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表臣

吳表臣

徠吳表臣(1084—1150年),字正仲,晚號湛然居士永嘉人。

人物生平


少徠從周行己讀書。北宋大觀三年(1109),和兄鼎臣同中進士,擢通州司理,為知州陳瓘所器重。朱勔黨羽待制盛章陷人於獄,表臣依法判釋,有聲於時。
南宋建炎四年(1130)二月,高宗趙構自揚州逃抵溫州,扈從乏人,御史中丞趙鼎推薦避難回鄉之表臣、林季仲、陳桷、薛徽言等人再度出仕,表臣最先到達,任監察御史。四月抵越州(今紹興),調任右正言,條陳“措置上流以張形勢,安輯淮甸以立藩蔽,擇民兵以守險阻,集海舶以備禾虞”。其策多見施行。其後以病請補外職,以直秘閣學士知信州
紹興元年(1131),召為司勛郎中,遷左司,條陳裕國強兵之策十事,除左司諫給事中。次年,左相呂頤浩和右相秦檜不和,呂使朱勝非都督江淮軍事,給事中胡安國不肯草擬任命狀而被罷職,秦檜、表臣等上疏懇留,俱遭貶斥。表臣授台州黃岩丞,續除提點浙西刑獄,召為秘書少監,同修《哲宗實錄》。
秦檜復相后,表臣仕途順利,歷官中書舍人、給事中、兵部侍郎。建、崇二國公就外傅,兼翊善,改禮部侍郎,遷吏部尚書兼翰林學士。十一年十一月,宋、金達成和議,秦檜欲遣表臣出使,議定地界,並指政事堂為餌,暗示“歸來可坐此”,表臣拒不接受。
次年,又因普安郡王(趙伯琮)封典與秦檜意見不合,被罷官。不久,起用為婺州知州。當地水災,先發常平倉米救濟,深得民心。政績考核優良,升任敷文閣待制。任滿請求奉祠,進直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在家閑居數年,自奉清約,無異布衣。二十年病卒,年67歲,名傳史冊《宋史·吳表臣傳》。

人物墓地


墓於溫州茶山南柳村,列為市級文保單位。2002年6月4日,經市縣文物部門指導,投資20多萬元重修落成,甌江兩岸吳氏後裔80多人聚首西溪鄉吳宅舉行慶典儀式暨建造吳表臣紀念館動員大會。

人物傳記


吳表臣,字正仲,永嘉人。登大觀三年進士第,擢通州司理。陳瓘謫居郡中,一見而器之。盛章者,朱勔黨也,嘗市婢,有武臣強取之,章誣以罪,系獄。表臣方鞫之,郡將曰:“知有盛待制乎?”表臣佯若不知者,卒知其事。累官監察御史,遷右正言。
高宗詔台諫條陳大利害,表臣請措置上流以張形勢,安輯淮甸以立藩蔽,擇民兵以守險阻,集海舶以備不虞。其策多見用。帝方鄉儒術,表臣乞選講官以裨聖德,且於古今成敗、民物情偽,邊防利害,詳熟講究。由是詔開經筵。邇臣有請用蔡京、王黼之黨者,侍御史沈與求乞明指其人,顯行黜責,執政不悅,奪其言職。表臣爭曰:“台諫為天子耳目,所以防壅蔽、杜姦邪,若咎其切直而黜之,后誰敢言,非國家福也。請還與求以開言路。”
時防秋,議選守邊者,患乏才。表臣曰:“唐蕭復言於德宗,陳少游任兼將相,首敗臣節,韋皋幕府下僚,獨建忠義,以皋代少游鎮淮南。善惡著明,則天下知逆順之理,初不以皋名賤官卑為疑。今取忠義不屈有已試之驗者,不次而用,豈特可以勸,捍禦方略,亦堪倚仗。”於是陳敏等十數人進以錄用。久之,以病請補外,以直秘閣知信州。
紹興元年,召為司勛郎中,遷左司。詔百官陳裕國強兵之策,表臣條十事以獻,曰:蠲稅役以墾閑田,汰懦卒以省兵費,罷添差以澄冗員,停度牒以蕃生齒,拘佃租以防乾沒,委計臣以制邦用,獎有功以厲將帥,招弓手以存舊籍,嚴和買以絕弊幸,簡法令以息瘡痍。
宰相擬表臣為檢正,帝曰:“朕將自用之。”遂除左司諫。給事中胡安國以論事不合罷,表臣上疏留之。前宰相朱勝非同都督江、淮軍馬,表臣力言都督不可罷。除侍讀,又累疏爭之,不聽,遂罷。表臣送吏部。授台州黃岩丞,尋除提點浙西刑獄,召為秘書少監,同修《哲宗實錄》。
帝如建康,詔表臣兼留司參議官,除中書舍人、給事中、兵部侍郎。建、崇二國公就外傅,兼翊善。帝曰:“二國公誦習甚進,卿力也。”徙禮部侍郎,遷吏部尚書兼翰林學士。時秦檜欲使使金議地界,指政事堂曰:“歸來可坐此。”表臣不答。又以議大禮忤意,罷去。
俄起知婺州。會大水,發常平米振貸之,然後以聞,郡人德之。課最,除敷文閣待制。三歲請祠,進直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家居數年,卒,年六十七。
表臣晚號湛然居士,自奉無異布衣時,鄉論推其清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