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宜可
明代言官典範
韓宜可,字伯時,浙江山陰(今紹興)人。明初名臣。
洪武元年(1368),薦授山陰教諭,旋升為監察御史。洪武九年(1376年),出為陝西按察司僉事。曾奉命撰寫祭祀鐘山、大江文,諭日本、征烏蠻詔,皆合旨意,特授山西右布政使。后因事被謫雲南。建文帝即位,建文帝朱允炆即位,檢討陳性善舉薦,起任為雲南參政,入宮任命為左副都御史。
死於徠官任上。
韓宜可半身像
后因彈劾丞相胡惟庸、御史大夫陳寧、中丞塗節被投入錦衣衛獄中,不久得以釋放。
洪武九年(1376),出任陝西按察司僉事。當時官吏犯罪的,笞刑以上都貶至鳳陽屯田,數以萬計。韓宜可上疏爭辯說:“刑律禁止淫慝,一民犯罪,應視其情節輕重,犯罪是因公,還是因私,以及罪行的大小。現全部命他們謫屯,這對小人而言便宜了他們,對君子而言則害了他們,請求區別對待以平衡眾心。”這一建議得到太祖的認可。
韓宜可題跋像
後來犯罪行將受刑,太祖親臨謹身殿訊問,得以釋免。又上奏二十多件事,都得以認可。不久,辭官歸鄉。
不久又徵召他入京。命撰寫祭祀鐘山、大江的祭文,曉諭日本、征討烏蠻檄文,皆稱聖意,特授山西右布政使。
不久因事安置於雲南。建文帝朱允炆即位,檢討陳性善舉薦,起任為雲南參政,入宮任命為左副都御史,死於官任上。
徠韓宜可,是朱元璋的監察御史,他的個性耿直。某次朱元璋因功論賞要獎勵他,要將一名犯罪官員的妻女賞賜給他,但他卻不領情,並說:“古代開明之世,處罰罪人,都不牽連妻兒;常言道,糟糠之妻不可棄,這些罪人妻女,我不能要……”朱元璋不勝感慨的說:“韓宜可能言君之過,已是難能可貴。而一般大臣受賞,無不欣然接受,今韓宜可不為女色賞賜所動,真是清正肱股之臣啊!”
有一回,有人誣舉韓宜可平常雖簡樸,但在家中卻是錦衣玉食。朱元璋於是擇日微服親訪,只見其家戶破落,一家老小均穿補丁衣服,朱元璋便笑著說:“你是不是都把錢攢起來了?”韓宜可把放錢的箱子倒空給皇上看,並說:“微臣從不攢錢,也無錢可攢。”朱元璋讚賞的說:“處世為官,應當抑奢侈,弘儉約,戒嗜欲;以利天為利,利民為利才是啊!”
《明史·列傳第二十七》張廷玉
雲南二賢祠里的韓宜可(右)與王奎塑像
年份 | 影視類型 | 劇名 | 飾演者 |
2011 | 電視劇 | 《洪武大案》 | 張冰 |
影視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