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

政府機關

2018年6月15日,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的部署要求,貴州省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成立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

成立背景


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
按照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以及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為降低征納成本,理順職責關係,提高征管效率,為納稅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便利的服務,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保費和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

歷史沿革


2018年6月15日上午,新組建的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在貴州省政府7號樓正式掛牌成立,標誌著原貴州省國家稅務局、貴州省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
新稅務機構的正式成立,意味著貴州省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工作邁出關鍵一步;不只是簡單的機構合併,也是稅務部門領導體制、運行機制、管理方式、職能職責的一場深刻變革,更是執法和服務標準、業務流程等方面的高度統一;對納稅人而言,新稅務機構的成立,將從根本上解決“兩頭跑”“兩頭查”的問題,更好減輕納稅人辦稅和繳費負擔,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

主要職責


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訂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訂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製、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註:相關社保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划轉準備工作還在進行中。

領導信息


丁習文:局長(試用期均為一年)
季可:黨委書記、副局長
鍾油子:黨委副書記、局長
張林軍:黨委委員、副局長
楊軍:黨委委員、副局長
雷波:黨委委員、紀檢組長
任亞林:黨委委員、副局長
馬紅岩:黨委委員、副局長
張蕾:副局長
趙書強:黨委委員、總經濟師
趙壽均:黨委委員、總會計師
劉輝:黨委委員、總經濟師
黎倫和:黨委委員、總審計師
江靜:總會計師(試用期均為一年)

獲得榮譽


2020年1月,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機關工會被貴州省直屬機關工會工作委員會授予“貴州省直機關先進職工之家”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