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食品協會

陝西省食品協會

陝西省食品協會成立於2005年5月,是經省民政廳社團局審核批准,省工交辦主管,對全省食品工業進行行業管理的法人性質的社團組織。協會現有會員單位250餘家,其中各門類重點食品企業150餘家。參加此次會議的理事企業有陝西漢斯啤酒集團公司、西安銀橋乳業集團陝西神果股份有限公司、陝西西鳳酒股份有限公司等省內著名食品企業60餘家。

主要任務


活動
活動
依據國家經濟發展的大政方針,在中國食品工業協會指導下,結合省情,做好食品行業統籌、協調、服務工作。發揮西部資源優勢,使食品行業長足發展,將食品行業做大做強。搞好食品工業強縣和龍頭企業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推廣名、特、優、新產品,舉辦食品博覽會展銷會。組織食品企業負責人到國際、國內考察、學習,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引進新技術、新產品。同時,要加強食品質量監督,行業自律、信息引導、諮詢服務。發揮政府聯繫企業的橋樑作用。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為陝西省食品協會(簡稱:“陝食協”),英文名為ShaanXi Food Association)。
第二條 陝西省食品協會性質是由在陝西省境內從事食品科研、加工、生產供銷、儲運、經營等企事業單位及相關人員自願結成的地方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的社團組織。
第三條 陝西省食品協會的宗旨是: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政策和社會道德風尚;集行業之力,辦行業之事,為行業服務,促行業發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維護行業的全局利益,促進全行業經濟技術和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推動該行業健康發展。
第四條 陝西省食品協會的業務受陝西省工業交通辦公室和省輕工行業管理辦公室以及中國食品協會的指導,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省民政廳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陝西省食品協會的辦公地點設在陝西省西安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陝西省食品協會的任務是在陝西省輕工行業管理辦公室的指導下開展工作,發揮食品行業和政府之間的橋樑和紐帶作用,反映本協會廣大會員的願望和要求,協調和管理食品行業有關事宜,推動該行業發展。其具體任務如下:
(一)開展對行業情況的調查、搜集和整理。研究行業發展的方向和目標,為政府部門制訂行業發展規劃,技術發展政策等進行前期研究並提供建議;
(二)維護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並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行業的意見和要求;
(三)組織訂立行業規章、公約,並監督遵守;
(四)編寫行業情況介紹、產品綜合樣本等宣傳資料、行業年鑒與有關刊物,為會員提供信息諮詢服務;
(五)協助政府疏通行業內外的各種關係,防止不正當競爭,促進企業共同發展;
(六)開展技術和產品質量諮詢活動,組織國內外食品技術交流、合作研究與開發,推廣科技成果,推動本行業的技術進步和產品結構的合理調整;
(七)及時反饋本產品質量信息,總結交流企業管理經驗,開展企業管理諮詢,推動企業現代化管理;
(八)依據行業發展的需要,為會員單位提供各種形式的專業技術培訓活動;
(九)會同有關部門審定和推薦食品行業的優秀論著、重要發明創造、專利和重大科技成果;
(十)協助政府部門組織起草、修訂和審查本行業的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
(十一)承辦政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陝西省食品行業協會會員,分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一)單位會員:從事食品生產、科研、教學、流通以及原材料供應的企事業單位,承認本協會章程,均可以向我會提出申請,經理事會討論通過後成為協會的單位會員,並由理事會發給單位會員證;
(二)個人會員:凡對發展食品行業作出重要貢獻的專家、工程技術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常年從事食品行業生產、教育、科研、流通部門的人員或在食品加工技術方面有特長的個體勞動者,承認本協會章程,自願申請,經理事會討論通過後,可成為本協會的個人會員,由理事會發給個人會員證。
第八條 會員的權利
(一)享有協會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以及表決權;
(二)對協會的工作有建議權、批評權
(三)享有獲得協會印發的有關刊物、資料以及參加協會舉辦的各種活動的權利;
(四)享有協會在生產技術、科技開發、企業管理等方面進行諮詢服務的優先權和優惠權;
(五)會員有退會的自由。會員退會以書面形式報理事會備案,會籍即行註銷,並交回會員證。
第九條 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協會章程、執行協會決議;
(二)維護協會的合法權益,團結所有會員;
(三)完成本協會委託的任務,支持協會的工作;
(四)按規定繳納會費,如1年不交會費,視為自動退會;
(五)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或者無故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一條 陝西省食品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由從事食品行業各企事業單位推薦產生,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協會的工作方針及任務;
(二)審議和批准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三)制訂和修改協會章程;
(四)選舉和罷免理事;
(五)決定中止事宜;
(六)審議通過會費收繳標準及辦法,及財務收支情況。
第十二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的代表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三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4年召開一次。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延期召開(換屆)須由理事會審定通過,並上報業務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並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五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情況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制訂協會的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七)決定副秘書長、及其他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制定協會內部管理制度;
(九)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六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 有2/3以上理事提議罷免和選舉協會主要負責人,由理事會推選會議主持人召集理事會。
第十八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以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九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四條的第一、三、五、六、七、八項的職權。
第二十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常務理事會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三條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經費來源及管理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和贊助;
(三)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第二十六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八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報陝西省民政廳核准後生效。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章程須經會代表大會討論表決。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自陝西省民政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