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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龍

富士康猝死員工

陳龍是富士康的一名工人,2011年6月25日下午在宿舍洗澡時猝死。

起因


2011年6月25日下午,23歲的富士康深圳觀瀾廠區工人陳龍在宿舍洗澡時猝死,其家屬懷疑是長期加班以致陳龍過勞死。
據陳龍的家人介紹,6月24日,陳龍加班到晚上7時,回家后吃完晚飯,和女友去網吧上網,23時回家。25日11時醒來,陳龍感覺頭暈乏力,毫無胃口。當日17時多,見天氣較熱,陳龍想沖個涼提神后出去吃飯,進入浴室打開水龍頭2分鐘就倒在地上不省人事。陳龍隨後被送到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法醫鑒定為猝死。
據陳龍父母介紹,陳龍每周一到周五,從早上7點工作到晚上7點,每天加班兩小時,星期六加班10小時。從6月1日直至身亡,短短25天陳龍的加班時間已達66小時。
陳家人認為,陳龍每周的加班時間已遠遠超過了勞動法每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的規定。“他是在長期的慢性疲勞中累死的。” 6月26日,陳家父母聽到噩耗后從湖北荊州老家趕到了深圳。而富士康在家屬的要求下派出協商的兩位員工不僅姍姍來遲,而且對陳龍的父母沒有半句安慰,開口竟是“來了這麼多人啊?”

富士康解釋


到6月28日為止,富士康方面除了給家屬提供了4間住房和900元生活費外,再無任何錶示。陳家人因此指責富士康,並提出索賠20萬元。
后陳家家屬已向當地政府求助,觀瀾鎮勞動、社保等部門的工作人員也參與了協調。
觀瀾鎮社保部門的熊姓工作人員稱,“家屬認為該按工傷賠償,但國家規定在工作場所和工作時間內,且是在發生事故后48小時內死亡才算工傷。如果家屬不服可以自己去要求鑒定。另外過勞死不是我們部門認定的,法醫也鑒定不了是不是過勞死,超過許可權的事情不歸我管。”
熊姓工作人員還稱:“在深圳來講,有些人打工要掙錢,你不讓他加班他抗議,讓他加班多了,他又說身體累,吃不消,工廠也是兩難。”
陳家家屬則表示,經多次協調,富士康均以各種理由不願提供陳龍的上班記錄、工資單及社保等記錄。
6月29日,一名富士康彭姓主管接受媒體採訪。該主管表示:“死者在去世前的24小時,肯定有一些其他情況,當然我們這裡不便透露,我們要保護他的隱私,作為員工工作之外的時間是他自己的隱私,作為公司也不好去干預。”
對於陳龍去世之前是否連續數月加班,彭主管表示,這需要家屬自己提供證據。“這些記錄是屬於員工的機密,也是公司的機密,發生這種情況后,如果誰都來要,那麼富士康還有什麼秘密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