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譽章
秋譽章
秋譽章(1873-1909年),又名應奎,字徠績,又號秋萊子。
秋譽章是紹興和暢堂(原籍福全山)人。秋瑾長兄。清末附生、侯補訓導。光緒三十二年(1906)起,在大通學堂任教職,併入光復會,支持其妹秋瑾籌劃起義。秋瑾就義后,譽章輾轉藏匿於鄉間。三十四年,外出謀生。宣統元年(1909),在天津去世。
秋瑾就義兩個月後,劊子手、紹興知府貴福辭請離職調皖,自貴福調離紹興,避難在外的秋譽章等秋氏親族陸續回到了紹興城裡。
秋譽章請知情人引路,來到卧龍山麓,找到了露天停放的秋瑾靈柩。他想請風水先生卜穴,選一個黃道吉日,把秋瑾的靈柩葬於祖墳之側。於是,秋譽章以重金雇夫役數人,把秋瑾的靈柩偷偷移到常禧門(即偏門)外嚴家潭丙舍,想先在那裡暫時存放一段時間。不料這丙舍舍主聞說是被砍了頭的革命黨人棺木,無論如何不肯收留。秋譽章無奈只得在大校場近旁的亂墳堆中;擇地暫放秋瑾的靈柩。靈柩上僅覆蓋數片草苫,以避風雨。農曆十一月下旬,秋譽章與徐自華、吳芝瑛悄悄地把烈士靈柩運到西泠橋西側的臨湖草地,
在凜冽的寒風中,秋瑾的靈柩緩緩放入青磚砌成的墓穴中。鑒湖女俠“埋骨西泠”的遺願得以實現。
秋瑾墓建成不久,不想一下起了風波。原來御史常徽來杭州,巡遊西湖時發現了秋墓,回京后立即呈上《奏請平秋墓片》:“秋瑾正法后,乃有吳芝瑛、徐自華為之收葬,幾與岳武穆、於忠肅並峙。似此目無法紀,請飭浙撫將秋墓平毀,嚴拿吳、徐懲辦。”清廷立即下旨,命浙江巡撫增韞嚴行查辦。
老奸其滑的增韞剛到任不久,他鑒於張曾敫、貴福都因秋瑾一案不安其位的教訓,行事十分謹慎,既想把這件事辦得不激怒於浙人,又不能違背朝廷的旨意,要刀切豆腐兩面光。他和幾個師爺反覆商量,終於拿出了一個辦法。增韞悄悄派人找到時任黑龍扛提法使的秋瑾的堂叔秋桐豫,讓其勸說躲在他家的秋譽章速回杭州,主動提出將秋墳遷葬。
秋譽章弄清了浙江巡撫的意圖后,匆匆趕回杭州,上了一個稟文:“竊職員已嫁妹罩秋氏,自去歲犯案被逮正法,迄今已及年。其夫家籍隸湖南,生有子女各一,現俱幼齡。職父壽南,曾任湖南桂陽州,光緒二十七年在任病歿。職員扶櫬歸葬后,即赴汴游幕,僅有婦女及弱息在家。當時,職妹被刑,無人承領屍身,且此案起倉卒,及職員在外聞知確信,已經事過數旬。非不知本朝寬大,罰僅及身,惟以奔走謀食之軀,實不遑回籍料理。嗣後,閱報載,知有吳、徐兩女士出為營葬,埋骨西湖。初以為情屬善舉,在職家竊有未安。再四思維,現擬遷至紹興埋葬,俟其夫家來人及伊子女長成,如願遷回,再行辦理。惟刻下均不在杭,無從知照。倘臨時或有旁觀阻撓,以及誤傳失實,均不能不先事顧慮。為此稟陳下情,懇乞大公祖大人察核,恩准立案,並飭仁、錢兩縣,派差彈壓。”
浙江巡撫增韞裝模作樣一番后,立即批准,云:“職員秋譽章,稟請領伊妹屍棺,遷葬由,批;‘據稟請,將職員胞妹王秋氏即秋瑾屍棺自行遷至紹興埋葬。’自應准其承領,經飭該管縣知照,此批。”
秋譽章有批文壯膽,就雇了幾個夫役挖開秋墳,起出秋瑾靈柩,當日啟程,將靈柩運回紹興嚴家潭暫厝。
平墓的次年,秋瑾丈夫31歲的王子芳突然病故。辦完王子芳的喪事,王氏家族就以年僅13歲的秋瑾之子王沅德的名義,派了兩個傭人來到紹興秋家,提出要把秋瑾的靈柩迎還湖南,與王子芳合葬。當時秋譽章剛剛病故於天津,秋家人也無話可說。經過近一個月的長途跋涉,這年11月,秋瑾靈柩運到了湘潭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