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應辰
南宋官吏、詩人、散文家
(宋史本傳不著年歲。此依傳中“紹興五年,進士第一人,年甫十八”推算)五歲知讀書屬對;十歲能詩。未冠,首貢鄉舉。試禮部居高選,宰相趙鼎奇之。紹興五年,(公元一一三五年)舉進士第一,年甫十八,授鎮東軍簽判。召為秘書省正字。時秦檜主和議,應辰上疏力言因循無備、上下相蒙之可畏,忤檜意,出通判建州。檜死,始還朝。累官吏部尚書,剛方正直,敢言不避,中貴多側目。以端明殿學士出知平江府,連貶秩,遂致仕不起。少從呂居仁、胡安國游;精於義理,好賢樂善,學者稱玉山先生。卒,謚文定。應辰著有文集五十卷,《宋史藝文志》傳於世。
紹興五年(1135),年方十八中狀元。授鎮東軍簽判,召為秘書省正字。當時秦檜主和議,汪應辰上疏嘛張抗金,力言因循無備、上下相蒙、不明敵勢的危險性,因而違反秦檜意,出通判建州(今福建建甌)、靜江府、廣州等。秦檜死後,召為吏部郎官,遷右司,因母老,出知婺州(今浙江金華)。母去世服畢后,除秘書少監,遷權吏部尚書。宋孝宗趙即位后又因事被迫請求調外,於是知福州。不久,升敷文閣待制,舉朱熹自代。出為四川制置使,知成都府。再除吏部尚書,尋兼翰林學士並侍讀。又因事不合,以端明殿學士知平江府(今江蘇蘇州)。韓玉被旨揀馬,路過平江府,因汪應辰沒有特別招待他而回京報復汪,密告宋孝宗,說所到之州縣,沒有象平江府那樣亂的地方,於是連遭貶秩,氣病卧家不起而卒,謚文定。
汪應辰幼為神童,五歲知書,屬對應聲語驚人,多識奇字。家貧無燈油,拾柴點火讀書。從人借書,有過目不忘之能。十歲能詩。宋高宗見他的對詞,以為老成之士,直至見才知是剛少年,賜以御詩,並更名為應辰。他好賢樂善,尤篤友愛。少從喻樗、張九成、呂本中、胡安國等人游,又與呂祖謙、張栻為友。為朱熹從表叔,常與往來研究學問。他為人剛方正直,敢言不避,又多革弊事,所以遭到胡遷許多人的側目,為人所陷。但他接物溫遜,遇事特立不回,堅定不移。雖遭秦檜排擠,流落嶺嶠十七年之久,“蓬蒿滿徑,一室蕭然,飲粥不繼,人不堪其憂”,卻“處之裕如也,益以修身講學為事”。學者稱玉山先生。
著有文集五十卷,今傳《文定集》二十四卷。《四庫全書》據《永樂大典》及明代宏治年間程敏政摘抄本輯出,收於集部別集類。他學問具有淵源,作品有不少巨制鴻篇。他的不少詩作都體現了“好賢樂善,尤篤友愛”的思想品格和個性。如《挽宣扶吳郡王》:“節義家傳久,艱難始見忠。一心惟殉國,百戰竟平戎。環列周廬肅,管儀道路同。細看麟閣上,誰得似初終?”這一方面歌頌了吳郡王的忠精殉國的品格和戰功,另一方面是對那些不能特立不回,堅定不移,始終如一的人的辛辣嘲諷,可見詩人品格的一貫性。另一首《分韻送胡丈歸健康》也表現了詩人與朋友的至誠至深之情:“先生高卧武夷巔,一旦趨朝豈偶然。報國自期如嗷日,歸田曾不待來年。懷鉛共笑揚雄老,鞭馬今輸祖逖先。冊府風流久廖落,送行始復有詩篇。”這並非一般迎來送往的應酬之作,而是主客思想共鳴的產物,所以讀來給人以真摯誠懇之感。這類作品在詩人創作中佔有一定的比例。
汪應辰作品《文定集》
《宋史·汪應辰傳》
汪應辰,字聖錫,信州玉山人。幼凝重異常童,五歲知讀書,屬對應聲語驚人,多識奇字。家貧無膏油,每拾薪蘇以繼晷。從人借書,一經目不忘。十歲能詩,游鄉校,郡博士戲之曰:“韓愈十三而能文,今子奚若?”應辰答曰:“仲尼三千而論道,惟公其然。”
未冠,首貢鄉舉,試禮部,居高選。時趙鼎為相,延之館塾,奇之。紹興五年,進士第一人,年甫十八。御策以吏道、民力、兵勢為問,應辰答以為治之要,以至誠為本,在人主反求而已。上覽其對,意其為老成之士,及唱第,乃年少子,引見者掖而前,上甚異之。鼎出班特謝。舊進士第一人賜以御詩,及是,特書《中庸篇》以賜。初名洋,與姓字若有語病,特改賜應辰。上欲即除館職,趙鼎言:“且令歷外任,養成其材。”乃授鎮東軍簽判。故事,殿試第一人無待次者,至是,取一年半闕以歸。舍人胡寅行詞曰:“屬者延見多士,問以治道,爾年未及冠,而能推明帝王躬行之本,無曲學阿世之態。”
應辰少受知於喻樗,既擢第,知張九成賢,問之於樗,往從之游,所學益進。初任,趙鼎為帥,幕府事悉諮焉。歲小旱,命應辰禱雨名山即應,越人語之曰:“此相公雨。”鼎曰:“不然,乃狀元雨也。”
召為秘書省正字。時秦檜力主和議,王倫使還,金人慾以河南地歸我。應辰上疏,謂:“和議不諧非所患,和議諧矣,而因循無備之可畏。異議不息非所患,異議息矣,而上下相蒙之可畏。金雖通和,疆埸之上宜各戒嚴,以備他盜。今方且肆赦中外,褒寵將帥,以為休兵息民自此而始。縱忘積年之恥,獨不思異時意外之患乎?此因循無備之所以可畏也。方朝廷力排群議之初,大則竄逐,小則罷黜,至有一言迎合,則不次擢用。是以小人窺見間隙,輕躁者阿諛以希寵,畏懦者循默以備位,而忠臣正士乃無以自立於群小之間,此上下相蒙之所以可畏也。臣願勿以和好之可無虞,而思患預防,常若敵人之至。”疏奏,秦檜大不悅,出通判建州,遂請祠以歸。寓居常山之永年院,蓬蒿滿逕,一室蕭然,饘粥不繼,人不堪其憂,處之裕如也,益以修身講學為事。自是凡三主管崇道觀,在隱約時,胸中浩然之氣凜然不可屈。
張九成謫邵州,交遊皆絕,應辰時通問。及其喪父,言者猶攻之,而應辰不遠千里往吊,人皆危之。通判袁州,凡所予奪,人無異詞。始至,或以其書生易之,已乃知吏師所不能及。丞相趙鼎死朱崖,扶喪過郡,應辰為文祭之曰:“惟公兩登上宰,皆直艱危之時;一斥南荒,遂為死生之別。事已定於蓋棺,恩特容於歸骨。”吏付之火。其子借三兵以歸,道出衢州,章傑為守,希檜意,指應辰為阿附,為死黨,符移訊鞫,偏搜行橐,求祭文不可得。時胡寅遺檜書,謂此事不足竟,事乃寢。
通判靜江府,逾期不得代,乃沿檄歸省其母。繼差通判廣州。時檜所深忌者趙鼎、張浚,鼎既死而浚獨存,未快其意。江西運判張常先箋注前帥張宗元與浚詩,言於朝,其詞連逮者數十家,將誣以不軌而盡去之。獄既具,檜死,應辰幸而免。
明年,召為吏部郎官,遷右司。母老乞外,丞相苦留之曰:“方進用,未應爾。”應辰曰:“親老矣,不可緩。”乃出知婺州。郡積欠上供十三萬緡,朝廷命憲漕究治,應辰謂急則擾民,乃與諸邑蠲宿逋,去苛斂,定期會,窒滲漏,悉為補發。尋丁內艱去,廬於墓側。
服闋,除秘書少監,遷權吏部尚書。李顯忠冒具安豐軍功賞五千餘人,應辰奏駁之。權戶部侍郎兼侍講。應辰獨員當劇務,節冗費,常奏:“班直轉官三日,而堂吏增給食錢萬餘緡;工匠洗澤器皿僅給百餘千,而堂吏食錢六百千;塑顯仁神御,半年功未及半,而堂吏食錢已支三萬、銀絹六百匹兩。他皆類此。”上驚其費冗,命吏部裁之。
金渝盟,詔求足食足兵之策,應辰奏曰:“陸贄有云:‘將非其人,兵雖多不足恃;操失其柄,將雖才不為用’。臣之所憂,不在兵之不足,在乎軍政之不修。自講和以來,將士驕惰,兵不閱習,敵未至則望風逃遁,敵既退則謾列戰功,不惟佚罰,且或受賞。方時無事,詔令有所不行,一旦有急,誰能聽命以赴國家之難。望發英斷,賞善罰惡,使人人洗心易慮,以聽上命,然後號令必行矣。”
三十二年建儲,以孝宗名與唐廬江王、晉楚王同,詔改為“曄”,應辰以為與唐昭宗同,白左相陳康伯,遂改今名。集議秀王封爵,應辰定其稱曰“太子本生之親”。議入,內降曰:“皇太子所生父,可封秀王。”暨內禪,擬於傳位日降赦,應辰言:“唐太宗受禪於高祖,明年正月始改元。”乃從其說。又議改元“重熙”,應辰謂契丹嘗以紀年,遂改隆興。一朝大典禮,多應辰所定。
議太上尊號,李燾、陳康伯密議以“光堯壽聖”為稱。及集議,或謂:“尊號始自開元,罷於元豐,今不當復,況太上視天下如棄敝屣,豈復顧此?”應辰主之尤力。或又言:“主上奉親,烏得援元豐自卻為比?”於是議狀書者半,不書者半。明日,應辰復與金安節等十二人各陳所見,大概謂“光堯”近乎“神堯”,“壽聖”乃英宗誕節,嘗以名寺。御史周必大亦以為問,應辰答以“堯”豈可“光”。是語有聞之德壽者,高宗因上過宮,云:“汪應辰素不樂吾。”於是有詔:尊號之議,已嘗奏知,不容但已。安節等遂奉詔。
應辰連乞補外,遂知福州。未幾,升敷文閣待制,舉朱熹自代。在鎮二年,會朝廷謀蜀帥,乃以敷文閣直學士為四川制置使、知成都府。陛辭,特降詔撫諭。入境,以書與宣撫使吳璘,令以撫諭詔申嚴號令。既至,免利路民餉運,徙沿邊戍兵就糧內郡,縱保勝義士復業,存左藏所解白契二百萬以備不虞,悉奏行之。有謂蜀中綱馬驛程由梁、洋、金、房,山路峻險,宜浮江而下,詔吳璘措置。執政、大將皆主其說,應辰與夔帥王十朋力言其不便,遂得中止。二稅勘合,每貫取二十錢,乾道詔旨嘗減三之一,有欲增之者,應辰與兩漕臣列奏,言:“勘合不以鈔計,而以貫石匹兩計,是陽為減而陰實增之也。以成都一路計之,歲入三十萬,今以所增為六十萬,計以四路,不知幾倍。雖非興利者所便,而民受其賜多矣。”
璘時駐蜀口武興,精兵為天下冠,既老且病,應辰密奏以關陝大將系國安危,所當預圖。於是執政傳旨,若璘不起,令制司暫領其任。暨璘死,應辰遂攝宣撫之職,蜀道晏然。
虞允文尋以知樞密院事宣撫四川,應辰援張浚例,乞罷制司,不許。總所牒委官核四川匿契稅,應辰奏:“其不便者四,曰妨農廢業,曰縱吏擾民,曰違法害教,曰長奸起訟。比戶部已令人自首,州縣收並已不少,其未盡者,有見行法令,不宜為此煩擾。”上曰:“論極有理,速罷止之。”
蜀大旱,詔問救荒之策,應辰奏:“利、閬、綿、梓軍馬糧料,隨民力均敷,官雖支糴錢,民不得半價,若選官就歲熟處糴之,可以寬民力,第無錢束手,乞給度牒。”上曰:“汪應辰治蜀甚有聲,且留意民事如此。”給度牒四百,永為糴本振濟,遂移書諸路漕臣,亟救荒,且以綿、劍和糴告之,而全蜀蒙惠。
劉珙拜同知樞密院事,進言曰:“汪應辰、陳良翰、張栻學行才能,臣所不及。”已,得旨召還。邛之安仁年飢,挻起為盜,害及旁郡,即具奏,且檄茶馬使招捕。旬月間,誅其渠魁,余悉撫定。或白之虞允文曰:“汪帥得無掩盜事不上聞乎?”宣司乃密奏,使人紿應辰曰:“邛寇事未敢奏,不審制司如何?”應辰以奏檢報之,允文內愧。將行,代納成都一府激賞絹估三萬三千九百八十四匹。
冬,入覲,陛對,以畏天愛民為言。上曰:“卿久在蜀,寬朕西顧憂,軍政民事革弊殆盡,蜀中除虛額,民間當被實惠。”應辰奏:“虛額去則州縣寬,尚有兩事,曰預借,曰對糴。預借乃州縣累歲相仍,對糴則以補州縣闕乏,民輸米一石,即就糴一石,或半價,或不支,且多取贏。陛下近捐百萬除預借之弊,對糴患止數州,願併除之,則弊革無餘矣。”
除吏部尚書,尋兼翰林學士並侍讀。論愛民六事,廟堂議不合,不悅者眾。一日,陳良佑登對,上告以“汪應辰言卿在蜀多誕謾。”良佑奏:“臣與應辰昨同從班,應辰請外,得衢州,臣惜其去,同奏留之。時邊奏方急,臣不知應辰將為便私計也。奏既上,應辰以此大憾,乃為是說以中臣耳。”上曰:“乃爾邪!”
應辰在朝多革弊事,中貴人皆側目。德壽宮方甃石池,以水銀浮金鳧魚於上,上過之,高宗指示曰:“水銀正乏,此買之汪尚書家。”上怒曰:“汪應辰力言朕置房廓與民爭利,乃自販水銀邪?”應辰知之,力求去。會復出發運均輸之旨,嘆曰:“吾不可留矣,但力辨群枉,則補外之請自得。”乃力論其事有害無利,遂以端明殿學士知平江府。
韓玉被旨揀馬,過郡,應辰簡其禮。玉歸,譖之於上曰:“臣所過州縣,未有若平江之不治者。”上怪之。平江米綱至,有折閱,事上,連貶秩。力疾請祠,自是卧家不起矣,以淳熙三年二月卒於家。
應辰接物溫遜,遇事特立不回,流落嶺嶠十有七年。檜死,始還朝,剛方正直,敢言不避。少從呂居仁、胡安國游,張栻、呂祖謙深器許之,告以造道之方。嘗釋克己之私如用兵克敵,《易》懲忿窒慾,《書》剛制於酒,懲窒、剛制皆克勝義,可不常省察乎?其義理之精如此。好賢樂善,出於天性,尤篤友愛,嘗以先疇遜其兄衢,雖無屋可居不顧也。子達,繼登進士第,仕至吏部尚書、端明殿學士。
《宋史·汪應辰傳》譯文
汪應辰,字聖錫,是信洲玉山人。年幼時沉穩聰明,和一般小孩不一樣,五歲時就知道讀書回答他人的問話常常出語驚人,認識很多偏僻字。家貧寒,沒有燈油,就經常拾柴火用來點接著白天看書。從別人那裡借來的書,一看就不會忘記。十歲能寫詩,曾在鄉校遊學,郡里的學官戲弄他說:“韓愈十三歲能寫文章,現在你像什麼?”應辰回答到:“孔子有三千學生聽他講學,只有你還是這樣。”紹興五年,考中進士第一名,年齡剛剛十八歲。御策用民力、吏道、兵勢問他,汪應辰回答時認為治理國家的關鍵,以誠信為根本,對皇帝而言要設身處地為天下百姓著想。皇帝看了他的策論,認為他是一個老成的讀書人,等到放榜的時候一看,竟然是個年輕人。引見者帶汪應辰上前拜見皇上,皇上對他感到很驚異。皇上立即想授予他官職,趙鼎說:“姑且讓他到京城外任職,培養他成才。”於是授予震東軍簽判。按照慣例,殿試第一名無須按等級等候,從這個時候,就先到地方上鍛煉一年半載才回來。召回京城,任秘書省正字。當時秦檜主張和談。應辰上書說:“和談不成功不是擔憂的事,和談成功了,而就因此不防範就可怕了。不同的意見不停息不是可怕的事,不同的意見沒有了,上下相互欺騙就可怕了。即使和金和談了,邊疆之上還應該提高警惕,褒揚將帥,使他們滋生驕縱之心,認為休整軍隊,使老百姓休養生息可以從現在開始。這樣做,即使忘了長久以來的恥辱,難道不想想將來意料之外的禍患嗎?這就是因此不防備可怕的原因啊?我希望不要認為和金和好了就沒有憂患了,而是要常常想到憂患進行防備,像敵人來到一樣。“奏摺送上去后,秦檜很不高興,貶汪應辰出京城做通判建州,汪應辰於是辭官歸隱。張九成被貶到邵州,朋友都和他斷絕了往來,而汪應辰按時問候他。等到他的父親去世,說他的壞話的人還攻擊他,但汪應辰卻不遠萬里前去弔唁,人們都認為他很正直。過了很長時間,召回京城做秘書少監,提拔做吏部尚書。李顯宗冒領安豐軍的功勞賞賜五千多人,應辰上奏摺反駁他。做戶部伺郎兼伺講。應辰獨自一人承擔繁多的事務,節約多餘的開支,常常上書皇上說:"輪到值班的官吏值班三天,給他們增加的飯錢就一萬緡;工匠洗器皿僅僅給百餘千,而給官吏吃飯的錢就六百千;塑顯仁皇帝的神像,半年時間不到,官吏的飯錢就已經支了三萬、銀絹六百匹兩。其他方面的浪費都和這方面類似。”皇上對這種浪費很驚異,命令吏部加以裁減。授予 官職作吏部尚書,不久兼翰林學士和侍讀。論及愛民六件事,在朝廷上和其他人的意見不合,不高興的人很多。……汪應辰待人接物溫和謙遜,遇到事情剛直不屈,流落嶺橋十七年。秦檜死了,才得以回朝廷。剛正方直,敢於直言而不迴避。…在淳熙三年二月在家中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