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和唯名論指的是中世紀基督教經院哲學非正統派溫和派的理論。存在於11世紀下半葉至11世紀上半葉。主要代表早期為阿伯拉爾,晚期為 培根、鄧斯·司各脫。他們認為個別、殊相先於一般、共相,自然界存在的只是許許多多個別的人,而不存在一般的人,因此只有個別事物才是真實的存化,一般並沒有客觀實在性,它們只是人類思維抽象活動的產物,因而只存在於人們的思想和理智之中。
一個個體比所有的一般結合在一起更實在。這種哲學承認個別與一般兩者間存在省某種聯繫,認為一般並非純粹空洞的名詞,而是有其客觀內容的,它們表示著個別事物之間的相似性和共同點所以被稱為溫和唯名論,有時也稱為
概念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