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古城
河北省張家口市轄區
早在一萬年以前的舊石器時代,就有先民在宣化這塊土地上繁衍生息。清康熙三十二年(公元1693年)廢宣府衛所,改置宣化府轄一廳、三州、七縣,宣化為府城所在地。
宣化市古為上谷郡地;唐末置武州、文德縣,此後歷為州、府、縣治所。1946年1月,市、縣分設,方析城區及近郊為宣化市。40餘年來,置市、置鎮、置區,屢有變化,1963年,又改建為宣化區,2010年又改為地級市。茲述其沿革。周初,宣化及其鄰近地區,還是北方游牧部族放牧地帶,戰國時由東胡佔據。燕國用大將秦開計,擊破東胡,拓地1000餘里,置上谷、漁陽、右北平、遼東、遼西等郡。宣化區地屬上谷郡。
秦,仍置上谷郡。宣化市轄境屬上谷郡沮陽縣。
東漢時,宣化市轄境仍屬下落縣。
晉太康年間(280----289年),析上谷郡西部置廣寧郡,屬幽州,轄下洛、潘、涿鹿三縣。宣化市轄境屬幽州廣寧郡下洛縣。下洛即兩漢時的下落。《晉書.地理志》稱,廣寧故屬上谷,太康中置郡都尉,統三縣,下洛、潘、涿鹿。《宣化縣新志》對此作註:潘、涿鹿,今保安州也。
宣化古城風景
北齊文宣帝天保元年(550),改東燕州為北燕州,領長寧、永豐二郡。宣化市轄境屬北燕州永豐郡懷戎縣。郡、縣均治今懷來城。
隋大業三年(607),廢北燕州,改置涿郡,轄今赤城、涿鹿,直至北京、天津的廣大地區。宣化市轄境仍屬改隸涿郡的懷戎縣。
唐初復置北燕州,后改為媯州,屬河北道。僖宗光啟至昭宗龍紀年間(885---889),析其西部置武州、文德縣,屬河東道。宣化市為當時州、縣治所。
遼大定七年(1167),改歸化州為宣化州;大定八年,又改為宣德州,仍領文德縣;大定九年,復改文德縣為宣德縣,州縣均屬西京路。宣化市為宣德州、縣治所。
元初,改宣德州為宣寧府,后又改為宣德府,至元三年(1337),因地震復改為順寧府。府轄三縣:宣德、宣平、順聖,屬中書省上都路。宣化市為順寧府和宣德縣治所。
明代,宣化是邊防重鎮,不設地方政府。宣化市既是當時宣府左衛、右衛、前衛的治所,又是鎮守總兵官的駐地,稱宣府鎮城。
清康熙三十二年(1693),廢宣府衛所,改置宣化府,宣化縣。宣化市為宣化府、縣治所。
1徠913年(民國2年),廢宣化府,存宣化縣,屬直隸省口北道。宣化市為宣化縣治所。1929年(民國18年),廢道,宣化縣直屬察哈爾省。日偽盤據時期,宣化縣初屬偽察南自治區;1939年,日偽建蒙疆聯合自治政府,設察南政廳領轄宣化縣;1943年復改置偽宣化省,宣化縣為偽宣化省省會。此段時期宣化市仍為宣化縣治所。
1945年9月,宣化首次解放。1946年1月,市、縣分設,置宣化縣城區及近效為宣化市,並為察哈爾省省會。當年10月,國民黨政府佔領宣化,仍單置宣化縣。
1949年10月至1950年1月,宣化市曾改為察南專屬宣化鎮。1950年2月仍恢復市建制,並於1952年底改隸河北省。
1955年11月,撤銷宣化市,置宣化城區為宣化鎮,屬張家口市。
1958年11月,宣化縣、鎮合併。1959年6月,改合併后的宣化鎮為宣化區,仍屬張家口市。
1960年7月,撤宣化區,改置宣化市,屬張家口地區,由張家口市代管。1961年6月,恢復宣化縣建制,仍市、縣分設。
1963年3月,復改宣化市為宣化區,屬張家口市。
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