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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宋官員、理學家
- 土地革命時期革命烈士
張九成
南宋官員、理學家
張九成(1092—1159年6月23日),字子韶,號無垢,其先開封人,后遷海寧鹽官(今浙江海寧)。南宋官員、理學家。
南宋紹興二年(1132)殿試為狀元。授鎮東軍簽判,因與上司意見不合,棄官歸鄉講學。后應召為太常博士,歷任宗正少卿、侍講、權禮部侍郎兼刑部侍郎。他為官不附權貴,主張抗金,反對議和,為秦檜所忌,謫守邵州,不久又革職,復以“謗訕朝政”罪名,謫居南安軍14年。秦檜死,重新起用,出知溫州。因直言上疏,不納,辭官歸故里,不久病卒。后追贈太師,封崇國公,謚文忠。
張九成致力經學,雜以佛學。著有《橫浦集》等多種,對經學有獨創見解,后形成“橫浦學派”。
張九成年少時遊學於京師開封,從理學家楊時為師學習,曾有權貴託人饋贈錢物,言:“肯從吾游,當薦之館閣。”九成笑而卻之。
橫浦先生文集
趙鼎為相,力薦九成,遂以太常博士被召入京,任著作佐郎,遷著作郎,上疏請施仁政,被嘉許,又授浙東提刑,力辭不就,回歸鄉里。不久,朝廷召張九成任宗正少卿,權禮部侍郎,兼侍讀,兼權刑部侍郎。期間,張九成恪盡職守,平反一誣告案件,朝廷欲以嘉獎,九成辭卻道:“任職刑部,出現冤案,我本有責,怎可邀功?”趙鼎被罷相,時金人求和,秦檜幾次勸誘九成支持和議,都為九成嚴辭拒絕,遂謫邵州。中丞何鑄上書說他矯偽欺俗,被誣為趙鼎一黨,屢遭陷害,結果落職。
父死服喪畢,與徑山寺僧宗杲相交友善,喜談禪理,秦檜恐其議己,遂令司諫詹大方以謗訕朝政為由,雖高宗信任,亦不得救,被貶謫居南安軍(今江西大余)。在安南十四年,每執書就明,倚立庭磚,歲久,雙趺隱然,讀書練功,廉靜自愛。自號橫浦居士,亦稱無垢居士。秦檜死,方起知溫州。因上書痛陳戶部催督軍糧之弊,與戶部相左,后丐祠歸,數月後病卒。寶慶初(1226),朝廷特贈張九成為太師,封崇國公,謚文忠。
張九成創建海寧第一所書院——張文忠公書院,講授經史。張九成研思經學,多有訓解,由於喜與佛者交遊,被時論所不容。著有《橫浦集》二十卷,《四庫總目》及《孟子傳》,並傳於世,其學派被稱為“橫浦學派”。
張九成,字子韶,其先開封人,徙居錢塘。游京師,從楊時學。權貴託人致幣曰:“肯從吾游,當薦之館閣。”九成笑曰:“王良尚羞與嬖奚乘,吾可為貴遊客耶?”
張九成 墓誌銘
授鎮東軍簽判,吏不能欺。民冒鹺禁,提刑張宗臣欲逮捕數十人,九成爭之。宗臣曰:“此事左相封來。”九成曰:“主上屢下恤刑之詔,公不體聖意而觀望宰相耶?”宗臣怒,九成即投檄歸。從學者日眾,出其門者多為聞人。
趙鼎薦於朝,遂以太常博士召。既至,改著作佐郎,遷著作郎,言:“我宋家法,曰仁而已。仁之發見,尤在於刑。陛下以省刑為急,而理官不以恤刑為念。欲詔理官,活幾人者與減磨勘。”從之。除浙東提刑,力辭,乃與祠以歸。
未幾,召除宗正少卿、權禮部侍郎兼侍講,兼權刑部侍郎。法寺以大辟成案上,九成閱始末得其情,因請覆實,囚果誣服者。朝論欲以平反為賞,九成曰:“職在詳刑,可邀賞乎?”辭之。
金人議和,九成謂趙鼎曰:“金實厭兵,而張虛聲以撼中國。”因言十事,彼誠能從吾所言,則與之和,使權在朝廷。鼎既罷,秦檜誘之曰:“且成檜此事。”九成曰:“九成胡為異議,特不可輕易以苟安耳。”檜曰:“立朝須優遊委曲。”九成曰:“未有枉己而能直人。”上問以和議,九成曰:“敵情多詐,不可不察。”
因在經筵言西漢災異事,檜甚惡之,謫守邵州。既至,倉庫虛乏,僚屬請督酒租宿負、苗絹未輸者,九成曰:“縱未能惠民,其敢困民耶?”是歲,賦入更先他時。中丞何鑄言其矯偽欺俗,傾附趙鼎,落職。
丁父憂,既免喪,秦檜取旨,上曰:“自古朋黨畏人主知之,此人獨無所畏,可與宮觀。”先是,徑山僧宗杲善談禪理,從游者眾,九成時往來其間。檜恐其議己,令司諫詹大方論其與宗杲謗訕朝政,謫居南安軍。在南安十四年,每執書就明,倚立庭磚,歲久雙趺隱然。廣帥致籝金,九成曰:“吾何敢苟取。”悉歸之。檜死,起知溫州。戶部遣吏督軍糧,民苦之,九成移書痛陳其弊,戶部持之,九成即丐祠歸。數月,病卒。
九成研思經學,多有訓解,然早與學佛者游,故其議論多偏。寶慶初,特贈太師,封崇國公,謚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