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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我
朱自清散文
朱自清(1898—1948),出生於江蘇東海,定居於揚州。著名作家、學者。早年熱心於倡導寫作新詩,1921年春參加文學研究會後,專註於散文創怍,發表了《槳聲燈影里的秦淮河》、《荷塘月色》等散文名篇,文字之美,被認為標誌了白話文系統里美文的最高成就。
你我
自序
甲輯
“海闊天空”與“古今中外”
揚州的夏日
看花
我所見的葉聖陶
論無話可說
給亡婦
你我
談抽煙
冬天
擇偶記
南京
潭柘寺戒壇寺
乙輯
《憶》跋
《山野掇拾》
《子愷漫畫》代序
《白採的詩》
——《贏疾者的愛》
《萍因遺稿》跋
《子愷畫集》跋
《粵東之風》序
葉聖陶的短篇小說
給《一個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
——李健吾先生
《燕知草》序
《老張的哲學》與《趙子曰》
《談美》序
論白話
——讀《南北極》與《小彼得》的感想
《子夜》
讀《心病》
《歐遊雜記》自序
《文心》序
你我(朱自清散文)
受過新式教育的人,見了無論生熟朋友,往往喜歡你我相稱。這不是舊來的習慣而是外國語與翻譯品的影響。這風氣並未十分通行;一般社會還不願意採納這種辦法——所謂粗人一向你呀我的,卻當別論。有一位中等學校校長告訴人,一個舊學生去看他,左一個"你",右一個"你",彷彿用指頭點著他鼻子,真有些受不了。在他想,只有長輩該稱他"你",只有太太和老朋友配稱他"你"。夠不上這個份兒,也來"你"呀"你"的,倒像對當差老媽子說話一般,豈不可惱!可不是,從前小說里"弟兄相呼,你我相稱",也得夠上那份兒交情才成。而俗語說的"你我不錯","你我還這樣那樣",我也是托熟的口氣,指出彼此的依賴與信任。
同輩你我相稱,言下只有你我兩個,旁若無人;雖然十目所視,十手所指,視他們的,指他們的,管不著。楊震在你我相對的時候,會想到你我之外的"天知地知",真是一個玄遠的託辭,虧他想得出。常人說話稱你我,卻只是你說給我,我說給你;別人聽見也罷,不聽見也罷,反正說話的一點兒沒有想著他們那些不相干的。自然也有時候"取瑟而歌",也有時候"指桑罵槐",但那是話外的話或話里的話,論口氣卻只對著那一個"你"。這麼著,一說你看,你我便從一群人里除外,單獨地相對著。離群是可怕又可憐的,只要想想大野里的獨行,黑夜裡的獨處就明白。你我既甘心離群,彼此便非難解難分不可;否則豈不要吃虧?難解難分就是親昵;骨肉是親昵,結交也是個親昵,所以說只有長輩該稱"你",只有太太和老朋友配稱"你"。你我相稱者,你我相親而已。然而我們對家裡當差老媽子也稱"你",對街上的洋車夫也稱"你",卻不是一個味兒。古來以"爾汝"為輕賤之稱;就指的這一類。但輕賤與親昵有時候也難分,譬如叫孩子為"狗兒",叫情人為"心肝",明明將人比物,卻正是親昵之至。而長輩稱晚輩為"你",也夾雜著這兩種味道——那些親誼疏遠的稱"你",有時候簡直毫無親昵的意思,只顯得輩分高罷了。大概輕賤與親昵有一點相同;就是,都可以隨隨便便,甚至於動手動腳。
生人相見不稱"你"。通稱是"先生",有帶姓不帶姓之分;不帶姓好像來者是自己老師,特別客氣,用得少些。北平人稱"某爺","某幾爺",如"馮爺","吳二爺",也是通稱,可比"某先生"親昵些。但不能單稱"爺",與"先生"不同。"先生"原是老師,"爺"卻是"父親";尊人為師猶之可,尊人為父未免吃虧太甚。(聽說前清的太監有稱人為"爺"的時候,那是刑餘之人,只算例外。)至於"老爺",多一個"老"字,就不會與父親相混,所以僕役用以單稱他的主人,舊式太太用以單稱她的丈夫。女的通稱"小姐","太太","師母",卻都帶姓;"太太","師母"更其如此。因為單稱"太太",自己似乎就是老爺,單稱"師母",自己似乎就是門生,所以非帶姓不可。"太太"是北方的通稱,南方人卻嫌官僚氣;"師母"是南方的通稱,北方人卻嫌頭巾氣。女人麻煩多,真是無法奈何。比"先生"親近些是"某某先生","某某兄","某某"是號或名字;稱"兄"取其彷彿一家人。再進一步就以號相稱,同時也可稱"你"。在正式的聚會裡,有時候得稱職銜,如"張部長","王經理";也可以不帶姓,和"先生"一樣;偶爾還得加上一個"貴"字,如"貴公使"。下屬對上司也得稱職銜。但像科員等小腳色卻不便稱銜,只好屈居在"先生"一輩里。
僕役對主人稱"老爺","太太",或"先生","師母";與同輩分別的,一律不帶姓。他們在同一時期內大概只有一個老爺,太太,或先生,師母,是他們衣食的靠山;不帶姓正所以表示只有這一對兒才是他們的主人。對於主人的客,卻得一律帶姓;即使主人的本家,也得帶上號碼兒,如"三老爺","五太太"。——大家庭用的人或兩家合用的人例外。"先生"本可不帶姓,"老爺"本是下對上的稱呼,也常不帶姓;女僕稱"老爺",雖和舊式太太稱丈夫一樣,但身份聲調既然各別,也就不要緊。僕役稱"師母",決無門生之嫌,不怕尊敬過分;女僕稱"太太",毫無疑義,男僕稱"太太",與女僕稱"老爺"同例。晚輩稱長輩,有"爸爸","媽媽","伯伯","叔叔"等稱。自家人和近親不帶姓,但有時候帶號碼兒;遠親和父執,母執,都帶姓;乾親帶"干"字,如"乾娘";父親的盟兄弟,母親的盟姊妹,有些人也以自家人論。
這種種稱呼,按劉半農先生說,是"名詞替代代詞",但也可說是他稱替代對稱。不稱"你"而稱"某先生",是將分明對面的你變成一個別人;於是乎對你說的話,都不過是關於"他"的。這麼著,你我間就有了適當的距離,彼此好提防著;生人間說話提防著些,沒有錯兒。再則一般人都可以稱你"某先生",我也跟著稱"某先生",正見得和他們一塊兒,並沒有單獨挨近你身邊去。所以"某先生"一來,就對面無你,旁邊有人。這種替代法的效用,因所代的他稱廣狹而轉移。譬如"某先生",誰對誰都可稱,用以代"你",是十分"敬而遠之";又如"某部長",只是僚屬對同官與長官之稱,"老爺"只是僕役對主人之稱,敬意過於前者,遠意卻不及;至於"爸爸""媽媽",只是弟兄姊妹對父母的稱,不像前幾個名字可以移用在別人身上,所以雖不用"你",還覺得親昵,但敬遠的意味總免不了有一些;在老人家前頭要像在太太或老朋友前頭那麼自由自在,到底是辦不到的。
北方話里有個"您"字,是"你"的尊稱,不論親疏貴賤全可用,方便之至。這個字比那拐彎抹角的替代法乾脆多了,只是南方人聽不進去,他們覺得和"你"也差不多少。這個字本是閉口音,指眾數;"你們"兩字就從此出。南方人多用"你們"代替"你"。用眾數表尊稱,原是語言常例。指的既非一個,你旁邊便彷彿還有些別人和你親近的,與說話的相對著;說話的天然不敢侵犯你,也不敢妄想親近你。這也還是個"敬而遠之"。湖北人尊稱人為"你家","家"字也表眾數,如"人家""大家"可見。
此外還有個方便的法子,就是利用呼位,將他稱與對稱拉在一塊兒。說話的時候先叫聲"某先生"或別的,接著再說"你怎樣怎樣";這麼著好像"你"字兒都是對你以外的"某先生"說的,你自己就不會覺得唐突了。這個辦法上下一律通行。在上海,有些不三不四的人問路,常叫一聲"朋友",再說"你";北平老媽子彼此說話,也常叫聲"某姐",再"你"下去——她們覺得這麼稱呼倒比說"您"親昵些。但若說"這是兄弟你的事","這是他爸爸你的責任","兄弟""你","他爸爸""你"簡直連成一串兒,與用呼位的大不一樣。這種口氣只能用於親近的人。第一例的他稱意在加重全句的力量,表示雖與你親如弟兄,這件事卻得你自己辦,不能推給別人。第二例因"他"而及"你",用他稱意在提醒你的身份,也是加重那個句子;好像說你我雖親近,這件事卻該由做他爸爸的你,而不由做自己的朋友的你負責任;所以也不能推給別人。又有對稱在前他稱在後的;但除了"你先生","你老兄"還有敬遠之意以外,別的如"你太太","你小姐","你張三","你這個人","你這傢伙","你這位先生","你這該死的","你這沒良心的東西",卻都是些親口埋怨或破口大罵的話。"你先生","你老兄"的"你"不重讀,別的"你"都是重讀的。"你張三"直呼姓名,好像聽話的是個遠哉遙遙的生人,因為只有毫無關係的人,才能直呼姓名;可是加上"你"字,卻變了親昵與輕賤兩可之間。近指形容詞"這",加上量詞"個"成為"這個",都兼指人與物;說"這個人"和說"這個碟子",一樣地帶些無視的神氣在指點著。加上"該死的","沒良心的","傢伙","東西",無視的神氣更足。只有"你這位先生"稍稍客氣些;不但因為那"先生",並且因為那量詞"位"字。"位"指"地位",用以稱人,指那有某種地位的,就與常人有別。至於"你老","你老人家","老人家"是眾數,"老"是敬辭——老人常受人尊重。但"你老"用得少些。
最後還有省去對稱的辦法,卻並不如文法書里所說,只限於祈使語氣,也不限於上輩對下輩的問語或答語,或熟人間偶然的問答語:如"去嗎","不去"之類。有人曾遇見一位頗有名望的省議會議長,隨意談天兒。那議長的說話老是這樣的:
去過北京嗎?
在哪兒住?
覺得北京怎麼樣?
幾時回來的?
始終沒有用一個對稱,也沒有用一個呼位的他稱,彷彿說到一個不知是誰的人。那聽話的覺得自己沒有了,只看見儼然的議長。可是偶然要敷衍一兩句話,而忘了對面人的姓,單稱"先生"又覺不值得的時候,這麼辦卻也可以救眼前之急。
生人相見也不多稱"我"。但是單稱"我"只不過傲慢,彷彿有點兒瞧不起人,卻沒有那過分親昵的味兒,與稱你我的時候不一樣。所以自稱比對稱麻煩少些。若是不隨便稱"你","我"字盡可麻麻糊糊通用;不過要留心聲調與姿態,別顯出拍胸脯指鼻尖的神兒。若是還要謹慎些,在北京可以說"咱",說"俺",在南方可以說"我們";"咱"和"俺"原來也都是閉口音,與"我們"同是眾數。自稱用眾數,表示聽話的也在內,"我"說話,像是你和我或你我他聯合宣言;這麼著,我的責任就有人分擔,誰也不能說我自以為是了。也有說"自己"的,如"只怪自己不好","自己沒主意,怨誰!"但同樣的句子用來指你我也成。至於說"我自己",那卻是加重的語氣,與這個不同。又有說"某人","某某人"的;如張三說,"他們老疑心這是某人做的,其實我一點也不知道。"
這個"某人"就是張三,但得隨手用"我"字點明。若說"張某人豈是那樣的人!"卻容易明白。又有說"人","別人","人家","別人家"的;如,"這可叫人怎麼辦?""也不管人家死活。"指你我也成。這些都是用他稱(單數與眾數)替代自稱,將自己說成別人;但都不是明確的替代,要靠上下文,加上聲調姿態,才能顯出作用,不像替代對稱那樣。而其中如"自己","某人",能替代"我"的時候也不多,可見自稱在我的關係多,在人的關係少,老老實實用"我"字也無妨;所以歷來並不十分費心思去找替代的名詞。
演說稱"兄弟","鄙人","個人"或自己名字,會議稱"本席",也是他稱替代自稱,卻一聽就明白。因為這幾個名詞,除"兄弟"代"我",平常談話里還偶然用得著之外,別的差不多都已成了向公眾說話專用的自稱。"兄弟","鄙人"全是謙詞,"兄弟"親昵些;"個人"就是"自己";稱名字不帶姓,好像對尊長說話。——稱名字的還有僕役與幼兒。僕役稱名字兼帶姓,如"張順不敢"。幼兒自稱乳名,卻因為自我觀念還未十分發達,聽見人家稱自己乳名,也就如法炮製,可教大人聽著樂,為的是"像煞有介事"。——"本席"指"本席的人",原來也該是謙稱;但以此自稱的人往往有一種施施然的聲調姿態,所以反覺得傲慢了。這大約是"本"字作怪,從"本總司令"到"本縣長",雖也是以他稱替代自稱,可都是告誡下屬的口氣,意在顯出自己的身份,讓他們知所敬畏。這種自稱用的機會卻不多。對同輩也偶然有要自稱職銜的時候,可不用"本"字而用"敝"字。但"司令"可"敝","縣長"可"敝","人"卻"敝"不得;"敝人"是涼薄之人,自己罵得未免太苦了些。同輩間也可用"本"字,是在開玩笑的當兒,如"本科員","本書記","本教員",取其氣昂昂的,有俯視一切的樣子。
他稱比"我"更顯得傲慢的還有;如"老子","咱老子","大爺我","我某幾爺","我某某某"。老子本非同輩相稱之詞,雖然加上眾數的"咱",似乎只是壯聲威,並不為的分責任。"大爺","某幾爺"也都是尊稱,加在"我"上,是增加"我"的氣焰的。對同輩自稱姓名,表示自己完全是個無關係的陌生人;本不如此,偏取了如此態度,將聽話的遠遠地推開去,再加上"我",更是神氣。這些"我"字都是重讀的。但除了"我某某某",那幾個別的稱呼大概是丘八流氓用得多。他稱也有比"我"顯得親昵的。如對兒女自稱"爸爸","媽",說"爸爸疼你","媽在這兒,別害怕"。對他們稱"我"的太多了,對他們稱"爸爸","媽"的卻只有兩個人,他們最親昵的兩個人。所以他們聽起來,"爸爸","媽"比"我"鮮明得多。幼兒更是這樣;他們既然還不甚懂得什麼是"我",用"爸爸","媽"就更要鮮明些。聽了這兩個名字,不用捉摸,立刻知道是誰而得著安慰;特別在他們正專心一件事或者快要睡覺的時候。若加上"你",說"你爸爸""你媽",沒有"我",只有"你的",讓大些的孩子聽了,親昵的意味更多。對同輩自稱"老某",如"老張",或"兄弟我",如"交給兄弟我辦吧,沒錯兒",也是親昵的口氣。"老某"本是稱人之詞。單稱姓,表示彼此非常之熟,一提到姓就會想起你,再不用別的;同姓的雖然無數,而提到這一姓,卻偏偏只想起你。"老"字本是敬辭,但平常說笑慣了的人,忽然敬他一下,只是驚他以取樂罷了;姓上加"老"字,原來怕不過是個玩笑,正和"你老先生","你老人家"有時候用作滑稽的敬語一種。日子久了,不覺得,反變成"熟得很"的意思。於是自稱"老張",就是"你熟得很的張",不用說,頂親昵的。"我"在"兄弟"之下,指的是做兄弟的"我",當然比平常的"我"客氣些;但既有他稱,還用自稱,特別著重那個"我",多少免不了自負的味兒。這個"我"字也是重讀的。用"兄弟我"的也以江湖氣的人為多。自稱常可省去;或因敘述的方便,或因答語的方便,或因避免那傲慢的字。
"他"字也須因人而施,不能隨便用。先得看"他"在不在旁邊兒。還得看"他"與說話的和聽話的關係如何——是長輩,同輩,晚輩,還是不相干的,不相識的?北平有個"怹"字,用以指在旁邊的別人與不在旁邊的尊長;別人既在旁邊聽著,用個敬詞,自然合式些。這個字本來也是閉口音,與"您"字同是眾數,是"他們"所從出。可是不常聽見人說;常說的還是"某先生"。也有稱職銜,行業,身份,行次,姓名號的。"他"和"你""我"情形不同,在旁邊的還可指認,不在旁邊的必得有個前詞才明白。前詞也不外乎這五樣兒。職銜如"部長","經理"。行業如店主叫"掌柜的",手藝人叫"某師傅",是通稱;做衣服的叫"裁縫",做飯的叫"廚子",是特稱。身份如妻稱夫為"六斤的爸爸",洋車夫稱坐車人為"坐兒",主人稱女僕為"張媽","李嫂"。——"媽","嫂","師傅"都是尊長之稱,卻用於既非尊長,又非同輩的人,也許稱"張媽"是借用自己孩子們的口氣,稱"師傅"是借用他徒弟的口氣,只有稱"嫂"才是自己的口氣,用意都是要親昵些。借用別人口氣表示親昵的,如媳婦跟著他孩子稱婆婆為"奶奶",自己矮下一輩兒;又如跟著熟朋友用同樣的稱呼稱他親戚,如"舅母","外婆"等,自己近走一步兒;只有"爸爸","媽",假借得極少。對於地位同的既可如此假借,對於地位低的當然更可隨便些;反正誰也明白,這些不過說得好聽罷了。——行次如稱朋友或兒女用"老大","老二";稱男僕也常用"張二","李三"。稱號在親子間,夫婦間,朋友間最多,近親與師長也常這麼稱。稱姓名往往是不相干的人。有一回政府不讓報上直稱當局姓名,說應該稱銜帶姓,想來就是恨這個不相干的勁兒。又有指點似地說"這個人""那個人"的,本是疏遠或輕賤之稱。可是有時候不願,不便,或不好意思說出一個人的身份或姓名,也用"那個人";這裡頭卻有很親昵的,如要好的男人或女人,都可稱"那個人"。至於"這東西","這傢伙","那小子",是更進一步;愛憎同辭,只看怎麼說出。又有用泛稱的,如"別怪人","別怪人家","一個人別太不知足","人到底是人"。但既是泛稱,指你我也未嘗不可。又有用虛稱的,如"他說某人不好,某人不好";"某人"雖確有其人,卻不定是誰,而兩個"某人"所指也非一人。還有"有人"就是"或人"。用這個稱呼有四種意思:一是不知其人,如"聽說有人譯這本書"。二是知其人而不願明言,如"有人說怎樣怎樣",這個人許是個大人物,自己不願舉出他的名字,以免矜誇之嫌。這個人許是個不甚知名的腳色,提起來聽話的未必知道,樂得不提省事。又如"有人說你的閑話",卻大大不同。三是知其人而不屑明言,如"有人在一家報紙上罵我"。四是其人或他的關係人就在一旁,故意"使子聞之";如,"有人不樂意,我知道。""我知道,有人恨我,我不怕。"——這麼著簡直是挑戰的態度了。又有前詞與"他"字連文的,如"你爸爸他辛苦了一輩子,真是何苦來?"是加重的語氣。
親近的及不在旁邊的人才用"他"字;但這個字可帶有指點的神兒,彷彿說到的就在眼前一樣。自然有些古怪,在眼前的儘管用"怹"或別的向遠處推;不在的卻又向近處拉。其實推是為說到的人聽著痛快;他既在一旁,聽話的當然看得親切,口頭上雖向遠處推無妨。拉卻是為聽話人聽著親切,讓他聽而如見。因此"他"字雖指你我以外的別人,也有親昵與輕賤兩種情調,並不含含糊糊的"等量齊觀"。最親昵的"他",用不著前詞;如流行甚廣的"看見她"歌謠里的"她"字——一個多情多義的代"她"字。這還是在眼前的。新婚少婦談到不在眼前的丈夫,也往往沒頭沒腦地說"他如何如何",一面還紅著臉兒。但如"管他,你走你的好了","他——他只比死人多口氣",就是輕賤的"他"了。不過這種輕賤的神兒若"他"不在一旁卻只能從上下文看出;不像說"你"的時候永遠可以從聽話的一邊直接看出。"他"字除人以外,也能用在別的生物及無生物身上;但只在孩子們的話里如此。指貓指狗用"他"是常事;指桌椅指樹木也有用"他"的時候。譬如孩子讓椅子絆了一交,哇的哭了;大人可以將椅子打一下,說"別哭。是他不好。我打他"。孩子真會相信,回嗔作喜,甚至於也捏著小拳頭幫著捶兩下。孩子想著什麼都是活的,所以隨隨便便地"他"呀"他"的,大人可就不成。大人說"他",十回九回指人;別的只稱名字,或說"這個","那個","這東西","這件事","那種道理"。但也有例外,像"聽他去吧","管他成不成,我就是這麼辦"。這種"他"有時候指事不指人。還有個"彼"字,口語里已廢而不用,除了說"不分彼此","彼此都是一樣"。這個"彼"字不是"他"而是與"這個"相對的"那個",已經在"人稱"之外。"他"字不能省略,一省就與你我相混;只除了在直截的答語里。
代詞的三稱都可用名詞替代,三稱的單數都可用眾數替代,作用是"敬而遠之"。但三稱還可互代;如"大難臨頭,不分你我","他們你看我,我看你,一句話不說","你""我"就是"彼""此"。又如"此公人棄我取","我"是"自己"。又如論別人,"其實你去不去與人無干,我們只是盡朋友之道罷了。""你"實指"他"而言。因為要說得活靈活現,才將三人間變為二人間,讓聽話的更覺得親切些。意思既指別人,所以直呼"你""我",無需避忌。這都以自稱對稱替代他稱。又如自己責備自己說:"咳,你真糊塗!"這是化一身為兩人。又如批評別人,"憑你說幹了嘴唇皮,他聽你一句才怪!""你"就是"我",是讓你設身處地替自己想。又如,"你只管不動聲色地幹下去,他們知道我怎麼辦?""我"就是"你";是自己設身處地替對面人想。這都是著急的口氣:我的事要你設想,讓你同情我;你的事我代設想,讓你親信我。可不一定親昵,只在說話當時見得彼此十二分關切就是了。只有"他"字,卻不能替代"你""我",因為那麼著反把話說遠了。
眾數指的是一人與一人,一人與眾人,或眾人與眾人,彼此間距離本遠,避忌較少。但是也有分別;名詞替代,還用得著。如"各位","諸位","諸位先生",都是"你們"的敬詞;"各位"是逐指,雖非眾數而作用相同。代詞名詞連文,也用得著。如"你們這些人","你們這班東西",輕重不一樣,卻都是責備的口吻。又如發牢騷的時候不說"我們"而說"這些人","我們這些人",表示多多少少,是與眾不同的人。
但替代"我們"的名詞似乎沒有。又如不說"他們"而說"人家","那些位","這班東西","那班東西",或"他們這些人"。三稱眾數的對峙,不像單數那樣明白的鼎足而三。"我們","你們","他們"相對的時候並不多;說"我們",常只與"你們","他們"二者之一相對著。這兒的"你們"包括"他們","他們"也包括"你們";所以說"我們"的時候,實在只有兩邊兒。所謂"你們",有時候不必全都對面,只是與對面的在某些點上相似的人;所謂"我們",也不一定全在身旁,只是與說話的在某些點上相似的人。所以"你們","我們"之中,都有"他們"在內。"他們"之近於"你們"的,就收編在"你們"里;"他們"之近於"我們"的,就收編在"我們"里;於是"他們"就沒有了。"我們"與"你們"也有相似的時候,"我們"可以包括"你們","你們"就沒有了;只剩下"他們"和"我們"相對著。演說的時候,對聽眾可以說"你們",也可以說"我們"。說"你們"顯得自己高出他們之上,在教訓著;說"我們",自己就只在他們之中,在彼此勉勵著。聽眾無疑地是願意聽"我們"的。只有"我們",永遠存在,不會讓人家收編了去;因為沒有"我們",就沒有了說話的人。"我們"包羅最廣,可以指全人類,而與一切生物無生物對峙著。"你們","他們"都只能指人類的一部分;而"他們"除了特別情形,只能指不在眼前的人,所以更狹窄些。
北平自稱的眾數有"咱們","我們"兩個。第一個發見這兩個自稱的分別的是趙元任先生。他在《阿麗思漫遊奇境記》的凡例里說:
"咱們"是對他們說的,聽話的人也在內的。
"我們"是對你們或他們說的,聽話的人不在內的。
趙先生的意思也許說,"我們"是對你們或(你們和)他們說的。這麼著"咱們"就收編了"你們","我們"就收編了"他們"——不能收編的時候,"我們"就與"你們","他們"成鼎足之勢。這個分別並非必需,但有了也好玩兒;因為說"咱們"親昵些,說"我們"疏遠些,又多一個花樣。北平還有個"倆"字,只能兩個,"咱們倆","你們倆","他們倆",無非顯得兩個人更親昵些;不帶"們"字也成。還有"大家"是同輩相稱或上稱下之詞,可用在"我們","你們","他們"之下。單用是所有相關的人都在內;加"我們"拉得近些,加"你們"推得遠些,加"他們"更遠些。至於"諸位大家",當然是個笑話。
代詞三稱的領位,也不能隨隨便便的。生人間還是得用替代,如稱自己丈夫為"我們老爺",稱朋友夫人為"你們太太",稱別人父親為"某先生的父親"。但向來還有一種簡便的尊稱與謙稱,如"令尊","令堂","尊夫人","令弟","令郎",以及"家父","家母","內人","舍弟","小兒"等等。"令"字用得最廣,不拘那一輩兒都加得上,"尊"字太重,用處就少,"家"字只用於長輩同輩,"舍"字,"小"字只用於晚輩。熟人也有用通稱而省去領位的,如自稱父母為"老人家",——長輩對晚輩說他父母,也這麼稱——稱朋友家裡人為"老太爺","老太太","太太","少爺","小姐";可是沒有稱人家丈夫為"老爺"或"先生"的,只能稱"某先生","你們先生"。此外有稱"老伯","伯母","尊夫人"的,為的親昵些;所省去的卻非"你的"而是"我的"。更熟的人可稱"我父親","我弟弟","你學生","你姑娘",卻並不大用"的"字。"我的"往往只用於呼位:如"我的媽呀!""我的兒呀!""我的天呀!"被領位若不是人而是事物,卻可隨便些。"的"字還用於獨用的領位,如"你的就是我的","去他的"。領位有了"的"字,顯得特別親昵似的。也許"的"字是齊齒音,聽了覺得挨擠著,緊縮著,才有此感。平常領位,所領的若是人,而也用"的"字,就好像有些過火;"我的朋友"差不多成了一句嘲諷的話,一半怕就是為了那個"的"字。眾數的領位也少用"的"字。其實真正眾數的領位用的機會也少;用的大多是替代單數的。"我家","你家","他家"有時候也可當眾數的領位用,如"你家孩子真懂事","你家廚子走了","我家運氣不好"。北平還有一種特別稱呼,也是關於自稱領位的。譬如女的向人說:"你兄弟這樣長那樣短。""你兄弟"卻是她丈夫;男的向人說:"你侄兒這樣短,那樣長。""你侄兒"卻是他兒子。這也算對稱替代自稱,可是大規模的;用意可以說是"敬而近之"。因為"近",才直稱"你"。被領位若是事物,領位除可用替代外,也有用"尊"字的,如"尊行"(行次),"尊寓",但少極;帶滑稽味而上"尊"號的卻多,如"尊口","尊須","尊靴","尊帽"等等。
外國的影響引我們抄近路,只用"你","我","他","我們","你們","他們",倒也是乾脆的辦法;好在聲調姿態變化是無窮的。"他"分為三,在紙上也還有用,口頭上卻用不著;讀"她"為"C","它"或"它"為"??",大可不必,也行不開去。"它"或"它"用得也太洋味兒,真蹩扭,有些實在可用"這個""那個"。再說代詞用得太多,好些重複是不必要的;而領位"的"字也用得太濫點兒①。
1933年8月25日作。
①二十二年暑中看《馬氏文通》,楊遇夫先生《高等國文法》,劉半農先生《中國文法講話》,胡適之先生《文存》里的《爾汝篇》,對於人稱代名詞有些不成系統的意見,略加整理,寫成此篇。但所論只現代口語所用為限,作文寫信用的,以及念古書時所遇見的,都不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