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交底

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

設計交底,即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參加,由勘察、設計單位對施工圖紙內容進行交底的一項技術活動,或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分包單位、勞務班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圖紙施工內容進行交底的一項技術活動。

概述


指在施工圖完成並經審查合格后,設計單位在設計文件交付施工時,按法律規定的義務就施工圖設計文件向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做出詳細的說明。其目的是使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正確貫徹設計意圖,加深對設計文件特點、難點、疑點的理解,掌握關鍵工程部位的質量要求,確保工程質量。

種類


圖紙設計交底

這是在建設單位主持下,由設計單位向各施工單位(土建施工單位與各設備專業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以及建設單位進行的交底,主要交待建築物的功能與特點、設計意圖與施工過程式控制制要求等。
1.施工現場的自然條件,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條件等;
2.設計主導思想、建設要求與構思,使用的規範;
3.設計抗震設防烈度的確定;
4.基礎設計、主體結構設計裝修設計、設備設計(設備選型)等;
5.對基礎、結構、及裝修施工的要求;
6.對建材的要求,對使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的要求;
7.施工中應特別注意的事項等;
8.設計單位對監理單位和承包單位提出的施工圖紙中的問題的答覆。

施工設計交底

1.施工範圍、工程量、工作量和實驗方法要求;
2.施工圖紙的解說;
3.施工方案措施;
4.操作工藝和保證質量安全的措施;
5.工藝質量標準和評定辦法;
6.技術檢驗和檢查驗收要求;
7.增產節約指標和措施;
8.技術記錄內容和要求;
9.其他施工注意事項。

目的


為了使參與工程建設的各方了解工程設計的主導思想、建築構思和要求、採用的設計規範、確定的抗震設防烈度、防火等級、基礎、結構、內外裝修及機電設備設計,對主要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要求、所採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要求以及施工中應特別注意的事項,掌握工程關鍵部分的技術要求,保證工程質量,設計單位必須依據國家設計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對提交的施工圖紙,進行系統的設計技術交底。同時,也為了減少圖紙中的差錯、遺漏、矛盾,將圖紙中的質量隱患與問題消滅在施工之前,使設計施工圖紙更符合施工現場的具體要求,避免返工浪費。在施工圖設計技術交底的同時,監理部、設計單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及其它有關單位需對設計圖紙在自審的基礎上進行會審。施工圖紙是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開展工作最直接的依據。現階段大多對施工進行監理,設計監理很少,圖紙中差錯難免存在,故設計交底與圖紙會審更顯必要。設計交底與圖紙會審是保證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也是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也是保證工程順利施工的主要步驟。監理和各有關單位應當充分重視。

遵循原則


(1)設計單位應提交完整的施工圖紙;各專業相互關聯的圖紙必須提供齊全、完整;對施工單位急需的重要分部分項專業圖紙也可提前交底與會審,但在所有成套圖紙到齊后需再統一交底與會審。現在一個普遍情況是,很多工程已開工而施工圖紙還不全,以至後到的圖紙拿來就施工,這些現象是不正常的。圖紙會審不可遺漏,即使施工過程中另補的新圖也應進行交底和會審。
(2)在設計交底與圖紙會審之前,建設單位、監理部及施工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必須事先指定主管該項目的有關技術人員看圖自審,初步審查本專業的圖紙,進行必要的審核和計算工作。各專業圖紙之間必須核對。(3)設計交底與圖紙會審時,設計單位必須派負責該項目的主要設計人員出席。進行設計交底與圖紙會審的工程圖紙,必須經建設單位確認。未經確認不得交付施工。
(4)凡直接涉及設備製造廠家的工程項目及施工圖,應由訂貨單位邀請製造廠家代表到會,井請建設單位、監理部與設計單位的代表一起進行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

組織及程序


(1)設計交底與圖紙會審在項目開工之前進行,開會時間由監理部決定併發出通知。參加人員應包括監理、建設、設計、施工等單位的有關人員。
(2)會議組織按《建設工程監理規範》第5條要求,項目監理人員應參加由建設單位組織的設計技術交底會,一般情況下,設計交底與圖紙會審會議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監理部和各專業施工單位(含分包單位)分別編寫會審記錄,由監理部匯總和起草會議紀要,總監理工程師應對設計技術交底會議紀要進行簽認,並提交建設、設計和施工單位會簽。
(3)設計交底與圖紙會審工作的程序:①首先由設計單位介紹設計意圖、結構設計特點、工藝布置與工藝要求、施工中注意事項等。②各有關單位對圖紙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提問。③設計單位對各方提出的問題進行答疑。④各單位針對問題進行研究與協調,制訂解決辦法。寫出會審紀要,並經各方簽字認可。

重點注意事項


(1)設計單位資質情況,是否無證設計或越級設計:施工圖紙是否經過設計單位各級人員簽署,是否通過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
(2)設計圖紙與說明書是否齊全、明確,坐標、標高、尺寸、管線、道路等交叉連接是否相符:圖紙內容、表達深度是否滿足施工需要:施工中所列各種標準圖冊是否已經具備。
(3)施工圖與設備、特殊材料的技術要求是否一致:主要材料來源有無保證,能否代換;新技術、新材料的應用是否落實。
(4)設備說明書是否詳細,與規範、規程是否一致。
(5)土建結構布置與設計是否合理,是否與工程地質條件緊密結合,是否符合抗震設計要求。
(6)幾家設計單位設計的圖紙之間有無相互矛盾:各專業之間、平立剖面之間、總圖與分圖之間有無矛盾:建築圖與結構圖的平面尺寸及標高是否一致,表示方法是否清楚:預埋件、預留孔洞等設置是否正確:鋼筋明細表及鋼筋的構造圖是否表示清楚:混凝土柱、梁接頭的鋼筋布置是否清楚,是否有節點圖:鋼構件安裝的連接節點圖是否齊全:各類管溝、支吊架(墩)等專業間是否協調統一:是否有綜合管線圖,通風管消防管電纜橋架是否相碰。
(7)設計是否滿足生產要求和檢修需要。
(8)施工安全、環境衛生有無保證。
(9)建築與結構是否存在不能施工或不便施工的技術問題,或導致質量、安全及工程費用增加等問題。(10)防火、消防設計是否滿足有關規程要求。

紀要與實施


(1)項目監理部應將施工圖會審記錄整理匯總並負責形成會議紀要。經與會各方簽字同意后,該紀要即被視為設計文件的組成部分〈施工過程中應嚴格執行),發送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抄送有關單位,並予以存檔。(2)如有不同意見通過協商仍不能取得統一時,應報請建設單位定奪。
(3)對會審會議上決定必須進行設計修改的,由原設計單位按設計變更管理程序提出修改設計,一般性問題經監理工程師和建設單位審定后,交施工單位執行:重大問題報建設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與設計單位共同研究解決。施工單位擬施工的一切工程項目設計圖紙,必須經過設計交底與圖紙會審,否則不得開工.已經交底和會審的施工圖以下達會審紀要的形式作為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