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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衛東

著名法學家、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院長

季衛東,現為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院長、凱原講席教授、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首批上海特聘專家,日本神戶大學名譽教授,日本京都大學法學博士。曾在斯坦福大學法學院進行訪問研究。曾經和正在擔任的學術職務: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公共政策中心高級研究員、中國戰略與管理研究會學術委員、日本法社會學會理事、亞洲太平洋論壇(淡路會議)研究委員會委員、國際高等研究所企畫委員、東京財團比較制度研究所研究員、法社會學世界大會籌備委員會委員、《二十一世紀》(香港)執行編輯、《法社會學》(日本)審查委員、《法社會學》(義大利)學術編委、《法社會學雜誌》(英國)編委等。主要研究領域為法社會學、比較法學、亞洲憲法、審判制度、法律職業。

人物經歷


季衛東
季衛東
季衛東,1957年出生於南昌市。1983年從北京大學法律學系畢業后留學日本,獲京都大學法學博士學位。1990年就任神戶大學法學院副教授,1996 年升任教授,2009年接受“神戶大學名譽教授”稱號。自2008年9月起擔任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凱原講席教授兼院長。

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領域為法社會學和比較法學。

社會兼職


曾任或現任的國際學術兼職有:社會學國際協會法社會學研究委員會(RCSL)指定理事、日本國際民商事中心學術委員、關西民商事法研究會理事、日本法社會學理事、亞洲太平洋論壇(淡路會議)學術委員會委員、日本文科省 21世紀重點學科研究據點“神戶大學市場化社會動態法學研究中心”基礎研究部門理論組負責人、日本國際高等研究所(IIAS)企畫委員、東京財團比較制度研究所(VCASI)研究員等。除此之外,還曾經擔任過《國際法社會學雜誌》(英國)的編 委,現任《法社會學》(日本)審查委員、《法社會學》(義大利)學術編委。
國內的兼職主要有: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公共政策中心、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北京大學法學院、清華大學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浙江大學法學院研究員或客座教授,並擔任《中國社會科學季刊》學術編輯委員、《二十一世紀》執行編輯。
2017年12月26日下午,授聘為第六屆上海仲裁委員會委員。

主要著作


《現代中國的法制變遷》(東京∶日本評論社,2001年)
《憲政新論》(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增補本,2005年)
《中國審判的構圖》(東京:有斐閣,2004年)
《正義思考的軌跡》(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
《秩序與渾沌的臨界》(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
《現代中國法制變遷的多元景觀》(單著,東京:日本評論社,即將出版)
《法治秩序的建構》(單著,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
《超近代的法--中國法律秩序的深層結構》(單著,京都:米內爾瓦書房,1999年)
《讓正義遍及世界--法律教育、律師業務以及共同體》(合著,美國佛蒙特:阿什葛特有限出版公司,1999年)
《中國的人權與法》(合著,東京:明石書店,1998年)
《多維的法文化》(合著,京都:晃洋書房,1998年)
《最新教科書·現代中國》(合著,東京:柏書房,1998年)
《何謂亞洲價值》(合著,東京:TBS不列顛百科全書出版社,1998年)
《研究開國》(合著,東京:富士通書籍社,1997年)
《現代中國的人權保障》(合著,東京:信山社,1996年)
《亞洲法的環境》(合著,東京:成文堂,1994年)
《現代法社會學入門》(合著,京都:法律文化社,1994年)
《當代法學名著譯叢》(合編,已經刊行9卷,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4年)
《非西方各國的法社會學》(合著,西班牙歐尼阿逖:法社會學國際研究所,1993年)
《中國的開發與法》(合著,東京:亞洲經濟研究所,19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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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論文


一、在《中國社會科學》上發表論文6篇,
1《系統論方法在法學研究中的應 用及其局限》(1987年第1期)
2《法律程序的意義》(1993年第1期)
3《法律職業的定位——日本改造權力結構的實踐》(1994年第2期)
4《面 向二十一世紀的法與社會》(1996年第3期)
5《合憲性審查與司法權的強化》(2002年第2期)
6《司法獨立與程序的價值》(英文版2002年第2 期)
二、其他論文
季衛東
季衛東
1."從邊緣到中心:二十世紀美國的“法與社會”研究運動",《北大法律評論》第2卷第2期(總第4期),2000年。
2."主權的雙重結構--重新認識中國與世界的互動關係"《二十一世紀》(香港)2000年2月號
3."作為物語的物權--二十世紀中國的財產法的變遷"《神戶法學雜誌》(日本)第49卷 第3·4號(即將刊行)
4."現代、超現代(hyper-modern)以及複雜的中國法--解讀歷史畫卷中的隱秘"《創文》(日本)1999年12月號
5."亞洲價值與道義外交"《世界》(日本)1999年10月號
6."中國憲法改革的途徑與財產權問題"《當代中國研究》(美國)第66號(1999年)
7."東亞地區的過剩防衛循環圈與話語的作用"《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共同研究資料叢刊》第1號(1998年)
8."中國:通過法治邁向民主"《戰略與管理》1998年8月號
9."憲政的復權"《二十一世紀》(香港)1998年6月號
10."中國共產黨與民主中國的建設"《世界》1997年11月號
11."憲法的妥協性--對聯邦主義及社會整合的一點看法"《當代中國研究》第55號(1996年)
12."關係網路中的權力與人民",Law and Society Review(美國)第29卷第3號
13."中國審判中的實證規範與個人意思"《神戶法學雜誌》第48卷第1號
14."相互性的法及其執行--中國民商事制度建設的理論問題"《神戶法學雜誌》第46卷第4號
15."中國市場秩序中的關係與法律"《比較法學》(日本)第30卷第2號
16."中國人的“厭訟”與“健訟”"《大阪經濟法律大學法學研究所紀要》(日本)第18號
17."中國的法律專業主義與國際經濟法務"《法社會學雜誌》(義大利)1993年第2期
18."法治與選擇"《中外法學》1993年第5期
19."涉外實務的法律繼受機制(1)-(3)"《民商法雜誌》(日本)第105卷第5號、第106卷第1號、第3號
20."調解制度的法律發展機制(1)-(3)"《民商法雜誌》第102卷第6號、第103卷第1號、第2號
21."法律試行的法律反思機制(1)-(3)"《民商法雜誌》第101卷第2號、第3號、第4號
22."中國法文化的變遷及其內在矛盾"《法理論》(德國)第12卷
23."法社會學在中國--概觀與展望"《法與社會評論》第23卷第5號,外多篇

承擔課題項目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研究(國家社科基金重點招標項目、編號10AFX003、2010-2012年);
依法治國總體戰略研究課題(中國法學會發布的省部級課題、2010-2011年);
亞洲法制建設支援共同研究(日本文科省研究項目(A)(一般)共同研究項目、2008-2010年)等。

人物報道


金秋九月,一個名為“凱原法學院2009年新生開學典禮致辭”的帖子,在各大學的論壇上廣為流傳,吸引了許多大學生,尤其是法學學生的關注。
——凱原法學院的宗旨並不是僅僅培養一群工匠,或者為工商社會的律師打造一批金飯碗,而是要培養出一代偉大的法律家。
——我們選出了三位傑出校友作為本院全體師生的楷模,他們是南洋特班的主任蔡元培、學生黃炎培以及曾經在我校任教的法律界第一人王寵惠,分別代表“五四運動”對賽先生、德先生以及羅先生的呼喚,代表尚未完成的國家現代化工程項目的三個基本維度,即:科學、民主以及法治。
——在“周雖舊邦、其命維新”的下一個歷史輪迴中,你們註定要擔當承先啟後的重任。但願你們不要虛擲今後的數年光陰,辜負國家——國與家的前輩——的殷切期待。但願在下一個普天同慶的時候,在六十年之後,你們還能夠重新聚集在這裡,盤點中國的法律與社會發展,特別是科學、民主以及法治方面的輝煌成就。
季衛東
季衛東
這些充滿了激情與理想的語言喚醒了年輕人的夢想,他們在帖子後面留言,其中有感嘆,有羨慕,有期盼,也有對文章作者——季衛東的欽佩和敬仰。近年來,海外學人紛紛把關注的目光投向國內,一些已經在海外學有所成的知名學者甚至放棄海外教席回國,季衛東教授就是其中的一員。2008年,季衛東辭別任教近20年的日本神戶大學法學院,走進上海交通大學,擔任該校法學院院長。這成為2008年中國法學界的一大新聞,甚至有法學人士預言“中國的法學重心南移”。但是在法學界以外,季衛東的名字少為人知。
1957年季衛東出生於江西南昌市。和同時代的許多人一樣,高中畢業后季衛東到農村插隊下鄉。他在江西樂平縣臨港公社度過了四年光陰,“下鄉以前我對農村的情況不是很了解,到農村以後,感受到農民非常質樸,也很同情他們的某些遭遇。”所以,1979年參加高考時,季衛東第一志願報考的是北京大學法律系,第二志願是復旦大學新聞系。這些選擇無疑都來自下鄉的人生體驗,因為在季衛東看來,“新聞和法律正好反映了保護農民合法利益的兩個重要方向”。
1979年的秋天,季衛東以全省文科狀元的成績走進了北京大學,成為法律系的學生。那個年代的大學生生活很樸素,但求知慾極旺盛。當時法律專業的書籍還很有限。商務印書館的“漢譯世界學術名著叢書”中關於政治和法律的著作在校內新華書店極其搶手,飯後到書店轉一圈就幾乎成為季衛東的必修課。他笑稱,“盜版台灣書籍對迅速縮短法學領域的知識時差還是功不可沒的”。
1983年,留學美國的機會出現在大學畢業的季衛東面前。但是一直處於蜜月期的中美關係突然遭遇了一股“寒流”,於是季衛東被改派到日本。在日本六年,季衛東潛心學習,最終獲得了京都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此時,八十年代剛剛結束。季衛東對八十年代的個人記憶的句點,竟然是他的大學同學海子山海關卧軌自殺。海子在接到北大法理專業研究生落榜通知后,曾跟季衛東在未名湖畔漫步談心。回首往事,恍若隔世。季衛東不明白,這位才華橫溢的詩人為什麼以那麼慘烈的方式告別人世?
詩人海子選擇離開,季衛東則開始了另一條道路。
近代以來,作為東亞第一個實現現代化的國家,日本至少兩次成為中國學習的榜樣,第一次是清末民初,大量知識分子聚集在富士山下;第二次是改革開放后,大量留學生再次東渡求學。日本在走向民主法治國家的過程中,不斷吸收西方的法律制度,成為世界法律知識的百貨店。季衛東非常慶幸自己有如此良好的學習環境。
季衛東發現,日本和中國的法學區別很大,但是也有相通的地方。兩國都受到了德國法系的影響,在傳統文化也多有相似性,只是日本在學習西方制度方面有很多的變通甚至創造。他領悟到,一個非西方社會可以靈活有效地使用西方的制度。
1990年,季衛東就任神戶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六年後他升任教授。20世紀90年代是他學術上的黃金時期,學術論文在國際頂尖學術刊物上發表,學術著作接連出版,專著《超近代的法》獲得日本法社會學會首屆優秀著作嘉獎,產生了廣泛的思想影響。他的著作被廣泛引用,他本人也活躍國際學術會議上,成為一位著名的法學家。同時它接連在國內頂級社會科學刊物《中國社會科學》上發表論文,成為國內法學界在該刊發表論文最多的學者。他的研究成果推動了國內一些重大學術問題以及制度實踐的啟動與展開,例如1993年發表的 《法律程序的意義——對中國法制建設的另一種思考》,引起了國內法學界的關注。後來“程序應當成為中國今後法制建設乃至社會發展的一個真正的焦點”上升為中國知識界的普遍共識。
從2001年夏天起,季衛東開始在國內媒體發表非學術的文章。他的獨特之處在於,他沒有高張主義的旗幟,季衛東說:“如果缺乏細緻的推敲以及制度化作業跟進,主義之爭不是流於意氣用事,就是陷入玄談遊戲。”所以,他特彆強調公正程序和論爭規則,他堅持認為,只有在這樣的前提下,圍繞“主義”的爭論才有可能真正形成政治共識。季衛東給《財經》等雜誌專欄撰寫的文章通俗而雋永,他對現實公共問題發表的見解理性而沉靜,但是沉重的現實有時又讓他的筆端凝聚著沉痛和悲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