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政府機關

江西省人民法院創建於1949年7月1日,1955年3月更名為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現有人員401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佔總人數的88.5%,其中博士4人,碩士132人,佔總人數的33.8%。

機構設置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現設有辦公室、組織人事處、法官教育管理處、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審判一庭、刑事審判二庭、刑事審判三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民事審判四庭、行政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研究室、審判管理辦公室、司法警察總隊、宣傳處、司法技術處、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機關黨委、老乾處、紀檢組(監察室)24個部門。

法院建設


近年來,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堅持將法院工作融入全省重大戰略決策實施之中,出台了服務發展升級、支持優勢特色產業等多項措施。圍繞構建“龍頭昂起、兩翼齊飛、蘇區振興、綠色崛起”區域發展格局、昌九一體化等戰略決策,支持重點工程、重點產業,強化司法保障,促進富裕和諧秀美江西建設。嚴格落實公正司法第一責任,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社會公平正義。2013年,全省法院受理各類案件236665件,結案234551件,分別上升1.53%和1.43%。一審服判息訴率為91.66%。江西高院受理各類案件1869件,結案1820件。

獲得榮譽


近幾年來,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分別榮獲“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全國文明單位”、“全國法院先進集體”、“全國刑事審判工作先進集體”、“全國法院民事審判工作先進集體”、“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先進集體”、“全國法院教育培訓工作先進集體”、“全國法院司法統計工作先進集體”、“全國法院調研工作先進集體”、“全國法院信息工作先進單位”、“全國法院機關後勤工作先進集體”、“全國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進集體”、“全國法院審判監督工作先進集體”、“全國法院財務統計工作優秀單位”、“全國法院紀檢監察先進集體”、“江西省文明單位”、“江西省人民滿意公務員集體”等稱號。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全國法院先進集體”稱號。 
2020年4月,獲得江西省平安江西建設領導小組“2019年度全省平安建設(綜治工作)先進單位”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