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事
節事
節事(Festival & Special Event)是一個外來的組合概念,是節慶和特殊事件的統稱。節慶通常是指有主題的公共慶典,特殊事件可以用來形容精心策劃和舉辦的某個特定的儀式、演講、表演或慶典,可以包括國慶日、慶典、重大的市民活動、獨特的文化演出、重要的體育比賽、社團活動、貿易促銷和產品推介等。比如江西宜春月亮文化節。
經常伴隨著各種節日而發起。
節事活動的特點主要體現在:
1.傳統性和文化性
2.參與性和傳播性
3.地方性與短期性
4.多樣性和交融性
國際著名節事研究專家Getz把事先經過策劃的事件(Planned Events)分為以下八種基本類型:
1.文化慶典,包括節日、狂歡節、宗教事件、大型展演、歷史紀念活動等。
2.文化娛樂事件,主要包括音樂會、文藝展覽、受獎儀式和其他表演。
3.會展及商貿活動,如會議、展覽會、博覽會、廣告促銷、募捐/籌資活動等。
4.體育賽事,職業比賽、業餘競賽和商業性體育活動。
5.教育科學活動,如研討班、專題學術會議等。
6.休閑活動,包括演唱會、娛樂事件等。
7.政治/政府事件,包括就職典禮、授權/授勛儀式、群眾集會等。
8.私人事件,包括個人典禮、社交事件等。
【詞目】節事
【拼音】jié shì
1.謂行事有節制,使合乎準則。 《國語·越語下》:“越王句踐即位三年而欲伐吳,范蠡進諫曰:‘夫國家之事,有持盈,有定傾,有節事。’”韋昭 註:“節,制也。”《史記·越王句踐世家》:“越王謂范蠡曰:‘以不聽子故至於此,為之柰何?’蠡對曰:‘持滿者與天,定傾者與人,節事者以地。’”司馬貞 索隱:“言地能財成萬物,人主宜節用以法地,故地與之。”
2.謂勞役;勞動。 《史記·秦始皇本紀》:“皇帝之德,存定四極。誅亂除害,興利致福。節事以時,諸產繁殖。”
宜春月亮文化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