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愛珍
國家一級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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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作為“京劇新秀”在上海舞台上初露頭角。1982年8月17日開始走出上海,與安徽省蚌埠市京劇團在蚌埠劇場演出全部《玉堂春》,在一個月中堅持演出17場。1983年4月,與蚌埠市京劇團去安徽淮北礦區和懷遠農村送戲23場。接著,又到黑龍江與牡丹江市京劇團合作演出27場。《光明日報》1983年1月刊登有關消息,發表了評論,肯定了她的做法。1984年4月7日和1987年7月30日,《光明日報》兩次頭版頭條報道,指出:採用個人承包、合作演出,開拓藝術實踐,群眾歡迎,國家、劇團和個人收入都增加,改革精神受到文化部領導肯定。時任文化部長的朱穆之同志親筆寫信予以肯定。她先後與全國25個省、市、自治區京劇團合作,主演500多場,受到廣大觀眾的熱烈歡迎。中央、文化部、中共上海市委領導多次讚揚她。朱鎔基同志曾兩次觀看演出,稱讚她勇於改革的闖勁和藝術上的成功。改革開放以來,每年都深入群眾、深入基層演出80場以上,從上海市重點工程工地到淮南、大屯煤礦、貴州磷礦、梅山冶金公司,從井岡山到延安,到安徽抗洪前線。1995年與笛子演奏家陸春齡老師發起組織了慰問福利院、敬老院的演出,至今已堅持十餘年。她的做法,被稱為“孫愛珍道路”。《中國京劇》雜誌曾發表長文《值得珍視的“孫愛珍現象”》。曾由中國戲劇家協會邀請,中國京劇院協演在北京演出個人專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