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戀理論
依戀理論
“依戀理論”是有關心理學概念“依戀”的一種理論(或一組理論)。“依戀”是尋求與某人的親密、併當其在場時感覺安全的心理傾向。依戀理論起源於對動物的觀察及實驗。早期對人類依戀的大量研究由John bowlby (1907-1990)及同事做出。依照依戀理論,依戀的出現,並不只是由於需要滿足各種內驅力,如弗洛伊德所說。例如,兒童並不只是因為父母提供食物,而依戀於父母;兒童的依戀行為中也包括與兒童的直接需要無關的行為。依戀理論認為,人類是社會性存在;人類不只是利用他人來滿足自己的內驅力。在這方面,依戀理論類似於客體關係理論。
對幼猴的一系列實驗(Harlow & Harlow, 1969)表明,依戀並不是對內部驅力如飢餓的簡單反應。在這些實驗中,幼猴在出生后不久即被與母猴分離。然後,向幼猴提供兩個玩具母猴作為母猴替代物。第一個玩具母猴是由鐵絲網做成的。第二個玩具母猴由毛巾布和泡沫橡膠做成。兩個玩具母猴都可以在胸部附加奶瓶,供幼猴取食。實驗的目標是要觀察:什麼因素決定著幼猴會依附哪個玩具母猴——毛巾布得柔軟觸感、或食物的獲取。實驗結果表明,幼猴會依附於軟布做的玩具母猴,而無論它是否提供食物。並且當軟布玩具母猴在附近時,幼猴有更多的探索活動。顯然,玩具母猴向幼猴提供了一種安全感。不過,毫無生機的玩具不足以替代真實的母猴。在成長過程中隔絕於其它猴子的幼猴在社會情境中會表現出反常行為。當遇到其它猴子時,它們或者非常恐懼於其它猴子、或者無緣無故地攻擊其它猴子。在隔離狀態中長大的母猴經常會忽視或虐待自己的幼猴。這種反常行為被認為顯示出:進一步的社會性成長依賴於父親與母親的紐帶。
依戀理論首先由英國精神病學家 John Bowlby提出,1944年他進行了一項關於 44名少年小偷的研究,首次激發了他研究母子關係的興趣。隨後,他開展了一系列“母親剝奪”的研究並指出:在個人生活的最初幾年裡,延長在公共機構內照料的時間和/或經常變換主要養育者,對人格發展有不良影響。1969年,Bowlby的關於依戀的三部重要著作的第一部問世,它闡述了嬰兒與照顧者之間的聯繫,該觀點具有劃時代的意義:依戀並非來自母親的餵食行為及人類性的驅力,它是生命系統的一部分,雖然它在整個生命過程中都存在,但在兒童早期最明顯,兒童只有把父母作為安全基地才能有效地探索其周圍環境。假如嬰兒不尋求並維持與照顧者的親近,這無助的人類嬰兒就會死亡。
自 20 世紀 60 年代 Bowlby 對依戀進行精細研究開始直到現在,依戀研究已經歷了三個階段的發展:第一個階段從 60 年代至 70 年代中葉,是依戀概念的提出和理論構架建立階段;第二個階段從 70 年代中葉至 80 年代中葉,由於測量工具的發展,使依戀的研究成為西方兒童社會化過程研究中最活躍的領域。深化了依戀本身的研究,並且同時開始進行了跨文化研究;第三個階段從 80 年代後期至現在,是對依戀的心理機制進行深入研究的階段,如開展嬰兒期以外不同年齡兒童的縱向研究;依戀與別的心理過程的相互關係和依戀的神經心理機制的橫向研究;依戀在發展精神病理學的研究以及依戀的跨文化研究等許多工作。
依戀理論使人們不僅越來越關注做為心理過程的依戀,它還引發對兒童成長的全新理解。弗洛伊德理論認為隨著力比多驅力固定在不同客體上,舊有的依戀會被打破;舊有依戀如果未能被有效打破,就會成為一種心理創傷,並會在將來導致心理疾患。而依戀理論則認為,成長中的兒童並不打破舊有的依戀,而是
1.學會在已經建立的依戀中變得更主動(或自主);
2.增加新的依戀,而這並不一定要求與舊有依戀決裂,新依戀也不一定要替代舊依戀。
發展心理學家Mary Ainsworth設計了一種被稱為“陌生情境”的實驗過程,以觀察人類母親和兒童間的依戀關係。在這個過程中,兒童進行20分鐘的遊戲,並使照看者及陌生人進出房間,從而再現出大多數兒童在生活中會遇到的熟人、陌生人情境變換。情境中的心理壓力發生變化,對兒童的反應加以觀察。兒童體驗到如下情境:
1.與母親一起留在遊戲室中。
2.陌生人進來,加入他們。
3.母親離開,留下孩子與陌生人留在房間中。
4.母親回來,陌生人離開,母親和孩子在一起。
5.母親離開,留下孩子單獨呆在房間中。
6.陌生人返回房間,與孩子一起留在房間中。
7.母親返回,與孩子重聚。
觀察兒童行為的兩個方面:
8.兒童從事的探索行為(即,玩新玩具)的總量。
9.兒童對母親行為的反應。
基於其行為表現,可把兒童分為三類。每一類反映一種不同的與母親的依戀關係。
安全型依戀
安全依戀於母親的兒童,當母親在場時,會自由地進行探索、與陌生人打交道,在母親離開時會表現得心煩意亂,並在看到母親返回時高興。
按照理論,當知道存在一個可在需要時返回其中的安全基地時,兒童能夠最好地從事探索行為。提供支持會增強安全感,兒童還認為母親的支持有用,這使兒童學會如何在將來應付同類問題。因而,可把安全依戀看做最具適應性的依戀風格。一些心理學研究者認為,當母親可以親近、能夠以響應和適宜的方式滿足兒童的需要時,兒童就會成為安全依戀型。另有人指出,還存在影響兒童依戀的其它決定性因素,並且,父母的行為也會受到兒童行為的影響。
焦慮-抵抗型非安全依戀
焦慮-抵抗依戀風格的兒童會對探索行為及陌生人焦慮,即使母親在場亦如此。母親的離開會使兒童極端沮喪。母親返回時兒童會表現出矛盾心態:尋求保持與母親的親密但會怨恨,並且在母親開始關注時進行抵抗。
一些心理學研究者認為,這種依戀風格源於母親的這種養育風格:盡心儘力但自以為是。即,兒童的需要有時被忽視,直到完成其它某些活動,並且有時,更多是通過雙親的需要而非兒童的主動要求,來關注兒童。
焦慮-迴避型非安全依戀
焦慮-迴避型依戀風格的兒童會迴避或忽視母親——在母親離開或返回時幾乎沒有情感反應。無論是什麼人在場,兒童都很少有探索行為。對待陌生人及母親的態度沒有什麼不同。無論室內是否有人或有何人,兒童的情緒都不會有多大變化。
這種依戀風格源於漫不經心的養育風格。兒童的需要經常得不到滿足,使得兒童相信對需要的傳達不會影響到母親。
還存在第四種類型,即所謂的“紊亂依戀”。 “紊亂依戀”不是一種依戀風格,因為它是連貫風格或應對模式的缺乏。抵抗和迴避風格雖然不是完全有效,但它們仍是應付世界的策略。而紊亂依戀型兒童把照看者體驗為既受到驚嚇、又嚇人。人類交往被體驗為是無規律的,因而兒童無法形成連貫的交際模式。如果兒童藉助照看者來反映、理解自己,紊亂兒童就是在觀看破裂為無數碎片的鏡子。這比後天無助更嚴重,因為它是自我而非情境的模板。
親密關係中的依戀
基於Bowlby 和 Ainsworth的工作,其他研究者在成年人與戀愛伴侶及配偶的關係中發現了類似的行為模式。安全依戀的人能夠信任自己的伴侶,而這也意味著他們能夠自信地各自獨立活動。焦慮矛盾依戀風格的人會因 為他們的交際行為,而被伴侶看成是過分依賴,而引來麻煩。他們易於擔憂伴侶是否愛自己、伴侶是否珍重自己。迴避依戀風格的人有時會難以與他人親近。他們難以信任他人、也不喜歡依靠他人。
依戀模式通常形成於嬰兒期。有觀點認為,成年人所建立的人際關係反映著他們與母親的依戀風格。
依戀理論最初由英國精神分析師約翰.鮑爾比(Bowlby)提出,他試圖理解嬰兒與父母相分離后所體驗到的強烈苦惱。鮑爾比觀察到,被分離的嬰兒會以極端的方式(如哭喊、緊抓不放、瘋狂地尋找)力圖抵抗與父母的分離或靠近不見了的父母。在當時,精神分析著述者們認為嬰兒的這些表達是嬰兒仍不成熟的防禦機制的表現,它們被調動起來,以抑制情感痛苦。但鮑爾比指出,在許多哺乳動物中這種表達是很常見的,他認為這些行為可能具有生物進化意義上的功能。
鮑爾比依據行為理論做出假定:這些依戀行為,如哭喊和搜尋,是與原有依戀對象(即提供支持、保護和照顧的人)相分離后產生的適應性反應。之所以出現這種反應,是因為人類和其它哺乳動物幼兒都不能自己獲取食物和保護自己,他們都依賴於「年長而聰明」的成年個體提供照顧和保護。鮑爾比認為,在進化的歷程中,能夠與一個依戀對象維持親近關係(通過看起來可愛或藉助依戀行為來維持)的嬰兒更有可能生存到生殖年齡。在鮑爾比看來,自然選擇漸漸地「設計」出一套他稱之為「依戀行為系統」的動機控制系統,用以調整與所依戀對象的親近關係。
依戀行為系統是依戀理論中的重要概念,因為它從總體上使這兩者聯繫起來:人類發展的行為模式、情感調節和人格的現代理論。在鮑爾比看來,依戀系統在實質上是要「詢問」這樣一些根本性問題:所依戀的對象在附近嗎?他接受我嗎?他關注我嗎?如果孩子察覺這個問題的答案為「是」,則孩子會感到被愛、安全、自信,並會從事探索周圍環境、與他人玩耍以及交際的行為。但是,如果孩子察覺到這個問題的答案為「否」,則孩子會體驗到焦慮,並且表現出各種依戀行為:從用眼睛搜尋到主動跟隨和呼喊。這些行為會一直持續下去,直到孩子重新建立與所依戀對象的足夠的身體或心理親近水平,或者直到孩子「精疲力竭」,後者會出現在長時間的分離或失蹤的情境中。鮑爾比相信,在這種無助的情境中孩子會體驗到失望和抑鬱。
鮑爾比相信以上所述的基本動力機制概括了依戀行為系統的常模動力過程,但他也認識到,在兒童如何評價依戀對象的可親近性、以及兒童面臨威脅時如何調整自己的依戀行為方面,存在著個體差異。直到鮑爾比的同事MaryAinsworth開始對嬰兒-雙親分離進行系統的研究,才清晰地出現對這些個體差異的正式解釋。Ainsworth和她的學生創立了一種叫做陌生情境的技術——這是一種實驗範式,用以研究嬰兒-雙親依戀。在這種陌生情境中,對12個月大的嬰兒和它們的父母進行實驗,系統地安排分離和重聚。在陌生情境中,大多數兒童(約60%)的行為符合鮑爾比的「常模」理論。當父母離開房間時嬰兒變得心煩意亂,但當父親或母親返回時,嬰兒主動尋找父母,並很容易在父母的安慰下平靜下來。表現出這種行為模式的兒童通常被稱為安全型。另一些兒童(約20%或更少)最初會不安,在分離後會變得極為痛苦。而更重要的是,當重新與父母團聚時,這些兒童難以平靜下來,並經常出現相互矛盾的行為,顯示出他們既想得到安慰,又想「懲罰」擅離職守的父母。這些兒童經常被稱為焦慮-抵抗型。Ainsworth和同事們記錄到的第三種依戀模式被稱為迴避型。迴避型兒童(約佔20%)顯得不會因分離而過於痛苦,並在重聚時主動迴避與父母的接觸,有時會把自己的注意力轉向玩實驗室地板上的物體。
Ainsworth的工作很重要,這至少有三個原因。首先,她用實驗揭示了在安全和驚嚇情境中的依戀行為類型的真實存在。第二,她最早對嬰兒依戀類型的個體差異進行了經驗性分類。她在研究中發現存在至少三種類型的兒童:在與父母的關係中感到安全的兒童、焦慮-抵抗的兒童、以及焦慮-迴避的兒童。最後,她表明這些個體差異與兒童出生后第一年內在家庭中的嬰兒-父母互動相關聯。例如,在陌生環境中顯得有安全感的兒童的父母,一般會及時地對兒童的需要做出反應。而在陌生環境中顯得無安全感的兒童(即焦慮-抵抗或迴避)的父母常常對兒童的需要不敏感,或者是以反覆無常或遺棄的方式照顧兒童。
雖然鮑爾比主要關注於理解嬰兒-照看者關係的實質,但他相信從「搖籃到墳墓」的全部人生階段都具有依戀性。不過直到1980年代中期,研究者們才開始嚴肅地考慮依戀過程延續到成人期的可能性。Hazan和Shaver(1987)對戀愛關係背景中的鮑爾比的觀點進行了早期考察。Hazan和Shaver認為,成人伴侶間出現的情感紐帶,以及在嬰兒和其照看者之間出現的情感紐帶,都是依戀行為系統這一同樣的動機系統所導致的。Hazan和Shaver指出,嬰兒-照看者和成人戀愛伴侶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徵:
(1)都會在另一方在身邊和能夠響應自己時,感到安全
(2)都有親密、私人性質的身體接觸
(3)當不能親近另一方時都感到不安全
(4)都與另一方分享自己的發現
(5)都會撫弄另一方的面部,並都顯示出相互間的迷戀和專註
(6)都會進行「身體交談」
基於這些類似,Hazan和Shaver得出結論說,成人戀愛關係與嬰兒--照顧者關係一樣,也是依戀,並且,浪漫的愛是依戀行為系統和動機系統的特徵,這些系統產生出照顧行為和與兩性相關的現象。
戀愛關係可能是依戀關係,當代對親密關係的研究受到這一觀點的深刻影響。從這一觀點出發至少能得到三個重要結論。
首先,如果成人浪漫關係是依戀關係,那麼Ainsworth在嬰兒-照看者關係中觀察到的那種個體差異,也應該在成人關係中觀察到。例如,我們應當期望一些成人在自己的關係中感到安全——相信在需要時伴侶會隨時出現,並能夠依賴於他人和讓他人依賴自己。我們也會期望存在與此相反的成人,他們在關係中感到不安全。例如,一些無安全感的成人會是焦慮-抵抗型:他們憂慮於別人不會完全地愛他們,並在自己的依戀需要沒有得到滿足時容易產生挫折感和憤怒。還會有迴避型成人:他們似乎不太在意親密關係,可能寧願不依賴於別人、或不讓別人過於依賴自己。
第二,如果成人戀愛關係是依戀關係,那麼成人關係的「工作」方式應當類似於嬰兒-照看者關係的工作方式。換句話說,促使兒童探索環境的同類因素應當也能夠促使成人探索環境,這一因素對於兒童來說即是有一位會及時響應的照看者,對於成人來說則是有一位會及時響應的伴侶。使得依戀對象符合嬰兒「心意」(即及時響應、可親近性)的同類事物,也應當符合成人戀愛伴侶的願望。重要的是,依戀的個體差異應當會影響成人期中的關係及個人活動,就像它在童年期中產生這種影響。
最後,成人在自己的成年關係中是否有安全感,可能部分地反映著他/她在早年兒童期中的依戀體驗。鮑爾比相信,兒童的與關係有關的心智表徵或工作模式(即行為和思維的期望、信念、「規則」或「腳本」),是他/她的受照看體驗的一個機能。例如,安全的兒童相信別人會幫助他們,因為過去的體驗使他得出這個結論。一旦兒童獲得這種期望,他/她就會找尋符合這些期望的關係體驗,並帶著這些信念感知其它關係。按鮑爾比的說法,在一生中,這種過程應當會增進依戀模式的連續性,雖然如果人的關係體驗不符合自己的期望,則他/她的依戀模式就有可能發生變化。簡單地說,如果我們假設成人關係屬於依戀關係,則有安全感的兒童長大后在戀愛關係中也具有安全感。
以上內容以對成人依戀的早期和當代研究為背景,簡單討論了上述三個結論。
那麼,我們在兒童身上觀察到的同種依戀模式,是否也能在成人身上觀察到?
對成人依戀的最早研究,包括對成人依戀中的個體差異間的關聯的研究、人們對自己的關係的看法、以及他們對與自己與父母關係的記憶。Hazan和Shaver(1987)編製了一份簡單的問卷,用以測量這些個體差異。(這些個體差異經常被稱為依戀風格、依戀類型、依戀傾向、或依戀系統組織差異。)簡而言之,Hazan和Shaver要求被研究對象閱讀下列三段內容,並指出那段內容最好地描述了他們在親密關係中的所思、所感和行為:
A.與別人親密令我感到有些不舒服;我發現自己難以完全信任他們、難以讓自己依賴他們。當別人與我太親密時我會緊張,別人想讓我更加親密,這使我感到不舒服。
B.我發現與別人親密並不難,並能安心地依賴於別人和讓別人依賴我。我不擔心被別人拋棄,也不擔心別人與我關係太親密。
C.我發現別人不樂意像我希望的那樣與我親密。我經常擔心自己的伴侶並不真愛我或不想與我在一起。我想與伴侶關係非常親密,而這有時會嚇跑別人。
基於這種三分類測量的結果,Hazan和Shaver發現,成人類型的分佈情況類似於嬰兒。換句話說,在成人中,約60%認為自己是安全型(B段)、約20%把自己描述為迴避型(A段)、另有約20%把自己描述為焦慮-抗拒型(C段)。
這種研究雖然有助於依戀風格和關係功能間的關聯,但它不能全面地檢驗這樣一種假設:在嬰兒身上觀察到的同類個體差異也出現在成人中。(Hazan和Shaver的測量假設存在這種情況。)後來的研究以多種方式考察了這一假設。例如,KellyBrennan和同事收集了若干陳述(如「我相信在需要時別人會幫助我」),並統計了這些陳述同時出現的情況。Brennan的發現使人認為,成人依戀模式中存在兩種基本的維度。一個關鍵變數被稱為依戀相關焦慮。這一變數得分高的人會憂慮於伴侶是否可親近、及時響應、注意自己,等等。這一變數得分低的人對伴侶更有安全感。另一關鍵變數被稱為依戀相關迴避。這一維度得分高的人不願依賴別人或向別人開放。這一維度得分低的人更樂意與別人親密、在依賴別人和讓別人依賴自己時更有安全感。安全型成人的原型在這兩種維度上都應是低得分。
Brennan的發現至關重要,因為近來對嬰兒在陌生情境中的行為模式的統計學分析揭示出兩個功能類似的維度:一個描述兒童的焦慮和抗拒的可變性,另一個描述兒童向父母尋求安全和支持的意願的可變性(見Fraley&Spieker,2003a,2003b)。這些維度在功能上類似於在成人中發現的兩個維度,這似乎表明,在人生中的不同時期,存在著相似的依戀模式。
受Brennan的發現以及Fraley和Waller(1998)所公布的taxometric研究結果的影響,當代的大多數研究者使用維度而不是類型,來對依戀現象中的個體差異進行概念化和測量。最流行的成人依戀風格測試工具是Brennan、Clark和Shaver(1998)的ECR以及Fraley、Waller和Brennan(2000)的ECR-R,後者是ECR的修改版。這兩種自我報告工具都為依戀相關焦慮和迴避這兩個維度提供連續的評分值。
[成人戀愛關係的「工作」方式是否與嬰兒-照看者關係的「工作」方式相同?]
現在有越來越多的研究結果表明,成人戀愛關係和嬰兒-照看者關係有著相同的作用機制,當然也存在明顯的例外。對機場上與伴侶告別的成人進行的自然條件下的觀察研究表明,這些成人明顯表現出與依戀相關的抗議和關愛行為,並且,他們對這些行為的調節與他們的依戀風格有關聯(Fraley&Shaver,1998)。例如,正在告別的伴侶通常會比不會分離的伴侶表現出更多的依戀行為,強迴避型的成人比弱迴避型的成人顯示出少得多的依戀行為。在下面的內容中,我要討論人們已發現的在嬰兒-照看者關係和成人戀愛關係的各自作用方式之間的相似之處。
跨文化研究似乎表明嬰兒的依戀安全模式被普遍認為是母親最希望的模式(見vanIJzendoorn&Sagi,1999)。但顯然無法對嬰兒進行類似的研究,因為無法詢問嬰兒是否喜歡能帶來安全感的依戀對象。在尋求長期關係的成人看來,潛在約會對象身上的能夠使她響應嬰兒的照看者品質,如專註、熱情和敏感,是最具有吸引力的(Zeifman&Hazan,1997)。儘管安全感很吸引人,但不是所有成人都與安全型伴侶在一起。一些證據似乎表明,人們最終與之建立關係的伴侶,是那些肯定自己的與依戀關係有關的已有信念的人(Frazieretal.,1997)。
安全基地和安全天堂行為
在嬰兒中,安全型嬰兒通常調適最為良好,即它們較有韌性,與同伴關係良好、招人喜愛。在對成人依戀的研究中也出現了類似的行為模式。總的來說,安全型成人比非安全型成人更加滿意於自己的關係。他們的關係有這樣一些特點:持續時間較長、信任、忠誠、獨立(Feeney,Noller,&Callan,1994,等),並且,他們更可能以戀愛伴侶為探索世界的安全基地(Fraley&Davis,1997,等)。對成人依戀的大量研究,是要揭示出能夠增進成人的安全感和安全基地行為的行為及心理方面的機制。迄今為止已取得兩項重大發現。第一個發現符合依戀理論,即在苦惱時,安全型成人比非安全型成人更可能尋求伴侶的支持。而且,他們更可能向苦惱中的伴侶提供支持(Simpsonetal.,1992,等)。第二個發現是,在發生關係衝突的期間及隨後,不安全型個體對伴侶的行為做出的反應,加劇而不是減輕了他們的不安全感(Simpsonetal.,1996,等)。
迴避型依戀和防禦機制
按照依戀理論,兒童用來調節與依戀相關的焦慮的策略各不相同。例如,在一次分離又重逢之後,一些不安全型的兒童來到父母身邊,但帶著矛盾和抗拒的心態,而另有一些兒童會躲避父母,顯然是在盡量減少與依戀相關的情感和行為。嬰兒依戀研究中的一大問題,是躲避父母的兒童——迴避型兒童——是否真的較少苦惱,或者說,他們的防禦行為是否是對他們真實的脆弱感的掩飾。對兒童的注意力保持能力、心率或壓力荷爾蒙水平加以測量的研究似乎表明,分離給迴避型兒童帶來苦惱,雖然他們表現得冷淡和防禦。
近來對成人依戀的研究揭示出一些有趣的複雜性,它們與迴避和防禦之間的關係有關。迴避型成人中,一些通常被稱為恐懼-迴避型的成人儘管採取防禦姿態但仍適應不良,而另一些通常被稱為離棄-迴避型的成人能夠利用防禦策略來進行適應。例如,在一項實驗指定的任務中,成人被要求就失去自己的伴侶進行討論,Fraley和Shaver(1997)發現,離棄性個體(即與依戀相關的迴避維度得分高而與依戀相關的焦慮維度得分低)和其他個體具有同樣程度的心理苦惱(根據皮膚電導率測定)。但是當要求他們抑制自己的意念和情感時,離棄性個體能夠有效地進行抑制。這就是說,他們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解除自己的心理喚起,並最大限度地不注意與依戀相關的意念。而恐懼-迴避型個體對自己情感的抑制則不那麼成功。
從嬰兒到成人的人生過程中,依戀模式是否穩定不變?
成人依戀理論的最煽情也最具爭議性的結論可能就是:成人的依戀風格是由他/她與父母依戀對象的互動所形成的。早年依戀體驗可能影響戀愛關係中的依戀風格,人們對這一觀點沒有多少爭議;但有關於這兩種依戀傾向的來源和重疊程度的假設,人們對此一直爭議不斷。
對穩定性的思考至少涉及兩個議題:a.安全型的人對生活中各種人(如父、母、戀愛伴侶)的體驗有多大程度的類似性,以及b.隨著時間的推移,在這些關係中的安全感有多麼穩定?
關於第一個議題,似乎人們對母親的安全感和對戀愛伴侶的安全感有一定程度的重疊。例如,Fraley在實驗中使用自我報告,收集了人們對自己的一位重要雙親和戀愛伴侶的依戀風格的自我測量,並發現這兩種依戀風格間的相關係數在大約0.25到0.5之間(即中等偏小)。
關於第二個議題,似乎人們對父母依戀的穩定性的相關係數在大約0.25到0.39之間(Fraley,2002)。我們只知道有這樣一個縱向研究,它評估這兩者之間的關聯:一歲時在陌生情境中的安全感、以及同一批人20年後在成人戀愛關係中的安全感。這個未被公布的研究發現這兩個變數間的關聯繫數是0.17(Steele,Waters,Crowell,&Treboux,1998)。
人們還使用回顧法,對早年依戀體驗和成年依戀風格間的關聯進行了研究。Hazan和Shaver(1987)發現,在戀愛關係中有安全感的成人在回憶童年生活時,更可能感到童年時自己與父母的關係充滿情感、關愛和接受(另見Feeney&Noller,1990)。
基於這類研究,似乎兒童-父母關係中的依戀風格和戀愛關係中的依戀風格間最多只有中等程度的關聯。那麼,這個發現對成人依戀理論意味著什麼呢?一些著述者認為,這個理論中最重要的命題是,依戀系統,這個最初適合於嬰兒生態環境的系統,繼續影響著成人期中的行為、意念和情感(見Fraley&Shaver,2000)。而無論這個系統在十多年或更久以後是否仍穩定,也無論在各種親密關係中是否都穩定,這個命題都將成立。
雖然依戀理論家們所借用的社會及認知機制意味著依戀風格的穩定是普遍性規律而非例外,這些基本機制卻能夠對長時期中依戀風格的連續或不連續做出預測,這取決於把它們精確概念化的方式(Fraley,2002)。Fraley(2002)討論了從依戀理論出發得出的兩種連續模式,它們就長時期中的連續性做出了不同的預測,雖然它們源於同樣的基本理論原則。每一個模式都假定依戀表現中的個體差異形成於早年童年期中對照看者的不同體驗,而這些早年的依戀表現造就了個體後來的依戀的品質。但是有一種模型假定,由於受新體驗的影響,已有的依戀表現會被更新和改變,使舊的依戀表現被逐漸「復蓋」掉。數學分析曾顯示,在這一模型中,個體差異的長期穩定性會趨近於零。第二種模型類似第一種,但它有另一個假定:出生后一年內發展起來的依戀表現模式被保留下來(即不被複蓋)並持續影響著整個一生中的關係性行為。對這一模型的分析表明,長期的穩定性會趨近於一個非零的極限值。這裡的要點在於,根據依戀理論的原理推導出的成長模式,會對個體差異的長期穩定性做出引人注目的不同預測。考慮到這一發現,個體差異的長期穩定性的存在,應當被看成是一個經驗性問題,而不能看成是依戀理論的假定。
[成人依戀研究中的未解決問題和未來發展方向]
在當代及未來,對依戀需要的研究仍面臨著一些需要加以解答的問題。例如有可能存在這一事實,即一些戀愛關係是真實的依戀關係,而另一些則不是。未來的研究者有必要更準確地確定一個關係是否實際上起著與依戀相關的功能。第二個問題是,嬰兒的依戀行為具有重要的進化功能,其中的原因很清楚,但不清楚的是,在成人中依戀是否也具有重要的進化功能。第三個問題是,我們仍然不能很好地理解可能會改變人的依戀風格的確切因素。要改善人們的生活質量,就必須對增進依戀安全感和關係質量的因素有更多的了解。【R. Chris Fraley】
研究認為,兒童期孩子身上表現出來的依戀特徵,成年以後仍然會顯露出來,所以成年人也應該具有和兒童一樣的依戀類型分類。
A-迴避型:在人群中約佔20%
B-安全型:在人群中約佔60%
C-焦慮—矛盾型:在人群中約佔20%
這三種類型的成人比例與嬰兒的安全型、迴避型和焦慮一矛盾型的比例分配非常匹配。這個研究也支持了新弗洛伊德理論的觀點:從成人的行為中能找到他童年經歷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