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錦堂
丁錦堂
丁錦堂(1846—1902),字笏初,號福三。福建省上杭縣臨江鎮人。中國清代軍人,有“過江武狀元”的美譽。生於清道光二十六年,卒於光緒二十七年,歷道光、同治、光緒三朝,享年五十六歲。
資質過人
他長得膀寬腰粗,肌骨健壯,喜歡舞力弄棍。其父店內貨物進出的重活全由他承擔,還在南門汀江碼頭兼做搬運苦力,艱苦勞動磨練就過人膂力。20歲時,在碼頭能一次肩挑12個大鹽包,重達200多公斤,一口氣登完42級石階,不用換肩歇腳。
志向堅定
在幼年,他即立志攀登武科功名。家住城隍廟隔壁,廟裡寬敞的大廳,是他習武的主要場地,通常雞鳴即起,在城隍廟裡舞刀、開弓、掇石,十年苦練,堅持不斷。其練武使用的大刀,長130厘米、重41.5公斤,現存縣博物館內。
上杭縣博物館館藏丁錦堂用過的大刀
公元1870年(同治九年),以捐納武監生參加福建鄉試。在武科各項考試中大顯身手,中舉。同科考上武舉的上杭人,還有廖貞華等5人。當時武舉定額為63名,上杭一縣竟考上6名,曾震驚全省。次年,他赴京參加會試,兵部以第六名進士錄選,經殿試,欽點為一甲狀元及第,命其在宮廷值班辦事,擔任侍衛職務,是年他才22歲。
榮歸故里
欽點狀元后,朝廷按例給假讓其榮歸省親。途經官莊鄉回龍村,適逢該村興建石拱橋,欣然應請揮毫寫下橋名,並捐助邊銀50元。至今拱橋石刻“回龍橋”猶在。橋頭亭內,立有捐款碑刻,“新科狀元丁笏初助邊銀五十元正”刻列碑首。隨後又建造“狀元府”拱門,門屏正中上方橫掛鎏金“武魁”大匾。另在西門大街北側,典入房產一大境,闢為別墅。1923年(民國12年)由縣立中學購贖為校舍(今為上杭一中校址)。
恪盡職守
同治十二年,同治帝大婚,賜穿黃馬褂,御前騎馬,誥授武顯將軍。公元1875年(光緒元年),授他振威將軍銜,任廣東南澳廳游擊,代理鎮守總兵官職務。他出任南澳時,汕頭已增闢為通商口岸。此時,正是鴉片戰爭之後,海疆多事之秋,身為海防重地軍事長官,他肩負重任,恪盡職守,任職16年,列強一直不敢侵犯南澳,保衛了東南海疆安全。光緒十七年,升任廣西郁林營參將,統轄5個縣。次年以母喪告假守制離職。服滿,因病未再出仕。二十六年,縣內飢荒嚴重,抱病為民請命,促使縣知事迅即採取救荒措施,賑濟饑民。二十七年,以咽喉潰爛,不治病故,終年56歲。光緒特授浙江金華知府、文狀元吳魯為其作《墓誌銘》,結句為:岡兮,與日月而爭光。”封建王朝開設武科后,歷科武試魁首,幾乎為北方武士所包攬,有“武(狀元)不過江”的說法。
果敢狀元
殿試時,皇上下旨;“殿前有三個大小不同的石獅,能高舉過頭者為狀元”。前面五名進士舉起小石獅尚且竭盡全力,故對最大的石獅望而生畏,不敢問津。唯年方22歲的丁錦堂徑直直到最大的石獅面前,“呼”的一聲把它高高地舉過頭。皇上大喜,當即欽點為狀元。後來那些未能奪魁的高手們心中不服,便於工作謠傳最大的石獅是皇太后暗中使人用冇石作材料並裡面掏空,故丁錦堂能輕而易舉奪得狀元。
實力證明
光緒三年,生性好鬥的武林高手魯奇沿江賣藝路過杭城,探得丁狀元正好回鄉省親,便意欲引他出來決一雌雄。魯奇擺起擂台,並在台柱上帖了一副對聯:“尋勇壯士今日尋勇,振威將軍何時振威?”(光緒登基時,曾授丁錦堂為“振威將軍”。)丁狀元耐性極好,佯裝不知。魯奇見丁狀元府門前有一對鎮家石獅,便又心生一計。他在右邊獅身上帖上挖苦、污衊之詞:“莫非門前石獅亦是一身冇石空腹?”丁狀元仍裝不知。其友人李秀才見見魯奇欺人太甚,氣憤不過,便在左邊獅身上帖上一句反唇相譏的話:“難道街上化子還會幾招綉腿花拳?”不久,又有人帖上一句:“豈有山中猛虎竟會四腳軟骨酥皮?”頃刻,又人帖上一句:“敢舞院內大刀方稱兩手大刀深功!”魯奇見狀,怒氣沖沖走到後院,只見院內放著一把青龍大刀,刀旁站立一人。他大搖大擺地走上前去,惡狠狠地握著那人的手說:“你就是丁狀元么?”丁狀元覺得來者不善,更暗暗運氣,魯奇頓覺右隱隱作痛,但又不好聲張,只好撒手,灰溜溜的走了。
魯奇回到客棧,右手痛得越來越發厲害,連敷了幾天的膏藥才略有好轉。手痊癒后,魯奇真心實意登門拜訪,向丁狀元虛心求教。從此丁狀元買通皇太後作弊之謠言,也就煙消雲散了。
《主試總批》作如下評定:“臂力方剛,雄姿邁從。馳快馬以追風,三驅入彀;發飛鳧如閃電,一矢穿氈。箭則貫百步之熊熊,弓則彎六鉤之象鉺。刀石悉征其餘勇,鈴尤熟於經文。綜觀諸藝允冠群英。此際殿前傳首唱,喜鰲占於鴻臚;他時外秦膚功,表鷹揚於麟閣。勉成偉器,用副深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