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行動的邏輯
美國曼瑟爾·奧爾森所著的圖書
《集體行動的邏輯》是美國經濟學家曼瑟爾·奧爾森創作的經濟學著作,於1965年首次出版。
《集體行動的邏輯》是以“理性經濟人”為假設前提,認為參與私人經濟部門和公共部門活動的人均希望自己行為最大化,不存在無行為主體的公共利益。該書共有6個章節,討論了集團和組織理論、國家和階級理論、壓力集團理論、副產品和特產利益理論等。
自本世紀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以來,現代經濟學中興盛、發展起來了一門新的分支--公共選擇理論,它研究的是傳統經濟學不予關心的非市場決策問題。傳統經濟學之所以不研究這類問題,無非是認為,諸如此類的決策和行動由於是由非市場因素決定的,所以就超出了經濟學有關行為的傳統假定。可現代經濟學的拓展和進步恰恰證明了:非市場題並不意味著不能用經濟學的方法來研究。相反,公共選擇理論從它誕生的那一天起就牢牢扣住了“經濟人”這個最基本的行為假定,認為除了參與私人經濟部門活動的人之外,公共活動的參與者也受制與此,都有使自己行為最大化的傾向,無行為主體的所謂的公共利益是不存在的。現在,公共選擇理論不僅在經濟學術界獨立門戶、自成一派,滲透到對社會、經濟、政治生活各個方面的研究中去,而且國外許多學者也用之來分析計劃經濟的形成、演變及其向市場經濟的轉型,日益受到我國學術界的熱情關注。奧爾森教授撰寫的這本《集體行動的邏輯》一書則是公共選擇理論的奠基之作。
第1章對集團和組織行為的某些方面作了邏輯的理論的解釋。第2章考察了對不同規模的集團進行分析的含義,並得出在許多情況下小集團更有效率、更富有生命力這一結論。第3章考察了贊成工會的論點的含義,並得出以下結論:某一形式的強制性會員制度在大多數情況下對工會是生死攸關的。第4章運用本研究中提出的方法對馬克思的社會階級理論進行考察並對其他一些經濟學家提出的國家理論進行分析。第5章按照本研究闡述的邏輯對許多政治學家使用的“集團理論”進行分析,並證明對這一理論的通常理解在邏輯上是矛盾的。最後一章提出了一個與第1章概述的邏輯關係相一致的新的壓力集團理論。這一理論說明大的壓力集團組織的會員制度和力量並不是遊說疏通活動的結果,而是它們其他活動的副產品。
曼瑟爾·奧爾森(Mancur Olson)[美]美國著名經濟學家,馬里蘭大學經濟學教授。主要著作包括:《戰時短缺經濟學》(1963)、《集體行動的邏輯》(1965)、《一份準備中的社會報告》(1969)、《沒有增長的社會》(1974)、《健康護理經濟學新方法》(1982)、《國家興衰探源》(1982)和《權力與繁榮》(2000)。
1、集體行動的困境
在該書中,作為論證的假設前提還是每個人都是“自利人”,這和早期的古典自由主義經濟學家們的觀點一致。從個人的理性主義出發,他推導出集體中的每個人在一致行動之前都會對行動的收益和成本進行分析,在集團特別是大集團中的成員特別容易作出行動的成本大於收益的判斷,即個人行動的收益被分割給集團中的所有成員后,抵不上個人為之行動付出的個人成本。理性的經濟人認為成本大於收益,做出行動是不明智的選擇,而理性的做法就是自己不行動,而期待集團中的其他成員做出行動。別人行動,自己不行動而又分得集團行動成果的“一份羹”,這就是所謂“搭便車”現象。
那麼,集團中的個人憑什麼就認為自己不會行動,而集團中的其他成員會行動呢?如果依循著該書的分析,就會發現理性的個人行為最終所導致的是不合意的結果。
2、大集團與小集團
大集團是指那些擁有多數成員的集團,而小集團則指那些集團中只包含少數甚至兩個成員的集團。做出大、小集團的區分是奧爾森有意的安排,通過觀察和分析,他發現,那些大集團要獲得集體行動的難度比小集團大,且隨著集團規模的增加,集體行動的難度是遞增的,集團所能提供的產品越遠離最佳水平。例如,村莊里要修築一條鄉間小路,這條小路牽涉到沿路的所有人家,由於這條小路對這些人家是有益的,所以他們構成了所謂的集團,而這條鄉間小路的長短與牽涉到的利益全體呈正相關關係,也即隨著小路的加長,集團成員的數量就越多。很容易判斷,如果這條路只和幾戶人家發生關係,那麼要達成集體行動的目的,顯然比這條路和幾十戶甚至上百戶人家發生關係來得更加容易。
在《集體行動的邏輯》一書中,奧爾森給出了小集團比大集團更容易達成協議的理由。
第一,集團越大,增進集團利益的人獲得的集團總利益的份額就越小,有利於集團行動得到的報酬就越少,這樣即使集團能獲得定量的集團物品,其數量也是遠遠低於最優水平的。
第二,集團越大,任一個體或集團中成員的任何(絕對)小子集能獲得的總收益的份額就越小,他們從集團物品獲得的收益就越不足以抵消他們提供哪怕是很小數量的集團所支出的成本;換句話說,集團越大,就越不可能出現可以幫助獲得集體物品的寡頭賣方壟斷的相互作用。
第三,集團成員的數量越大,組織成本就越高,這樣在獲得任何集體物品前需要跨越的障礙就越大。而且很大的集團在沒有強制或獨立的外界激勵的條件下,一般不會為自己提供哪怕是最小物品的集體物品。
除此之外,小集團中由於成員數少,所以彼此之間容易形成“面子”牽絆,如果有誰敢站出來說不負擔集團費用的一部分,他就將受到集體的排斥,特別是在農村社會,那些破壞集體行動的個人會被排除在村莊的主流社會之外,成為村莊的邊緣人物。而在大集團中不具備這樣的條件,成員眾多使得人與人之間要產生相互牽制的效應不太可能,每個人都像是原子化的個人,那些破壞集體行動的個人失去有效地道德約束,他們做出破壞集體行動的行為便很少被人家發現,而且即使被發現了,其他人對他也無可奈何。
3、集體行動困境的例外
第一,如果有一些擁有巨大財富且富有慈善心的人存在,且不管他們在與不在這個集團中,如果他們足夠慷慨,就不存在集體行動的困境。他們的慷慨免去了集團中其他成員的互相博弈,避免了他們做出利己的舉動而破壞集體行動。需要說明的是,這樣的人很少,且他們能提供的集體物品是有限的,如他們能蓋一座希望小學但我們卻不能期望他為國家提供購買先進武器的費用。
第二,在生存條件受到威脅,人們頭腦里普遍存在生存倫理時,這種意識形態能夠變成一種有效的外在動力,推動人們做出集體行動。在人民公社時期,很多人面臨飢餓死亡的威脅,這時人們將不再為眼前的一點利益憤憤不平,而是迅速行動起來,為避免因飢荒死去而奮鬥。
第三,當集體物品對於集團中成員的意義或者價值不平衡時,集體行動可能會產生,這就是典型的“少數強迫多數”。例如,鄉間小路要從5戶人家的門口經過,其中有一戶人家迫切希望有這條路,因為他每天要把蔬菜通過車輛運動到集市銷售,破敗的路使他的車難以行使,而其他4戶人家因為沒有相似的需求,所有路修不修對他們而言關係不大。在小路的修築費用比較小,且修筑後的收益比較大時,集體行動就會產生且產生在第一戶人家,因為小路的價值或意義在五戶人家之間是不平衡的。
第四,當集體行動的收益很大時,人們“人數多多益善”的心理克服了“搭便車”的心理,從而產生一致的行動。“人數多多益善”的心理指的是在面臨重大事件,能夠取得重大成果的集團行動中,每增加一個成員行動的力量,行動結果的未知性就越小,獲得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雖然“搭便車”可能會使事情成功,但是事件如此重大使得每個成員變得謹慎,負擔的行動的實際成本比不行動的心理成本還大,則人們會自願“不搭便車”。典型的例子是果征地糾紛中農民的團結。相反地,農民組成經濟合作組織能否成功,就是未知數了。
4、選擇性激勵
在《集體行動的邏輯》一書中,奧爾森還帶來了一個專有名詞——“選擇性激勵”。它指的是為了克服集體行動的困境,可以選擇各種手段來促成大家的合作。選擇性激勵可以分為正向激勵和反向激勵兩種。正向激勵通過搭賣私人物品的方法,刺激集體成員為負擔集體行動的成本作貢獻。許多慈善機構的籌款活動都提供正向激勵。例如,購買慈善演出的門票可以觀看到別人看不到的演出,慈善捐款可以獲得贏取獎品的抽獎機會等,都是搭賣私人物品的行為。與此類似,美國勞聯產聯領袖組織工會運動得到的利益,主要在於他們個人所獲得的政治權力和行政資源,與勞資談判獲得的直接利益反而關係不大。反向激勵是懲罰“搭便車”的措施,常見的是禁止搭便車者享受集體行動的成果。許多國家的工會都將勞資談判的範圍限制在工會會員範圍內,使非會員無法享受工會爭取到的加薪和優惠待遇。
但是,即使存在選擇性激勵,奧爾森對集體行動也不是十足的樂觀。他認為,集體行動在考慮成本問題面前大打折扣,這些成本包括激勵個人加入集體行動隊伍的信息成本、度量成本、獎懲制度的實施成本等,並且隨著集團人數的增加,成本會隨著增加,即成本是集團成員人數的遞增函數。因此,小集團容易對選擇性激勵產生反應,當人數足夠少時,成本就更微不足道了。
5、關於“國家”的解釋
奧爾森在書中多處提到國家,首先他把國家也稱為一種組織,只不過它是一種大型的組織,它同樣也提供公共物品,為的是集團利益。為了提供公共物品,它需要它的成員繳納稅收。為了讓大家繳納稅收,就需要有一種外在的力量來推動,那就是國家的強制力。通過類推,他認為所有的集團都存在和國家類似的集體行動的困境。
《集體行動的邏輯》有超過十種語言的譯本,美國經濟學家道格拉斯·諾斯把《集體行動的邏輯》、《同意的計算》(布坎南與塔洛克合著)和《民主的經濟理論》(安東尼·唐斯著)三部作品作為公共選擇理論的起源。
集團和組織理論
1.組織的目的
2.公共物品和大集團
3.傳統的集團理論
4.小集團
5.“排外”集團和“相容”集團
6.集團的分類
集團規模和集團
1.小集團的凝聚力和有效性
2.傳統理念的問題
3.社會激勵和理性行為
工會和經濟自由
1.工會中的強制
2.工會增長:理論和實踐
3.潛在集團中的封閉式工公(closed shop)和經濟自由
4.潛在集團中的政府干預和經濟自由
國家和階級的正統理論
1.學家的國家理論
2.馬克思的國家和階級理論
3.馬克思理論的邏輯
壓力集團的正統理論
1.壓力集團的哲學觀
2.制度經濟學和壓力集團--約翰·R.康芒斯
3.現代壓力集團理論--本特利,杜魯門,拉瑟姆
4.集團理論的邏輯
“副產品”和“特殊利益”理論
1.大型壓力集團的“副產品”理論
2.勞工遊說疏通團體
3.腦力職業者遊說疏通團體
4.“特殊利益”理論和商界遊說疏通團體
5.政府對政治壓力的促進
6.農場合作社和農場遊說疏通團體
7.“非經濟”遊說疏通團體
8.“被遺忘的集團”——忍氣吞聲的集團
附錄(1917年新增)
英漢人名對照表
奧爾森學術思想介紹
奧爾森的名著《集體行動的邏輯》目前有超過十種語言的譯本,1993年獲美國管理學會頒發的“最持久貢獻著作獎”,1995年獲得美國政治學會頒發的“里昂·愛潑斯坦獎”。
但公共選擇理論奠基者奧爾森教授卻發現,這個假設不能很好地解釋和預測集體行動的結果,許多合乎集體利益的集體行動並沒有發生。相反,個人自發的自利行為往往導致對集體不利、甚至極其有害的結果。如果我們問:“三個和尚究竟有沒有水喝?”奧爾森會答道:一般來說,三個和尚沒水喝。但若三個和尚“不對稱”,或存在“選擇性激勵”,那麼三個和尚很可能有水喝。
美國馬里蘭大學的曼瑟爾·奧爾森教授(Mancur Olson)作為公共選擇理論的主要奠基者,無疑是當代最有影響力的經濟學家之一,其學術貢獻遠遠超越經濟學範圍,對政治學、社會學、管理學以及其他社會科學的發展都產生重大作用。
奧爾森於1998年2月19日在辦公室門外心臟病突發去世。諾貝爾經濟獎得主羅伯特·梭羅(Robert Solow)聽到這個不幸消息時說:“我們大多數人都相當類似,認識其中一個就等於認識了全部。但門瑟不同,他別具一格。這使我們更加懷念他。”
奧爾森最獨特之處,在於他對研究集體行動問題的執著。他一生專門研究這樣一個問題:為什麼個人的理性行為往往無法產生集體或社會的理性結果?奧爾森看到的是亞當·斯密所推崇的“看不見的手”的失靈。
奧爾森有三部代表作:《集體行動的邏輯》(1965年),《國家的興衰》(1982年),以及他猝然逝世前剛完成的《權力與繁榮》(2000年)。本文先介紹《集體行動的邏輯》這部著作中的主要觀點。
“看不見之手”失靈了
《集體行動的邏輯》出版之前,社會科學家往往假設:一個具有共同利益的群體,一定會為實現這個共同利益採取集體行動。譬如,住在同一座樓里的鄰居會提供公共通道的照明燈;同一社區的人會保持公共環境衛生;持有同一公司股票的人會齊心協力扶持該股票的價格;消費者會組織起來與售賣偽劣產品的商家鬥爭;同一國家的國民會支援本國貨幣的堅挺;全世界無產者會聯合起來反對資本家的剝削。凡此種種,不勝枚舉。
奧爾森發現,這個貌似合理的假設並不能很好地解釋和預測集體行動的結果,許多合乎集體利益的集體行動並沒有發生。相反地,個人自發的自利行為往往導致對集體不利、甚至產生極其有害的結果。
集體行動的搭便車行為
“看不見的手”為什麼會失靈?主觀為自己、客觀為大家的理想為什麼常常無法實現?原來,集體行動的成果具有公共性,所有集體的成員都能從中受益,包括那些沒有分擔集體行動成本的成員。例如,由於罷工的勝利,工人獲得加薪,這對所有工人都有好處。但那些參加罷工的工人卻承擔了所有風險和成本。這種不合理的成本收益結構導致搭便車的行為。“濫竽充數”的南郭先生就是搭便車者的祖師爺。南郭先生不會吹竽,卻混進了宮廷樂隊。雖然他實際上沒有參加樂隊合奏這個“集體行動”,但他表演時毫不費力的裝模作樣仍然使他得以分享國王獎賞這個“集體行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