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充
投充
清初為害最烈的當屬圈地、投充、逃人、占房、剃髮、易服這六大弊政。
因有此制度,一些土地已被圈佔但又不願遷移的農民,也投靠了新的土地佔有者。滿洲貴族和替他們管事的庄頭,更以投充為名,強迫失去土地的農民充當奴僕。據統計,當時投充人總數為9900 丁,連同家口當有數萬人。這種生產關係較之漢族居住區早已盛行的封建租佃制是一種倒退,勞動者變成農奴,人身依附關係大大增強。遵化州經過圈地和投充后,剩下的納稅民地不到原額的百分之一,薊州不到原額的百分之二,東安縣更徹底,根本沒有剩餘。如此,沒有納稅的人丁,國課虧減,肥了私人,虧了國家,有人稱之為“上下交困,莫此為甚”。
順治二年四月,朝廷上諭:“前聽民人投充旗下為奴者,原為貧民衣食開生路也。……今聞有滿洲威逼投充者。又有愚民惑於土賊姦細分民屠民之言,輒爾輕信,妄行投充者。”並申斥違法的投充、強逼投充。投充造成逃人的問題,於是產生了逃人法。
投充政策造成了社會動亂,以致上諭指出“以致民以不靖”,要求取締違法旗人。康熙帝親政後下詔禁止圈地和投充、裁撤督捕衙門。不過仍存在零星的投充,直到乾隆四年(1739年)再度嚴禁,規定“禁止漢人帶地投充旗下為奴,違者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