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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雪峰

原鞍鋼集團專職董事辦公室主任

袁雪峰,男,1963年8月出生,漢族,遼寧省遼陽市人,1984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8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碩士學位,高級經濟師。曾任鞍鋼集團有限公司專職董(監)事辦公室主任。

人物經歷


1984年08月,從哈爾濱電工學院電工材料系電氣絕緣技術專業畢業,在鞍鋼參加工作。
1984年08月至2001年03月,先後在鞍鋼供電廠生產技術科見習、任助理工程師、生產技術科副科長;在鞍鋼人事處技術幹部科任副科級幹事;在鞍鋼經理辦公室任副科級秘書、正科級秘書;在鞍鋼硅鋼片廠任副廠長、廠長、黨委副書記。
2001年03月至2002年07月,任鞍鋼實業發展總公司經理助理兼生產處處長;
2002年07月至2005年04月,任鞍鋼實業發展總公司黨委常委、副經理(2002年10月至2004年6月借調鞍鋼集團福建龍安鋼鐵公司任總經理);
2005年04月至2013年07月,任鞍鋼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經理;
2013年07月至10月,任鞍鋼集團綜合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兼鞍鋼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2013年10月至2015年04月,任鞍鋼集團綜合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長、黨委籌建組組長、總經理兼鞍鋼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2015年3月)、鞍山冀東水泥公司董事長(2014年4月);
2015年04月至2016年04月,任鞍鋼集團綜合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籌建組組長兼鞍鋼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鞍山冀東水泥公司董事長;
2016年04月至2017年09月,鞍鋼集團綜合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兼鞍鋼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鞍山冀東水泥公司董事長;
2017年09月,任鞍鋼集團專職董(監)事辦公室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7月15日,據中共鞍鋼集團有限公司紀律檢查委員會(國家監委駐鞍鋼集團有限公司監察專員辦公室)、遼寧省監察委員會消息:鞍鋼集團有限公司專職董(監)事辦公室主任袁雪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鞍鋼集團紀委紀律審查、遼寧省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免去職務

2019年7月,鞍鋼集團解聘袁雪峰鞍鋼集團專職董(監)事辦公室主任職務。 

依法雙開

2019年9月,據鞍鋼集團有限公司紀委(國家監委駐鞍鋼集團有限公司監察專員辦公室)、遼寧省監察委員會消息:經鞍鋼集團黨委批准,鞍鋼集團紀委對鞍鋼集團原專職董(監)事辦公室主任袁雪峰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指定,遼寧省監委對袁雪峰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
經查,袁雪峰理想信念喪失,背棄黨的初心使命,政治上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台上一套、台下一套,當面一套、背後一套,做兩面人;轉移隱匿違紀違法所得,對抗組織審查;欺騙組織,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不如實報告個人去向;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借辦理父母喪事、年節假日大肆斂財,違規收受巨額禮金、貴重禮品,安排他人用公款報銷應由其本人支付的費用,擅自變更公務出國路線藉機公款旅遊;工作上獨斷專行,官僚主義嚴重,敷衍塞責,瞞報安全事故,違反議事規則,違規決策重大事項,干預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生活上奢靡腐化,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頻繁出入高檔娛樂場所,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失管失教;經濟上貪婪無度,截留下屬單位收入,剋扣基層職工薪酬,數額特別巨大,形成“小金庫”,亂支濫用,揮霍浪費;甘於被“圍獵”,與供應商勾肩搭背、沆瀣一氣,多次與供應商到境外賭博,供應商為其提供巨額賭資;大搞權錢交易、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袁雪峰身為中管企業黨員領導人員,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其對中央的三令五申置若罔聞,對組織的教育挽救無動於衷,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十九大后仍然不思改、不知止,嚴重破壞單位政治生態,群眾反映強烈、影響極其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鞍鋼集團黨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袁雪峰開除黨籍處分,終止其鞍鋼集團第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鞍鋼集團公司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經遼寧省監委會會議研究,決定將袁雪峰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