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水利局
南陽市水利局
南陽市水利局負責《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漁業法》等法律法規的實施和水行政複議;擬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有關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
2021年1月,被公示為“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先進集體”名單。
根據宛政辦(2002)92號規定,市水利局的主要職責是:
二、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擬訂全市及跨縣市區水中長期供求計劃、水量分配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全市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較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認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
三、按照國家和省資源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江河湖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四、組織、指導全市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處理部門間和縣市區間的水事糾紛。
五、擬定全市水利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宏觀調節;指導水利行業的供水、水電、水域開發利用及多種經營工作;研究提出有關全市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
六、編製、審查全市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組織重大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實施、監督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
七、組織、指導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組織指導江河湖庫及灘地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縣市區的重要水利工程;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
八、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鄉鎮供水、人畜飲水工作;參與指導農村水電電氣化建設。
九、組織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訂水土保持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十、組織指導全市水利科技、教育工作;組織對外水利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指導全市水利隊伍建設。
十一、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洪抗旱工作,對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十二、編製移民規劃、計劃;擬定移民安置措施;組織指導移民搬遷、安置和後期生產扶持工作;管理和監督移民資金的使用。
十三、負責全市的漁政工作;組織制訂漁業開發規劃、計劃;組織漁業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推廣;對水生野生動物和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保護實施管理。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規定,為了更好地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制定本指南。
南陽市水利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南陽市水利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南陽市中州路397號
辦公時間: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通訊地址:南陽市中州路397號
南陽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使用電子文檔方式編排、記錄和存儲各類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號、索引號、信息內容、公開形式、生成日期、發布機構、詳細信息
1、索引號:索引號是為方便信息索取所編排的信息編碼。每條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號。信息索引號由“地區及部門編號”、“信息分類號”、“信息生成年號”、“信息順序編號”四組代碼構成。
2、公開內容:簡要描述公開信息的內容。
3、公開形式:公開形式是指政府公開信息的種類,分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免於公開三類。
(一)公開內容
南陽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開包括市局機關各科室、局直屬單位和各縣市區水利局政府信息公開。市水利局辦公室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下列局機關各科室、局直屬單位和各縣市區水利局的主要政府信息:
1、南陽市水利局及其工作機構的領導名單;
2、南陽市水利局工作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3、南陽市水利局行政法規規章;
4、南陽市水利局及省水利廳規範性文件;
5、南陽市水利局重要會議的主要內容;
6、南陽市水利局重點工作;
7、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8、南陽市水利局人事任免;
9、依法應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的南陽市水利局及水利系統各單位政府信息,將主要通過以下方式主動公開。
1、南陽市水利局門戶網站。
2、南陽市水利局新聞發布會.
3、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
(三)公開時限
屬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將自該政府信息形式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提出申請
填寫《南陽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在南陽市水利局門戶網站上下載電子版。具體方式有三種:
1、通過網際網路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南陽市水利局門戶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后,通過網上發送即可。
2、信函、電報、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處,當面提出申請。
(五)申請的處理
1、審查。本單位在收到申請后,將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應及時告知申請人予以補正。
申請人單件申請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鑒於針對不同要求的答覆部門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要求分別提出申請。
2、申請的處理。本單位對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當場答覆的,應噹噹場予以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如需延長答覆期限的,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①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得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②屬於部分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部分公開的理由;
③屬於免予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④不屬於本單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單位及聯繫方式;
⑤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實際情況。
3、答覆方式。按照申請人在《申請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紙質、光碟或其他介質形式的政府信息,並可通過自行領取、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答覆。
(六)收費標準
1、檢索費。南陽市水利局根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並通過紙張、磁碟、光碟等介質提供政府信息的,可以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數收取檢索費。檢索工作包含政府信息搜索、審查、編輯等。檢索費收費標準為每件元。
2、複製費。複印費(含紙張):黑白複印費的收費標準為A4紙每頁元;A3紙每頁元。彩色複印費的收費標準為A4紙每頁元;A3紙每頁元。
列印費(含紙張):黑白列印的每頁A4紙為元;采色列印的每頁A3紙為元。
光 盤:每張元。
3、郵寄費。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郵政局規定的資費標準計收。
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應申請人要求所發生的費用,郵寄費用可參照上述收費標準執行。
申請人申請減免費用的,可以在《南陽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中一併填妥。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單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監督部門投訴。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監察機關舉報或通過法律途徑加以解決。
南陽市水利局局長:張富強。
田國祥:黨委委員,市鴨河口水庫工程管理局局長、黨委書記,負責市鴨河口水庫工程管理局工作,聯繫市鴨河口灌區管理局。
李金栓:副局長、黨委副書記,協助負責黨委、行政日常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勞動科、財務科、計劃建設科、建設管理處、局直屬單位黨委,聯繫市水利建築勘測設計院、南陽水資源開發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市水利水電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張秀傑: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分管紀檢監察室、水政水資源科,負責審計工作,聯繫市城市供水節水辦公室、市河務處、市水利技工學校。
劉垠: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水產處(漁政處)、農建辦(打井辦),聯繫水產技術推廣站。
張晌:副局長,分管水土保持科、水土保持監督管理站、農村水利科,聯繫市白河橡膠壩管理處。
李星華:副局長、黨委委員,分管防汛抗旱辦公室、防汛通信站,聯繫水利物資站。
王會午:總工程師、黨委委員,負責水利技術全面工作,分管科技經濟科、水利學會、水利企業協會。
張建民:副調研員,協助李金栓同志抓好有關工作,分管離退休幹部科。
賈大周:副調研員,協助李星華同志抓好有關工作,分管工程管理科,副處級幹部謝男同志:協助張晌同志抓好有關工作。
我市啟動保護“母親河”行動
確保白河水清、岸綠、生態多樣,讓廣大人民群眾飲上放心水,2013年8月30日,南陽市召開全市保護“母親河”行動工作會議,市生態文明建設指揮部常務副指揮長、市委常委、統戰部長劉朝瑞出席會議並講話,市領導程建華、張生起、田向和、賀國勤出席會議。
這次行動的目標是,通過實施鴨河口水庫和白河水生態保護工作,使飲用水源區和白河河道水質得到根本好轉,基本實現“水循環正常、水安全保證、水文化豐富、水生態良好、水景觀優美”,力爭到2015年年底,鴨河口水庫及城市規劃區內白河水質達到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Ⅱ類標準,城市規劃區外白河水質達到Ⅲ類標準。
行動分四個階段,2013年8月1日至8月31日為宣傳發動階段;2013年9月1日至10月31日為排查摸底階段;2013年1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為保護實施階段;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為評比驗收階段。
行動的主要任務包括:設置標誌工程;加強鴨河口庫區和白河河道采砂、白河河道確權劃界及建設項目管理工作;加大入河入庫排污口整治,規範畜禽養殖,建立完善水質監測保護機制;大力實施沿河綠化工程,推進白河景觀帶建設;全面控制鴨河口水庫庫區及白河沿岸面源污染;加強水土流失、生態保護;加強白河水生生物資源生態保護;嚴格整治鴨河口水庫庫區環境,加強水源地保護。
對行動中工作不力、監管不嚴,造成飲用水源污染、影響市民飲水安全的,將嚴格追究相關單位一把手責任。對行政執法機關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等瀆職失職現象,將從快查處、從嚴處理,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