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瑀
程瑀
程瑀(1087~1152)字伯寓,號愚翁,宋饒州浮梁(今江西景德鎮)人。
少年時進入開封太學讀書,考試為第一名,在校內小有名氣。后參加進士考試,金榜題名。歷官校書郎、兵部員外郎。金兵南下,宋朝廷物色使者人選,程瑀毛遂自薦,請求當此重任。尚未成行,欽宗趙桓即位。朝廷議論割讓北方三鎮給金國,派遣程瑀前往河東,秦檜前往河中,進行交割。程瑀上奏說:“臣願奉命作為使者交涉,不願前往割地。”朝廷不允許,程瑀迫不得已,去到中山(治今河北定州),諸將守城抗金,不言割地事。回朝,除左正言。指斥當時政治的最大弊病,就是苟且之習和結黨營私之風,主張任用主戰的李綱。因論蔡京罪咎,被貶官,監漳州(治今福建漳州市)鹽稅。
靖康二年(公元1127年),南宋高宗趙構即位,召為司封員外郎,遷光祿少卿、國子司業。累官給事中兼侍講,屢次上書言事。後任兵部侍郎兼侍讀,又出京為地方官,升遷兵部尚書。秦檜力主和金人議和,程瑀認為不能一味講和,要堅持鬥爭,為秦檜所不容,出知信州(治今江西上饒市西北),子孫也遭受禁錮。後來程瑀因和李光通書事,被牽連,降為朝義大夫。1152年病故,享年66歲。留有奏議6卷。
程瑀,字伯宇,饒州浮梁人。其姑臧氏婦,養瑀為子,姑沒,始複本姓。少有聲太學,試為第一,累官至校書郎。為臧氏父母服,服闋,除兵部員外郎。適高麗使回,充送伴使。先是,使者往返江、浙間,調挽舟夫甚擾,有詔禁止。提舉人舡王珣畫別敕,遇風逆水澀許調夫。瑀渡淮,見民丁挽舟如故,遂劾珣,珣反奏瑀違御筆。詔命淮南提舉潘良貴核實,良貴奏珣言非是。
金人入侵,求可使者,瑀請往。未行,會欽宗即位,議割三鎮,命瑀往河東,秦檜往河中。瑀奏:“臣願奉使,不願割地。”不報。至中山,諸將已得密諭,城守不下。瑀與金使王汭俱至燕山。還,除左正言,即言股肱大臣莫肯以身任天下事,且論:“欲慕祖宗而遹追無術,欲斥奄宦而寵任益堅,欲鋤奸惡而薄示典刑,欲汰濫繆而苟容僥倖,兼聽而不能行其言,委任而不能責其效,苟且之習復成,黨與之私浸廣,最時病之大者。”帝曰:“朕非不知此,慮有未盡,決意行之有失耳。”瑀曰:“事固當熟慮,然優柔不斷,實隳事功。”帝問:“李綱宣撫兩路,外議謂何?”瑀曰:“僉論固以為宜。然綱前與大臣議論不合,須賴聖明照察其心,任之無疑可也。”
金酋斡離不、粘罕爭功,故斡離不欲和,粘罕欲戰,朝廷遣人齎蠟書約余睹,皆為粘罕所得。瑀因言:“金兵圍我重鎮,數月不能解,豈能出塞共謀人之國。莫若遣使議和,然謹飭邊備,徐觀其變。”使未行。瑀復言:“徐處仁庸俗,吳敏昏懦,唐恪傾險,政事所以不振。請盡黜免,別選英賢,共圖大計。”帝嘉納之。
時御史李光言星變,帝疑以問瑀,對言:“陛下毋問有無,第正事修德,則變異可消。”瑀嘗論蔡京罪,帝因言吳敏庇京,又疑光黨京,謂瑀曰:“須卿作文字來。”瑀辭。改屯田郎官,謫添監漳州監稅。
高宗即位,召為司封員外郎,遷光祿少卿、國子司業。請祠,主管亳州明道宮。尋召赴行在,疏十事以獻。除直秘閣、提點江東刑獄,召為太常少卿,遷給事中兼侍講。
建修政局,其目曰省費裕國、強兵息民。瑀條上十四事,皆切時務。時三衙單弱,五軍多出於盜,瑀言:“李捧、崔增輩各將其徒,張俊、王燮本無兵機,今呂頤浩出征,即捧、增輩便可使隸戎行。”帝因言:“頤浩熟于軍事,在外總諸將,檜在朝廷,庶幾內外相應,然檜誠實,但太執耳。”瑀曰:“如求機警能順旨者,極不難得,但不誠實,則終不可倚。”帝然之。
權邦彥除簽書樞密院,瑀言邦彥五罪,疏三上,不報。求罷,除兵部侍郎,不拜,以敷文閣待制知信州。待御史江公躋、左司諫方公孟卿言瑀不可去,復以為給事中。久之,復命知信州。胡安國、劉一止言:“瑀忠信可以備獻納,正直可以司風憲,不宜去。”遂復留。頤浩薦席益,既得旨,以御批示后省官。瑀曰:“益為人公豈不知,何必用?”頤浩曰:“給事不見御批耶?”瑀曰:“已見矣。公不能執奏,乃先示瑀輩,欲使不敢論駁耶?然益之來,非公福也。”頤浩赧然,即劾益。未幾,以言者罷,提舉亳州明道宮,尋復徽猷閣待制、知撫州,無何,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居父母喪,服除,知嚴州,徙宣州,復奉祠。俄召赴行在,除兵部侍郎兼侍讀。因論:“鄧禹嘗言‘興衰在德厚薄,初不論大小’。光武不數年定大業,禹言如合符契。今英俊滿朝,豈無為陛下畫至計者,願厲志而已。”尋遷翊善。論:“金人入侵,未嘗一大衄,有輕我心,豈可保其不背盟。宜省費抑末,常賦外一毫不取於民,民日益厚,兵日益強,使金人不敢窺為長計。”帝曰:“且作十年。”瑀再拜曰:“十年之說,願陛下早夜毋忘。”除兵部尚書。
秦檜既主和,瑀議論不專以和為是,檜忌之,改龍圖閣學士、知信州。會大水,檜見瑀奏牘,謂同列曰:“堯之洪水,不至如是。”瑀遂稱疾,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坐通書李光,降朝議大夫,卒,年六十六。
瑀在朝無詭隨,嘗為《論語說》,至“弋不射宿”,言孔子不欲陰中人。至“周公謂魯公”,則曰可為流涕。洪興祖序述其意,檜以為譏己,逐興祖。魏安行鋟版京西漕司,亦奪安行官,籍其家,毀版。檜死,瑀子孫乃免錮雲。有奏議六卷。
程瑀有《飽山集》六十卷,已佚。另有《論語講解》,紹興年間被禁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