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是國務院辦公廳於2020年11月24日發布的文件。

文件發布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國辦發〔2020〕4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我國人工影響天氣工作快速發展,作業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斷提升,在服務農業生產、支持防災減災救災、助力生態文明建設和保障重大活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為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
2020年11月24日

文件內容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徹新發展理念,準確把握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基礎性、公益性定位,完善體制機制,強化能力建設,加快科技創新,提高作業水平,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為防災減災救災、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和人民群眾安全福祉提供堅實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發展。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聚焦實施鄉村振興、主體功能區等重大戰略,積極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最大限度降低災害損失。
堅持政府主導,統籌協調。落實地方政府屬地責任,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加快構建政府主導、部門聯動、軍地協同、齊抓共管的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格局,科學規劃,統籌資源,形成工作合力。
堅持科技引領,創新驅動。把創新作為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加強基礎理論研究,實現關鍵技術突破,加快成果轉化應用,創新人才培養機制,不斷提升人工影響天氣工作質量和效益。
堅持安全至上,防控結合。牢固樹立安全生產是人工影響天氣工作底線要求的觀念,緊盯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不斷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監管機制,落實監管措施,提高風險防範和安全作業能力。
(三)發展目標。到2025年,形成組織完善、服務精細、保障有力的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體系,基礎研究和關鍵技術研發取得重要突破,現代化水平和精細化服務能力穩步提升,安全風險綜合防範能力明顯增強,體制機制和政策環境更加優化,人工增雨(雪)作業影響面積達到550萬平方公里以上,人工防雹作業保護面積達到58萬平方公里以上。到2035年,推動我國人工影響天氣業務、科技、服務能力達到世界先進水平。
二、做好重點領域服務保障
(四)強化農業生產服務。開展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和特色農產品優勢區乾旱、冰雹等災害評估與區劃工作。加大重點區域、重要農事季節的抗旱、防雹作業力度,強化動態監測和區域聯防,減輕災害損失,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供給。(中國氣象局、農業農村部和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均需地方人民政府負責,不再列出)
(五)支持生態保護與修復。針對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需求,因地制宜制定常態化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工作計劃。提升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區、黃河重點生態區、長江重點生態區、東北森林帶、北方防沙帶、南方丘陵山地帶以及重要河流水源區的人工影響天氣保障能力。積極開展重點區域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發揮其在水源涵養、水土保持、植被恢復、生物多樣性保護、水庫增蓄水等方面的作用。(中國氣象局、自然資源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做好重大應急保障服務。完善應對森林草原火災火險、異常高溫乾旱等事件的人工影響天氣應急工作機制,及時啟動相應的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加強強對流等極端天氣監測預警。根據重大活動需要,建立人工影響天氣試驗演練工作機制,制定工作方案,加強技術儲備,保障重大活動順利開展。提升軍民聯合應急保障能力。(中國氣象局、水利部、農業農村部、應急部、國家林草局、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增強基礎業務能力
(七)提升監測能力。聚焦人工影響天氣重點作業區域優化探測裝備布局。統籌提升氣象衛星監測能力,加快補上雲降水空中探測短板,補充布設雲降水地面探測設備,構建監測精密、技術先進的“天基—空基—地基”雲水資源立體探測系統,為人工影響天氣監測預警、指揮作業和效果評估提供基礎支撐。(中國氣象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國防科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提升作業能力。發展高性能增雨飛機,推進作業飛機駐地專業保障基地和設施建設,提升精準催化、實時通信和專業保障水平。加快地面固定作業點標準化建設,推進火箭、高射炮、煙爐等作業裝備自動化、標準化、信息化改造和列裝。推廣應用高效、安全、綠色作業彈藥。建設監測與作業一體化的智能物聯站點。探索大型無人機等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新方式、新手段。(中國氣象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家國防科工局、中國民航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提升指揮能力。推進國家和地方人工影響天氣指揮平台建設,提升指揮調度和區域協同水平。做好汛期氣候趨勢監測,提前研判人工影響天氣作業需求。發展多源融合雲降水同化分析和數值預報系統,提高作業條件識別和效果評估能力。加強空中交通管制部門與氣象部門的信息融合,建立智能識別、科學指揮、精準作業、定量評估的人工影響天氣一體化業務系統。(中國氣象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中國民航局、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科技創新和人才支撐
(十)聚焦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完善人工影響天氣科技創新體系。支持人工影響天氣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加大重大科技攻關力度,深入開展全球氣候變化背景下的雲降水和人工影響天氣機理研究,著力在雲水資源評估、作業條件監測預報、作業催化、效果檢驗和效益評價等關鍵技術上實現突破。加快重大技術裝備研發,推進人工智慧、大數據、網際網路等新技術應用。加強國際交流,提高技術創新開放合作水平。(科技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科院、中國氣象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改善科學試驗基礎條件。建設國家級人工影響天氣科學試驗基地和重點實驗室。分類建設人工影響天氣科學試驗示範區,持續開展人工增雨(雪)、防雹、消雲減雨、消霧、改善空氣質量等科學試驗,逐步提高科技水平和科技成果轉化成效。(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科院、中國氣象局、國家國防科工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強人才和專業隊伍建設。圍繞重大科技攻關,加強人工影響天氣科技創新團隊和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培養相關專業科技人才。統籌各類專業隊伍集約發展,加強基層專業化作業隊伍建設,強化技術培訓,健全聘用管理制度和激勵機制,配強骨幹力量。健全人工影響天氣作業人員勞動保護、人身意外傷害和公眾責任保險等保障制度,按規定落實津補貼政策,保障合理待遇。(教育部、科技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中科院、中國氣象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健全安全監管體系
(十三)落實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嚴格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強化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確保人工影響天氣工作安全責任措施落實落地。制定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依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中國氣象局、應急部等負責督促落實)
(十四)加強重點環節安全監管。健全部門緊密協作的聯合監管機制,加強作業裝備、彈藥的生產、購銷、運輸、存儲、使用等安全管理,依法加強對作業人員的備案和培訓,落實空域申請、作業安全保衛、作業站點巡查等工作制度,切實消除安全隱患。(中國氣象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應急部、國家糧食和儲備局、國家國防科工局、中國民航局、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提高安全技術水平。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裝備質量提升行動,加快列裝更高安全性能的作業裝備,限期淘汰落後和老舊裝備。作業裝備生產企業要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規範和要求組織生產。加強安全技術防範和信息化管理,推廣物聯網、智能識別、電子晶元、信息安全等技術應用。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安全管理智能化平台建設,實現對重點場所、重要裝備、重大危險源的遠程監控和實時風險監控預警。(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氣象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國家國防科工局、中國民航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完善保障機制
(十六)強化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國家人工影響天氣協調會議制度作用,全面加強對全國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統籌規劃、政策指導和區域協調。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本地區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領導和協調,將其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統籌考慮,健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穩定人員隊伍,提升隊伍素質。(國家人工影響天氣協調會議制度各成員單位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完善聯動機制。加強中央與地方之間、部門之間、區域之間、軍地之間的溝通協調,建立上下銜接、分工協作、統籌集約的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機制,協同做好人工影響天氣工程建設、科技研發攻關、業務運行保障以及監管、協調和服務等方面工作。優先保障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空域,按照有關規定對開展飛行作業實行收費優惠或減免。(國家人工影響天氣協調會議制度各成員單位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切實加大投入。將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相關經費列入政府預算。完善中央和地方共同投入機制,加大對中西部地區的支持力度,優化投入結構,重點支持人工影響天氣能力建設、運行和作業保障等。通過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支持人工影響天氣基礎科學研究和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地方政府加強服務地方的應用研究和特色技術研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科技部、中國氣象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依法依規管理。嚴格執行氣象法、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完善配套規章制度。加強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類組織依法依規開展人工影響天氣相關活動。加快推進人工影響天氣標準化體系建設,提高規範化管理水平。(中國氣象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應急部、國家國防科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加強科普宣傳。將人工影響天氣作為公益性科普宣傳的重要內容,納入國民素質教育體系,融入國家公園、國家氣象科普基地、防災減災基地和科普場館等內容建設。開展多種形式的科普教育,提高全社會對人工影響天氣的科學認識。對在人工影響天氣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中國氣象局、教育部、科技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應急部、中科院、國家林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