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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c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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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cker是以破解各種加密或有限制的商業軟體為樂趣的人,這些以破解(Crack)最新版本的軟體為己任的人,從某些角度來說是一種義務性的、發泄性的,他們講究Crack的藝術性和完整性,從文化上體現的是計算機大眾化。他們以年輕人為主,對軟體免費給大家使用是一種生活態度!
hacker不願把自己局限在計算機這方天地里,他們認為"hacker"特性可以發揮在其他領域,在任何一種科學或藝術的最高境界里,甚至獨立於任何媒介之上。最重要的是不管在哪種狀況下,以下幾點總是共同的:
1.每一個領域都有許多迷人的問題等待解決,而且永遠有新的問題出現。
2.不要把時間浪費到已經解決了的問題上。
3.無聊、單調重複的工作是有害的。
4.自由的工作。
很多人認為Hacker(黑客)及Cracker之間沒有明顯的界線。但實際上,這是錯誤的觀點。Hacker及Cracker不但可以很容易地分開,而且可以分出第三群-"海盜"Internet Pirate出來,一般大眾認定的"破壞份子",事實上是這第三種。Hacker及Cracker都有明確的定義,要發表有關Hacker及Cracker之間的評議之前,最好要詳細調查一番,否則招惹這兩群技術高明的族群都不是好受的事。比較容易判斷的方式,"Hacker從來不自稱Hacker;Cracker會自稱Cracker;自稱Hacker的不是Hacker;自稱Cracker的不見得是Cracker;被確認為Hacker稱為Hacker的,是Hacker;而Richard M。Stallman是Hacker聖者;"相信大家應該可以看出來,為何大眾對Hacker及Cracker會有錯誤觀點的由來,Pirate利用這樣的漏洞來污染整個玩家文化在大眾的觀點。
一些過去的黑客寫的文章里提到黑客的定義,據說黑客必須是技術上的行家或熱衷於解決問題、克服限制的人。他們說"hacker"的產生源於一種共享的網路精神。數十年前,當美國國防部剛剛開始ARPAnet(阿帕)實驗的時候,由一些程序設計專家和網路名人組成了具有共享性質的文化群體,這種文化的成員為自己創造了hacker"這個名詞。
他們不是真的hacker。這些人(大部分是男性青年)專門闖入電腦和入侵電話系統,真正的hacker們稱他們為‘cracker’,並且不願意和他們在一起做任何事。hacker們認為這些人都是懶惰,不負責,並且不夠光明正大的,並且認為能破解安全系統並不能使你成為一位hacker。但是很不幸的,很多記者和作家不明究理的使用`hacker'這個字來描述cracker們;這讓真的hacker們很憤怒。基本上,hacker和cracker之間最主要的不同是:hacker們創造新東西,cracker們破壞東西。
任何一個給你命令的人就能給你一個獨裁式的工作,並且可以給你一些笨得可以的理由,以至停止你解決任何吸引著你的問題。專制在監察和保密上是很有效的方法,這些行使專制的人並不相信自願性質的合作和資訊共享,他們只相信在他們控制之下的合作關係。
hacker將以上幾點作為hacker的文化態度,並且據此將自己與專門闖入計算機系統搞破壞的人區分開來。前者稱後者為"cracker",並且不願和cracker一起做任何事,hacker認為這些人懶惰、不負責任,並且不夠光明正大。懶惰是只知道將別人的資訊、成果據為己有,自己沒有絲毫貢獻;不負責任是對網路伺服器的惡意攻擊。
以上幾點作為一種去解決問題完成科學成就的態度是完全沒錯的,但是共享這種文化精神生存艱難。傳統商業社會拒絕共享的阻力非常之大。出於獲得更多利益的緣故,保密是傳統商業必要的手段,而所謂的完全共享在商業社會中實際上意味著倒閉與貧窮。
共享的hacker沒有大行其道,反倒是cracker們表現得越來越兇狠,他們毫無禁忌,將自由發揮到極致,主動出擊,大膽到可以攻擊美國軍方總部的伺服器,最終,在公眾的眼中,cracker就意味著黑客。
黑客的機會是網際網路的興盛。越來越多的政府機構、企業、平民百姓上了網,網際網路以自己的軌跡發展著,並不是當年的技術精英們想象的那樣。但是網路上的伺服器系統沒有變得更強壯,雖然在黑客的攻擊下,網站學會了填補一些愚蠢的漏洞。特別是寬頻接入技術的發展,使許多用戶都與網際網路始終處於聯結狀態,因而擁有固定的IP地址,這給心存不軌者可乘之機;另一方面,用戶對自己的安全狀況的忽視也給了黑客極大的誘惑。
與自由發揮的黑客相比,維護網站的人們大多數沒有那份窮究到底的精神。我們完全能夠想象,一個每天例行公事的網管到底有沒有激情去發掘網站的漏洞,很多時候,網管的工作是做一些亡羊補牢的事,僅僅考慮到飯碗問題,絕對不可能鑄造出強壯的系統。死抱傳統的黑客逐漸減少,越來越多的黑客開始學會與商業社會融合,他們的技術展示更像是作秀,攻擊伺服器的行為是為了獲得一種"技術認證",將來自己開辦網路安全公司的時候才多幾分招攬客戶的籌碼。有的乾脆就直接與一些公司合作,2000年1月10日,美國波士頓著名的黑客團體LOpht被Stake公司招安。Stake公司新近成立,投資1000萬美元,主要從事計算機安全防護業務,它把LOpht八位留著長發的年輕人招致麾下。
不講道理的cracker會越來越多,擁有技術的他們是搞惡作劇的不羈少年,還是攪亂市場以圖謀利益的淘金者?誰知道呢。
起初黑客和駭客都來源於單詞"Hacker",最早指十分熱心鑽研計算機技術,水平高超,在一般的程序員眼裡差不多是無所不能的資深專家。
然而破解者"Cracker"最早專門指密碼破解和軟體破解的人,crack一詞有“打開、砸開”的意思,因為從事暴力破解的難度往往小於從事技術破解,所以他們會調侃自己“砸開”了一個需要驗證的軟體之類的,所以叫做crac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