚對岳飛是相當器重的。《三朝北盟會編》卷一百六十九“張浚出視師”條:“公於諸將,尤稱韓世忠之忠勇,岳飛之沉鷙,可依以大事”。與其他大帥相比,岳飛是尊重朝廷,肯接受統一指揮的。《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百六:“紹興六年十月癸酉,湖北京西宣撫副使岳飛奏依奉處分往江州屯駐。上曰:‘淮西既無事,飛自不須更來。’趙鼎曰:‘此有以見諸將知尊朝廷,凡所命令,不敢不從。’上曰:‘劉麟敗北,朕不足喜;而諸將知尊朝廷,為可喜也。’”
然而,隨後不久,張浚與岳飛間竟然產生了激烈的矛盾,甚至成為淮西合兵中諸多問題的焦點。《三朝北盟會編》卷一百七十七:“先是,張浚欲征劉豫,會四大將於龜山,問之曰:‘欲大舉以取劉豫,克複中原,如何?’劉光世請守,韓世忠請進兵。張俊曰:‘都督欲戰則戰,欲守則守。’惟岳飛獨以為不可用兵。浚再三問之,飛堅執不可之說。浚以飛為玩寇,議不協而罷”。
假如不深入探究事情本末,人們不免會有這樣的困惑:張浚準備大舉克複中原的計劃,為什麼一貫堅決主張抗戰的岳飛竟然堅決不予支持呢?又為什麼不肯明確說出其中原因,而令張浚惱怒呢?
徠通觀合兵一事的前後過程,我們會發現,就此事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並不很困難。岳飛身為一路大軍統帥,對軍隊諸多弊端當然了如指掌,深知這些問題不加以解決,貿然出戰,則完全沒有取勝把握。而當著劉光世、張俊、韓世忠三人的面,作為資歷最淺的統帥,他當然不可能直接將這樣的想法說出。這就致使張浚產生誤會。
岳飛與張浚是有分歧的,但他們的分歧完全出於各自對戰略考慮的不同。也就是說,岳飛並不完全贊同張浚關於進取中原的作戰戰略。
岳珂在《鄂國金佗續編卷八》中收錄了一則令岳飛入內引對的省剳,說明岳飛曾於三月四日再次覲見高宗。這次入對的大致情景應該在《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零九載三月乙亥條中得以體現:“(紹興七年三月)乙亥,中書言湖北京西宣撫使岳飛已朝辭,所降立功將佐告命,乞免進入,詔趣行給付。時中原遺民有自汴京來者,言劉豫自猊、麟敗后,意沮氣喪,其黨與皆攜貳,金國謂豫必不能立國,而民心目望王師之來,朝廷因是遂謀北伐。飛謂豫不足平,要當以十萬眾橫截金境,使敵不能援,勢孤自敗,則中原可復。張浚不以為然。會劉光世乞奉祠,飛乃見上,請由商、虢取關、陝,欲並統淮右之兵。上問何時可畢,飛言期以三年。上曰:‘朕駐蹕於此,以淮甸為屏蔽,若輟淮甸之兵,便能平定中原,朕亦何惜?第恐中原未復,而淮甸失守,則行朝未得奠枕而卧也。’飛無以對”。
從中可知,岳飛的戰略是要以重兵切斷劉豫與金人間的聯繫,使偽齊成為瓮中之鱉,不戰自潰。從岳飛以三年為期的要求來看,他的這個計劃也是以穩健紮實為宗旨,並非投機冒險,而且切中偽齊的要害。這是與張浚主張正面進攻的計劃大不相同的,故此張浚不以為然。而高宗的擔心也不無道理,因為當時南宋軍隊全部精銳不過二十餘萬,分兵之後,剩下的軍隊在綿延千里的江淮防線上能否在三年內抵擋劉豫瘋狂反撲,的確是個問題。或許由於此次入見的時間有限,岳飛來不及詳細解答高宗的疑問,所以他於幾天後,即紹興七年三月十一日,給高宗寫了一份奏疏,就是後來十分著名的《乞出師札子》。
從內容上看,岳飛的這個札子是對這次未能盡言的對話的回應。這篇奏札被岳珂在《鄂國金佗續編》卷一中完整地記錄了下來。在這篇奏札中,岳飛比較系統地闡明了自己對於形勢的判斷,並十分具體地提出了應當採取的戰略戰術。在不到一千字的文章里,他解答了高宗的疑問,並且反覆對高宗強調,不能太過操切,急於求成。他說:“然臣愚慾望陛下假臣歲月,勿拘其淹速,使敵莫測臣之舉措。萬一得便可入,則提兵直趨京洛,據河陽、陝府、潼關,以號召五路之叛將。叛將既還,王師前進,彼必舍汴都而走河北、京畿、陝右可以盡復,至於京東諸郡,陛下付之韓世忠,張俊,亦可便下。臣然後分兵濬、滑,經略兩河,劉豫父子斷可成擒。如此,則大遼有可立之形,金人有破滅之理,四夷可以平定,為陛下社稷長久無窮之計,實在此舉”。在談及軍隊後勤保障問題時,他說:“臣聞興師十萬,日費千金,邦內騷動,七十萬家,此豈細事?然古者命將出師,民不再役,糧不再籍,蓋慮周而用足也”。最後,他再次強調:“今日唯賴陛下戒敕有司,廣為儲備,俾臣得一意靜慮,不為兵食亂其方寸,則謀定計審,仰遵陛下成算,必能濟此大事”。高宗看罷岳飛此奏札,當即親筆批複道:“覽奏,事理明甚,有臣如此,顧復何憂。進止之機,朕不中制。惟敕諸將廣布寬恩,無或輕殺,拂朕至意”。緊接著,他又親筆寫了一個命令交給岳飛,待岳飛接管該部隊時令王德等諸將聽從節制。
通過這篇奏札,我們不難看到,岳飛當時的頭腦是冷靜、清楚的,態度是實事求的,比張浚的戰略更具實際意義。常識告訴我們,一支軍隊若要長期保持強大的戰鬥力,精神因素固然非常重要,但也離不開強有力的後勤支援。宋人庄綽在他的筆記《雞肋編(卷下)》有這樣一條記錄:“紹興八年,余在鄂州,見岳侯軍月用錢五十六萬緡,米七萬餘石”。此外,作戰必須的軍器製造,也是一筆相當可觀的巨大開銷。岳飛軍隊的大部分後勤補給都由荊湖南路、荊湖北路、江南西路等供應。這一直是一種極為沉重的負擔,當然也是要由這些地區的廣大百姓來承受。對百姓來說,應付、運輸軍隊的軍需補給是一種巨大的災難。這種災難性的現實不獨體現在岳飛一軍,其實是各地普遍存在的。這方面的歷史資料是很多的。講述比較具體的有,《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九十八中紹興六年二月庚戌條記錄的薛弼上疏和《宋史·李迨傳》記錄的李迨所寫奏疏。
面對這樣嚴酷的現實,如果一味主張全力向金人和劉豫政權發起進攻,顯然只能成為空談。由此也更加證明了,岳飛是一位真正具有遠見卓識的優秀的戰略家。同時,我們也不能不承認,高宗對於岳飛的肯定與讚賞,的確是真誠的,絕非是一種虛與委蛇的敷衍。現在已知的史料表明,高宗的本意是要由此重用岳飛。不然,他何以又連續下達兩份御剳給岳飛?(詳見《鄂國金佗續編卷一》)。
高宗的決定不是他單獨作出的,肯定是與張浚商議的結果。因為三省和都督府在三月十四日岳飛離開建康行在時,下發三個省札和都督府札,授予了岳飛極大的許可權。其中的都督府札則將劉光世軍的人馬清單,開列得清清楚楚,交由岳飛“密切收掌”。(詳見《鄂國金佗續編卷八》)。這其實意味著,在正式罷免劉光世以前,岳飛接管該部隊的手續已經完備,只差一道正式公文(這種正式公文當然要在劉光世被真正罷免以後才能下發)。如果張浚不同意,顯然是不可能如此的。這個結果也說明,岳飛在給高宗寫了奏疏后,一定和張浚進行了比較深入的溝通,並且在某種程度上達成了共識。由於事涉機密,其中的過程必然不為外人所知。是以許多人在追述淮西合兵之事時,大多因不明就裡而僅據自己的猜測敘述經過。《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百十一:“(紹興七年六月)戊申,兵部尚書兼都督府參謀軍事呂祉往淮西撫諭諸軍。祉初在建康,每有平戎之志,張浚大喜之。浚以劉光世持不戰之論,欲罷之。參知政事張守以為不可,浚不從。守曰:‘必欲改圖,須得有紀律,聞望素高,能服諸兵官之心者一人乃可。’浚曰:‘正謂有其人,故欲易之也。’時祉亦自謂若專總一軍,當生擒劉豫父子,然後盡復故疆。及光世罷,乃命祉先往淮西。”
這條記載似乎非常明確地指出,張浚不聽勸告,一意孤行,任用呂祉為劉光世軍隊的統帥。如果仔細推敲,事實卻不一定如此。首先,張浚沒有明確說欲用呂祉為帥,只說有符合張守標準的人選,接替劉光世為帥。其次,按照慣例或規定,假如張浚果真用呂祉為帥,必須授予呂祉一個具體的官銜,不會僅含糊其詞地說“撫諭諸軍”。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百九紹興七年二月庚申條附註:“《趙鼎事實》云:駕至建康,當軸者以光世不足仗,遣其腹心呂祉誘脅之,俾請宮祠,罷兵柄,欲以此兵付岳飛,為北向之舉。案此又與秀水錄所云張浚據摭岳飛之說不同”。對比前面講述的史實,筆者認為這條記錄是真實的、可靠的。至於此已成定局的事為何隨後不久即橫生枝節,無果而終,並演變成了張浚與岳飛之間的衝突,甚至對抗,各種史料卻大多語焉不詳。
《宋史·岳飛傳》:“飛方圖大舉,會秦檜主和,遂不以德、瓊兵隸飛。詔詣都督府與張浚議事,浚謂飛曰:‘王德淮西軍所服,浚欲以為都統,而命呂祉以督府參謀領之,如何?’飛曰:‘德與瓊素不相下,一旦揠之在上,則必爭。呂尚書不習軍旅,恐不足服眾。’浚曰:‘張宣撫如何?’飛曰:‘暴而寡謀,尤瓊所不服。’浚曰:‘然則楊沂中爾?’飛曰:‘沂中視德等爾,豈能馭此軍?’浚艴然曰:‘浚固知非太尉不可。’飛曰:‘都督以正問飛,不敢不盡其愚,豈以得兵為念耶?’即日上章乞解兵柄,終喪服,以張憲攝軍事,步歸,廬母墓側。浚怒,奏以張宗元為宣撫判官,監其軍”。
這段資料極其生動,此事也多見於其他史料,其真實性大抵無可質疑,因而被學者們廣泛引用,當作張浚剛愎自用,最終導致淮西兵變的證據。還有的學者把它當成高宗對岳飛出爾反爾的鐵證。筆者認為,這段記錄存在一個很大的漏洞,即張浚和岳飛對話的具體時間,在這條記錄中沒有提及。在其他資料中,筆者也沒有找到這件事的具體時間。
岳飛辭朝的時間是三月十四日,很可能第二天即離開建康行在。如果這件事情發生在三月十一日至十四日之間,那麼張浚直接管轄的都督府,為什麼還要在三月十四日開列軍馬清單,交由岳飛“密切收掌”?
比較合理的解釋應該是,這段對話發生在岳飛剛到行在後不久。張浚只是徵求岳飛的意見。由於他們二人個性都十分鮮明,在討論問題時發生激烈爭論其實是相當正常的。只不過,這種爭論被人誇大或曲解了。岳飛請辭棄軍為母守孝的行為,另有原因。
劉光世正式被罷免,是在三月二十二日。當日,張浚將該部一分為六,一併直屬都督府,由都督府的參謀軍事呂祉節制,王德擔任提舉訓練諸將軍馬事。(詳見《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百九紹興七年三月甲申條)。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細節,必須加以注意。就是說,呂、王二人均未被任命為這支部隊的正式統帥。此時的岳飛,早已離開行在。同時,這個細節也證明,岳飛與張浚的爭執最晚應當發生在三月十一日之前。
岳飛得知此消息應是在返鄂途中。宥於當時通訊手段的限制,也可能是出於保密的考慮,更可能是張浚本人的疏漏,他沒有派親信部下將其中的原委完全告訴岳飛,致使岳飛對這種處理產生了誤解。
岳珂在《鄂國金佗稡編》卷第一中收錄了高宗寫給岳飛的一條御札:“覽奏備悉,俟卿出師有日,別降處分。淮西合軍,頗有曲折。前所降王德等親筆,須得朝廷指揮,許卿節制淮西之兵,方可給付。仍具知稟奏來”。顯然,這是高宗對岳飛某道奏疏的答覆。岳飛當時的奏疏,沒有保留下來,我們無從知曉具體內容。但可以推測,岳飛必定接到了一個的消息,內容與當初商定的方案有所不同,是以上疏詢問究竟。
高宗的回復,顯然是受到通訊手段的限制,所以含糊其詞,也沒有解釋具體原委。其中“頗有曲折”四個字,留給人們的想象空間極大。很多學者都將其解釋為高宗、張浚因擔心岳飛權勢驟然增加,會威脅到皇權的穩定,是以變卦,改變了以前的部署。然而,如果將高宗的御札與張浚的具體安排結合起來看,張浚的意圖是十分清楚的。他將此軍暫時控制在自己領導之下,待到興兵出師之日,再正式交付岳飛統率。張浚的作法是否合理呢?
不應當忽視,罷免劉光世這樣的大帥,不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劉光世留下的,也不僅僅只是一支五萬多人的軍隊,還有許多錢糧、財物。作為比岳飛資格老很多的張俊、韓世忠,不可能對這支隊伍沒有什麼想法。韓世忠和劉光世素有嫌隙,雖經過高宗親自出面調解得以緩和,但是否徹底冰釋前嫌,誰也說不好。且王德曾經殺過韓世忠手下大將,亦可見兩軍間積怨之深。所以,在討論劉光世部隊歸屬時,未曾有誰提到,可將此部交給韓世忠。岳飛曾是張俊部署,因晉陞很快一直為張俊所忌。淮西之戰,岳飛駐守上游未能參戰。主要戰功屬於張俊、楊沂中。在這種情況下,岳飛猝然接掌劉光世的軍隊,酈瓊諸將或許可服,但張俊必定不服。所以立即將部隊交給岳飛,未必能夠保證不出紕漏。這就需要身為政府首腦的張浚,做大量協調工作。處理不好,必然引發新的問題。當時最主要的問題,當然是保持住這支隊伍的穩定。所以,筆者認為張浚的作法不失為一種穩妥的辦法。事實上,罷免劉光世后,張浚立即趕往淮西視師,安撫諸軍,為的就是保持部隊的穩定。
由於岳飛當時已在返回鄂州途中,其中原委無法與張浚面對面溝通,對張浚產生一些嚴重誤解,認為他心口不一,反覆無常。這是對張浚人格信任的動搖,自然不便直接表述出來。所以,岳飛在抵達江州的時候,以“與宰相議不合”為由,上章乞請解除兵柄,為母親服完余喪。岳飛的錯誤在於,他不等朝廷回復,便徑直趕往了廬山。這就是所謂的擅自棄軍而去。以岳飛的品德,如無極特殊的情況,肯定不會做出這樣的錯事。不少人認為,岳飛這麼做是因為對高宗的出爾反爾感到無比憤怒,又無可奈何,而以這種方式表達心中憤懣。筆者認為這樣的觀點顯得有些牽強。
儘管我們已無法看到岳飛請辭奏疏的原文,但依然可以通過陳公輔與高宗的對話,看出一些端倪。《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百十紹興七年四月壬子條:“先是,左司諫陳公輔請對,上因語及岳飛事。公輔退上疏言:昨親奉聖語,說及岳飛。前此采諸人言,皆謂飛忠義可用,不應近日便敢如此。恐無他意,只是所見有異。望陛下加察。然飛本粗人,凡事終少委曲。臣度其心,往往謂其餘大將,或以兵為樂,坐延歲月,我必欲勝之;又以劉豫不足平,要當以十萬橫截敵境,使敵不能援,則中原必得,此亦一說。陛下當示以不疑,與之反覆詰難,俟其無辭,然後令之曰:‘朝廷但欲先取河南,今淮東、淮西已有措置,而京西一面,緩急賴卿。’飛豈敢拒命?此前朝綱不振,諸將皆有易心,習以為常,此飛所以敢言與宰相議不合也。今日正宜思所以制之。如劉光世雖罷,而更寵以少師,坐享富貴。諸將皆謂朝廷賞罰不明。臣乞俟張浚自淮西歸,若見得光世怯懦不法,當明著其罪,使天下知之,亦可以警諸將也。”
陳公輔的奏疏與劉光世部隊的歸屬問題無涉,證明他並不知道其中隱情。他的奏疏,沒有說到問題的關鍵,只是說岳飛急於掌兵是為了有所作為。這不僅從一個側面展示了岳飛在群臣心目中的形象,而且也證明岳飛當時的心情的確很急迫。
《鄂國金佗稡編》卷第一中有這樣兩條高宗寫給岳飛的御札:
其一:“再覽來奏,欲持餘服,良用愕然。卿忠勇冠世,志在國家,朕方倚卿以恢復之事。近者探報,賊計狂狡,將窺我兩淮,正賴日夕措置,有以待之。卿乃欲求閑自便,豈所望哉!張浚已過淮西視師,卿可亟往,商議軍事,勿復再有陳請。今封還元奏。故茲親筆,宜體至懷”。
其二:“比降親筆,喻朕至意。再覽卿奏,以渾瑊自期,正朕所望於卿者,良深嘉嘆。國家多事之際,卿為大臣,所當同恤。見遣中使,宣卿赴張浚處詳議軍事。《傳》曰:‘將相和,則士豫附。’卿其勿事形跡,以濟功勛。今再封還來奏,勿復有請”。
這是高宗對岳飛累章請辭的回復,從中看不出任何為自己辯解的意思。他反覆強調讓岳飛儘快“赴張浚處詳議軍事”。很明顯,他的意思是敦促岳飛及早與張浚當面溝通,把事情原委徹底談清楚。高宗曾經親自出面調解過劉光世和韓世忠、韓世忠和張浚的矛盾,這次當然也會對張浚與岳飛的矛盾進行調解。
對於岳飛的錯誤行為,張浚也有誤會,甚至極其惱火。《宋史·高宗本紀(五)》:“(紹興七年四月)庚戌,以張浚累陳岳飛積慮專在並兵,奏牘求去,意在要君,遂命兵部侍郎兼都督府參議軍事張宗元權湖北、京西宣撫判官,實監其軍”。如果張浚的說法成立,岳飛的罪責就非同一般了。為防範萬一,派心腹人員前去監軍,沒什麼不妥。只不過張浚的處理有些草率。關鍵在於以後的事情究竟如何。
《三朝北盟會編》卷一百七十八“岳飛赴行在”條:“初,岳飛解兵往江州廬山,持餘服也。累召敦促,不肯起。朝廷剳下,宣撫司參議官李若虛、統制王貴同去敦請飛依舊管軍。如違,若虛等并行軍法。若虛等既至廬山東林寺見飛,道朝廷之意,敦請。飛堅執不肯出。若虛曰:‘是欲反耶?此非美事,若堅執不從,朝廷豈不疑宣撫?且宣撫乃河北一農夫耳,受天子之委任,付以兵柄,宣撫謂可與朝廷相抗乎?宣撫若堅執不從,若虛等受刑而死,何負於宣撫?宣撫心豈不愧?’凡六日,飛乃受詔,赴行在。張浚道上所以眷念之意,且責其不候報即棄軍而廬墓。飛辭窮曰:‘卻如何作主?’張浚曰:‘待罪可也。’飛然之,遂具表待罪。樞密院使見飛今上表,已有忿忿之意矣。(原書附註:樞密謂秦檜也)”。
我們看到,二人見面后,張浚對岳飛的指責僅是“不候報即棄軍而廬墓”。這當然是實事求是的。而岳飛則肯定是在了解了事情的原委曲折的情況后,知道自己的確錯了,他才會“辭窮”,不知所措。對於均是以民族大義為重的張、岳來說,他們不可能因此結下私怨的。
這件事情,隨著高宗給岳飛寫了一封恩威並施的御札宣告結束,張浚也未繼續深究,岳飛依舊還鎮統兵。大概在六、七月間,岳飛寫了一封奏疏,乞以本軍進討偽齊劉豫(詳見《鄂國金佗稡編卷十二》)。如果將之與岳飛三月十一日《乞出師札子》進行對比的話,我們會發現,該奏疏除措辭慷慨激昂外,中心思想與前者頗有矛盾之處。難道經歷了這樣一個事件以後,岳飛就放棄了自己正確的主張了嗎?筆者認為,岳飛之所以寫下這樣一份奏疏,是為了顧全大局,緩和、修復與張浚間矛盾,主動作出的一種姿態,已示與張浚達成了諒解。如果這個請求被高宗和張浚批准,岳飛一旦戰勝立功,當然也可以比較順利地接管劉光世的部隊。這是岳飛的一點很正常、完全能夠理解的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