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3條詞條名為事實的結果 展開
事實
漢語詞語
徠事實,讀音是shì shí,漢語詞語,意思是事情的真實情形。
事實,事情的真實情況,包括事物、事件、事態,即客觀存在的一切物體與現象、社會上發生的不平常的事情和局勢及情況的變異態勢。
1、事情的實際情況;實有的事情。
2、干實事。
3、事迹。
4、故實,典故。
5、指事物發展的最後結果。
亦作“事寔”。
徠1.事情的實際情況;實有的事情。
《韓非子·存韓》:“聽奸臣之浮說,不權事實。”《史記·老子韓非列傳》:“《畏累虛》、《亢桑子》之屬,皆空語,無事實。”張守節正義:“言《莊子》雜篇《庚桑楚》以下,皆空設言語,無有實事也。”唐 封演《封氏聞見記·月桂子》:“宋之問台州作詩云:‘桂子月中下,天香雲外飄。’文士尚奇,非事實也。”清 薛福成《庸庵文編·凡例》:“文後有評語暨自識之語,或敘作文的之由,或書後來事寔。”魯迅《花邊文學·安貧樂道法》:“事實是毫無情面的東西,它能將空言打得粉碎。”
2. 干實事。
《宋書·沉林子傳》:“國淵 以事實見賞,魏尚以盈級受罰。”唐 韓愈 《與於襄陽書》:“側聞閤下抱不世之才,特立而獨行,道方而事實。”
3. 事迹。
唐韓愈《歐陽生哀辭》:“事實既修兮,名譽又光……命雖雲短兮,其存者長。”清 陸以湉《冷廬雜識·柳仲塗作銘》:“其文首紀葬之年月與地,末紀名字三代與卒年,中敘事實。”
4. 故實,典故。
清 薛雪《一瓢詩話》:“譚用之最多杜撰句法,在硬用事實;偶有不杜撰、不硬用處,便佳。”
5. 指事物發展的最後結果。
1.事實勝於雄辯
2.判案要以事實為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