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寧區人民政府

政府機關

江寧區人民政府是江寧區行政機關

政府領導


江寧區人民政府區長:洪禮來

主要職責


(一)按照區政府要求,抓好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區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二)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三)圍繞中心工作,開展調查研究,發揮參謀助手作用。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報送發布的公文,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區政府領導同志講話稿和其他文稿。參與起草區委重要會議文件。
(四)辦理黨中央、國務院、省市黨委、政府以及有關部門和地區發送區政府的公文。研究區政府各部門單位和各街道、園區、國企平台等請示區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批。
(五)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和街道、園區、國企平台、直屬單位對黨中央、國務院、省市黨委、政府決定事項及區政府領導同志批示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
(六)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和突發事件信息,傳達和督促落實區政府領導同志的批示指示。
(七)負責區級及以上人大、政協交區政府的有關建議、提案辦理工作。
(八)負責向國務院辦公廳、省市政府辦公廳和區政府領導同志報送重要政務信息工作。收集編寫信息,準確反映動態,及時報告有關情況,提出對策建議。
(九)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區的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指導、組織、協調全區政府系統的調查研究工作,組織社會力量開展調查研究。參與區政府領導同志的調研活動,為政務工作提供決策諮詢等相關服務。
(十一)承擔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承擔有關出國、出境等外事活動的審核和承辦責任。接待來我區訪問的黨賓、國賓和其他重要外賓。承辦外國有關人員來訪事宜。指導全區重要外事活動的禮賓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來我區的外國人工作,依法保障來我區外國人的合法權益。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重要涉外事件和案件。指導全區涉外應急事務處理。
(十二)指導全區機關事務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區機關事務管理的規定、規劃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區級機關房地產。制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區級機關辦公用房的權屬、使用、處置的統一管理工作。負責區級機關辦公用房維修改造項目審批。推進節約型機關的建設工作。會同區節能主管部門,負責全區公共機構的節能管理工作。負責我區一般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區級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的制度和標準。配合或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來我區檢查指導的中央、省、市領導的接待服務工作。承擔來我區進行公務活動的外省、市、區領導的接待服務工作。負責協助區重要會議、大型活動的接待服務工作。負責區領導出訪聯絡和服務安排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機要科。負責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的文電處理、公文印發等機要通訊工作;負責區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派出機構、直屬單位印鑒的制發和管理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文件的整理歸檔及保密工作;指導區政府各部門單位的機要工作
(二)綜合科。負責區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文稿、區政府重要綜合文稿以及區政府重要會議的文稿起草工作;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負責協調落實區政府領導的日常活動安排和服務保障工作;負責區政府常務會議、黨組會議、區長辦公會議等重要會議的記錄、會議紀要的整理和有關會務工作。
(三)值班室(區政府總值班室)。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緊急情況信息,傳達和督促落實區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指導全區政府系統值班工作;報送突發事件、重要緊急情況信息;負責區政府主要領導外出報備工作;承擔政府公開電話等工作;協助安排作息時間和節假日值班工作。
(四)政務信息科。負責政務信息采編工作,組織開展信息調研,及時向國辦、省政府辦、市政府辦和區政府領導同志報送信息;負責全區辦公室系統政務信息的培訓、組織考核工作。
(五)秘書一科。負責區政府分管領導的講話及相關文稿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有關領導政務活動安排和服務工作。
(六)秘書二科。負責省、市、區領導批示件的辦理、指導和督促檢查工作;負責省、市、區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指導和督促檢查工作。
(七)督查科。負責中央和省市區政府主要領導批示交辦事項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督辦;參與區政府年度重點工作目標分解、跟蹤督查和績效考評工作。
(八)組織人事科。負責區政府辦公室及所屬單位的黨的建設、幹部人事、機構編製、績效考核、教育培訓、離退休幹部管理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工作。
(九)政務公開和技術服務科。負責全區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協調、檢查指導工作;承辦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組織實施區政府重大政策解讀;負責區政府常務會、黨組會、區長專題辦公會等有關信息化保障工作;負責辦公室辦公信息化系統的管理維護、安全保障工作。
(十)行政科。負責區政府辦公樓的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室固定資產管理以及辦公用品購置、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大院安全保衛、愛國衛生、綠化管理、公共節能、物業管理工作。
(十一)財務科。負責區政府辦公室及相關部門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預算公開、國有資產賬目增減、內部審計等工作。
(十二)研究室。負責區政府各項決策和政策文件的起草工作;負責牽頭區政府重大決策和重大舉措的諮詢評估工作;負責全區改革發展的熱點與難點等方面的調查研究工作,並提出政策建議。
(十三)外事科。負責全區外事和港澳事務管理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外賓接待方案;負責全區因公出國(境)管理工作;主管來我區採訪的外國記者事務;負責統籌安排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領導的外事活動;負責指導涉外參觀單位做好外事接待中的禮賓、禮儀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涉外事件和案件;負責本區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十四)接待一科。負責接待國家、省、市領導的各類考察、調研活動;負責接待外地黨政考察團來訪交流活動;負責區領導赴外地考察交流活動的聯絡、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完成市主管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
(十五)接待二科。負責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領導安排的重大調研、重大視察、重大活動等工作;負責區內各街道、園區重點企業等主要調研考察點的信息統籌、更新和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區的經濟、社會、文化、政治、生態資源品牌的整合與宣傳工作;負責區內政務接待的指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