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祖興
西南政法大學民事訴訟法教授
汪祖興,男,1963年8月出生於河南光山。中共黨員,法學博士,法學博士后,西南政法大學法學研究所研究員。
2009年任貴州大學校長助理、發展規劃處處長。
曾任大型外資企業董事總經理,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研究室主任。
《公民的訴訟權利》、《司法制度的過去、現在和未來》等十幾部,發表數十篇專業論文。此外,他還為報刊撰寫“以案說法”等稿件50餘篇。
“每個人都有人生的灰暗期,我也一樣。就像有白晝必然有黑夜一樣,一種公平的生活必然不會永遠給你陽光。應該說逆境是磨練優秀人物的‘爐錘’,越在逆境中越要堅強,千萬不可絕望。”2006年3月,在回復一名受其資助的貴州山村學生來信時,汪祖興這樣寫道。
在逆境中,冷酷無情的不幸確實是帶來了無可彌補的損失,但悲劇的背後卻潛藏了偉大的治療力量。作為同樣來自貧困山村,從小在挨餓受辱的環境中長大的過來人,汪祖興正用他的親身經歷詮釋著這一信條。
小時候,汪祖興家裡兄弟姐妹多,在連飯都吃不飽的日子裡,母親堅持讓四個孩子都念上書。13歲那年,“從不服軟的父親”為了他能讀書,竟在老師面前長跪不起。這一跪,在汪祖興腦海中留下了難以磨滅的印象,也激勵著他即使再難也要堅持把書讀下去。
信陽師範英語專業畢業后,汪祖興回到家鄉一所高中任教。教了六年高中畢業班的他,在一個學生的偶然提醒下,報考了我校研究生。至今他仍清楚地記得多年前的五一節期間,收到學生寄來的六本法律教材時的情形。僅僅幾本教材,卻讓他第一次知道了什麼是法律。
從那后,在汪祖興的生活中,開始有了更多的第一。第一次走出河南的信陽,那個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大別山區;第一次知道火車原來可以載著數百人長途跋涉;甚至於在西政食堂,第一次看到擺放的各色菜肴,他竟感到莫名地興奮。
“西政是我人生的轉折點”,在他看來,作為一名從窮山溝里走出來的農村孩子,如果沒有母校西政的培養,就不會有他的今天。時至今日,他仍記得西政求學時,跟恩師譚兵先生圍爐夜話,在熱氣騰騰的火鍋旁探討學術,領略思辨之樂趣。“跟老師相處的點點滴滴,甚而尋常小事,過後思量倍動情。”
研究生畢業后,憑藉在西政打下的紮實法律功底,汪祖興僅用三年多的時間就從一個小職員晉陞到了外資企業的董事、總經理職位。然而他並未因此滿足。古人云,君子三立:立功、立德、立言。在他看來立言當屬最難,而長期從事涉外經貿和仲裁的實務工作,他更多的時候是基於實務所需進行的理論研究。
博士尚未畢業,他就作為管理人才,被招入在業內享有聲譽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負責研究室、對外宣傳與聯絡工作,同時兼任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期間汪祖興參與並審理涉外經濟貿易案件200多起,撰寫裁決書上百萬字。
2002年,汪祖興做出了一個大膽的決定,主動申請回母校工作。當時,他周圍的朋友包括家人,無一贊成。然而,他有著自己的想法,“一直以來,感恩、回報的情愫常隨熱血從心裡湧入腦際。離開生活條件相對優越的深圳,放棄與家人團聚的大好時光,重回母校的懷抱,其目的就在於:為西政做點事情。”
剛回校時,汪祖興面臨諸多壓力,有人斷言他不出三年就會離開,尤其是在2005年初出任校長助理后,甚至有人說他“回來只是為了所謂的名利”。對此,汪祖興無奈地報之一笑。在沿海闖蕩多年,不僅在外資企業從事高層管理工作,也從事過國際商事仲裁員和執業律師,他切身體會到管理工作的改革與創新對西政之重要。在擔任校長助理分管後勤工作的兩年期間,他大刀闊斧地實施後勤改革,使後勤服務教學的意識和質量得到提高。“我需要一個平台,才能有機會去縮小差距。”重回西政,讓他深感遺憾的就是對學生的培養,應該貼近社會,貼近實務。而法學院校的所謂的診所教育,只能教一點辦案的小技巧,業務覆蓋面很小。在學校組織到各法律單位的實踐訓練,也因為各種原因淪落成打雜實習。而今社會迫切需要的是法律熟手,在律師事務所,帶一個律師至少需要兩至三年才能獨當一面,而這兩三年應該是在學校完成的。他認為,學校教育應該把“生活中的法”同“書本上的法”相結合,以培養學生的能力作為重點,從實務界找課題,讓學生學到書本之外的東西。
“眾志一心開重巒,雲帆垂天濟滄海。”學校提出嘗試性地探索法學教育新模式,汪祖興作為策劃人之一和執行人,經過長期奔走和籌備,2006年10月,法律實務教育(LPC)模式正式啟動。並於12月30日舉行了首期LPC結業典禮。汪祖興認為,這才是法律教學模式改革的開端。他希望藉此推動法學教育的創新由點連成線、由線連成網、由網連成面,真正在中國生根、開花、結果,永遠地辦下去。
“就內心而言,我傾向於實務,但目前西政的發展又迫使我不得不抽出大部分時間來從事行政工作。”汪祖興坦言,教學、行政、科研,每天的超負荷工作和大量的體力透支已經讓他力不從心。
2007年1月,他正式辭去西政行政職務,“我是一個知足的人”,他希望能夠在母校西政專心從事科研和教學,並為學生提供更多的實習實訓機會;繼續關注和支持母校的法學教育改革,使母校的法學教育改革能良性、持續、健康地發展,讓更多的學生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