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組織機構
東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成立於2003年5月,為市政府直屬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市財政投資基建項目的代建,建成后“交鑰匙”給使用單位。
一、參與編製市財政投資的城市基礎設施、重點城市建設開發項目和城市新區建設開發項目的中長期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
二、負責市政府授予的市財政投資的城市基礎設施、公共設施以及其它城市建設項目的組織建設。
三、參與或負責工程項目的立項、報建等施工前期工作。
四、參與或負責組織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審核施工過程中的有關工程變更,解決施工有關技術問題。
五、負責組織編製工程項目概預算、甲供材料採購;負責組織工程監理、勘察、設計及單項工程費用100萬元以下工程施工的招投標,並簽訂合同。
六、負責工程項目施工全過程的協調和管理,編製項目的結算、竣工決算並送審,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七、負責相關拆遷補償工作,與相關鎮(街)簽訂拆遷補償結算合同。
八、負責工程用款的編製和呈批工作,監督合同執行情況。
九、負責工程項目檔案的收集、存檔、查詢、移交等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局長:朱默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