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性抽查法
屬性抽查法
屬性抽查法是以測定總體質量特徵為基本目標的統計抽查法。在查賬工作中,屬性抽查法用於測定被審查總體的質量特徵,具體應用於符合性測試領域。被查總體的質量特徵,一般指被審查業務或被審查內部控制系統是否遵守了既定的標準(是否具備某種屬性),以及存在的錯誤或偏差的水平。運用屬性抽查法對樣本檢查,結論只有兩種:是與否或者正確與錯誤。屬性抽查法中包括各種不同的技術方法,如固定樣本規模抽查法、連續抽查法、驗收型抽查法等。
固定樣本抽查法,是利用一次抽取的固定樣本檢查結果推斷總體質量狀況。
固定樣本抽查法適用於一次性檢查的審查項目。這種方法的特點,是主要體現在樣本規模的確定和檢查結果的評價兩方面。
連續抽查法是固定樣本規模抽樣的一種特殊形式。
連續抽查法主要特點體現在,通過邊抽樣檢查邊評價樣本來減少抽查的工作量與費用。這種方法適用於對預計錯誤率較低的總體進行檢查。採用固定樣本抽查法,若估計的總體錯誤率高於實際水平,其結果是抽查了過多的樣本,降低了查賬工作效率,連續性抽查法可以較為有效地解決這一問題。
驗收型抽查法是事先將總體劃分為若干規模相等的子總體,確定每個子總體抽樣檢查的數量及允許樣本中出現的錯誤個數,實際抽樣檢查中直接根據發現的樣本錯誤數做出有關抽樣結論的一種屬性抽樣審計方法。這種方法類似工業企業中的產品質量驗收方法,故稱其為“驗收型抽查法”。
符合性測試的基本目標,在於確定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實際執行情況。由於不同的單位以及不同的控制環節,測試的內容不同,抽查的具體目標也不同。為了保證抽樣工作的有效進行,必須明確、具體地規定抽查的目標,它體現在抽樣檢查的審計程序中。
確定抽樣檢查的具體目標,首先取決於被查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本身的規定。另一方面查賬人員本身的知識和經驗對於具體目標的確定也有很大影響。符合性測試中,重點是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基本的和關鍵的控制環節進行抽樣檢查,哪些環節必須檢查,是由查賬人員決定的。
抽樣檢查具體目標的確定,提出了制訂抽樣檢查審計程序的依據和要求,同時也規定了差錯的性質和範圍,它為抽查工作的定性分析、定量分析的有機結合奠定了較好的基礎。
抽樣檢查的具體目標,明確了測試的基本內容及性質、定義總體範圍,則是將檢查的目標進一步具體化,規定抽樣檢查哪些業務或資料,範圍包括哪些單位和哪段時間。總體定義的要求,其中的主要問題是保證總體的完整性。
屬性抽查法中,不同的技術方法所採用的確定樣本規模的方法也不同。但是,影響樣本規模的主要因素是相同的,確定需要的樣本規模時,不論採用哪種方法,都必須首先對這些因素進行定量化分析,稱為“參數估計”。參數估計涉及的因素如下:
1)抽樣結論可靠程度。它是指抽樣結論可予依賴的程度。在屬性抽樣中,它與查賬人員準備對內部控制制度的依賴程度有關,就是指抽樣結論不發生過分依賴內部控制錯判的把握程序。一般情況下,查賬人員對內部控制制度的依賴程度越高,抽樣結論不發生錯判的把握應該越大。同時,抽樣結論可靠程度與需要的樣本規模之間呈正比關係,要求的抽樣結論可靠程度越高,需要的樣本規模越大。
2)可接受的錯誤率最高水平。它是指影響查賬人員對內部控制制度依賴程度決策的差錯率,簡稱錯誤率上限,或精確度上限。它是判斷內部控制有效性的數量標準。在屬性抽樣的計劃階段,查賬人員必須確定,總體中存在的差錯超過何種水平,就應該改變對內部控制制度的依賴程度。對內部控制程度的依賴程度與錯誤率上限水平的關係呈反方向變化,對內部控制程度的依賴程度越大,要求確定的錯誤率上限水平越低;依賴程度越小,可接受的錯誤率水平越高。同時,對內部控制制度的的依賴程度,又影響著有關的實質性測試的時間和範圍。查賬人員要想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用比較少的審查資源完成同樣的審查任務,必須合理地確定對內部控制制度的依賴程度及相應的錯誤率上限,錯誤率上限水平與屬性抽樣的樣本規模呈反比關係。
假設抽樣結論可靠程度為95%,預期的總體錯誤率為5%,則總體樣本規模相當大,則可以計算出:
3)預計的總體錯誤率。它是查賬人員根據內部控制系統的內容、變化,有關人員的素質,以前年度發現的問題等方面的情況,對總體可能包含的差錯的估計。
預計的總體錯誤率很高,則需要得到更多、更精確的證據證實這種估計:如果預計的總體錯誤率越過了錯誤率上限,查賬人員就需要修改對內部控制制度的計劃依賴程度,甚至根本不予以任何的依賴。
預計總體錯誤率與樣本規模的關係呈相同的方向變化。預計的總體錯誤率水平越高,需要的樣本越多。
查賬人員不能人為地低估總體錯誤率以減少抽查的樣本,這樣做的結果,往往使抽查的結論不確定,或者是不恰當地否定對內部控制的計劃依賴程度,從最終結果看,查賬工作的效率不是提高而是降低了。
4)總體規模的大小對樣本規模基本上沒有影響。
主要包括兩項工作:選取樣本和檢查樣本。
選取樣本的工作,一方面要按照確定的選擇方法進行,另一方面要注意不能任意捨去選中的樣本。如果因為某種原因而無法抽取,或者無法按規定的程序檢查某個樣本時,可以把該樣本看成是錯誤的,或者採取其他程序對其進行檢查。在選取樣本時,可以考慮對同一樣本項目進行多方面的檢查。而不是以每一個內部控制環節或制度規定為對象分別選取樣本,這樣就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如果每個控制環節需要抽查的樣本量不同,以樣本規模最大的量為準抽取。在對樣本進行檢查的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查賬程序,進行並要將檢查的結果記錄下來。同時,如果在檢查最初的若干樣本中發現了過多的錯誤,可以提前停止抽查,因為在這種情況下,查賬人員基本上能夠形成一個否定的結論,或者應該考慮採用其他程序進行審查,以提高工作效率。
形成最後的抽查結論,是屬性抽樣工作的最後一項內容。根據樣本檢查結果推斷總體質量特徵,主要是確定總體審定的錯誤率上限水平,將其與計劃中確定的衡量標準比較,查賬人員即可得出肯定或否定癖體的結論。在樣本檢查結果的評價中,查賬人員不僅要對發現的錯誤進行定量分析,還要注意分析錯誤的性質及其產生的原因。
總之,不論具體工作步驟如何劃分,屬性抽查法都必須按照上述程序進行工作,工作的內容與要求不應遺漏或違背。整個工作過程都應形成相應的審查文件或工作底稿,這樣才能切實保證抽樣工作的質量與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