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奧爾夫

當代世界著名的德國作曲家

卡爾·奧爾夫(Carl Orff,1895-1982)德國作曲家、傑出的音樂教育家。出生於慕尼黑,自幼受到良好的音樂教育,后受達爾克羅茲體態律動和現代舞蹈的啟迪,1925年與舞蹈家軍特創辦了一所“體操-音樂-舞蹈”學校,以節奏天數中心,探求體操、音樂與舞蹈的緊密結合。30年代又出版《音樂教程》一書,力圖“引導人民走向音樂的原本力量和原本形式”。同時,考慮把獨特的教學經驗用於兒童音樂教育實驗。

早年經歷


卡爾·奧爾夫
卡爾·奧爾夫
奧爾夫1895年7月10日出生在慕尼黑一個有藝術素養的軍人世家。
1895年7月10日奧爾夫出生在慕尼黑一個有藝術素養的軍人世家,受家庭環境的影響,卡爾·奧爾夫從小對音樂和戲劇產生濃厚的興趣,這為他成為一個偉大的音樂劇大師奠定了基礎。奧爾夫基本上是自學成才的大師,從少年到青年,他通過自學刻苦鑽研大師們的作品,在不斷地探究大師們的風格中頑強地尋找著自己獨特的藝術表現語言:“那種“野生”的具有原本性的音樂、戲劇”。他從不把自己禁錮在某一專業、學科之中,作曲、指揮、戲劇、舞蹈……,他均報有極大熱誠去關注、去研究。
1924年開始了與舞蹈家岡特(Dorothee Günther (de))在慕尼黑創辦岡特學校,從此開始了他長達半個世紀的兒童音樂教育事業,這也使得他和匈牙利作曲家柯達伊並稱為兒童音樂教育專家。在那裡奧爾夫開始了他變革音樂教育的一系列嘗試,如新的節奏教學和將動作與音樂相結合的試驗。在音樂方面最突出的是在音樂與動作教學中突出節奏性樂器,他為了使學生們親自參與奏樂,並通過即興演奏設計自己的音樂,製造出了一套可以合奏用的以打擊方式為主的小樂隊編製樂器。這套已被人們統稱為奧爾夫樂器的教具現已聞名全世界,成為奧爾夫音樂教育體系的重要標誌之一。奧爾夫為了實現“盡量使學生能自行設計他們的音樂和為動作伴奏”,他從本土及外國的民俗音樂中找到了編寫教材的源泉。
1930年他與終生的合作夥伴凱特曼編寫的教材初版第一捲髮表了。這本教材作為基本的音樂教材練習引導人們走向音樂的原本力量和原本形式,由於其演奏和舞蹈的性質,使外行很容易學會。接著,又陸續出版了許多其他的小冊子,為奧爾夫樂器的練習編配了大量教材,在這個過程中奧爾夫的學生—也是後來一生中最重要的合作夥伴—古麗特·凱特曼發揮了決定性的作用。“軍特學校”的實驗由於在國內外的旅行演出和在各種國際會議上進行的教學法示範性演出受到許多教育家們的關注,有力地推動了有關音樂教育思想的發展。
1932年,一部意味音樂教育革命的作品—《奧爾夫教材——為兒童的音樂,由兒童自己動手的音樂——民歌》已準備出版,但是由於政治和歷史的原因,這個出版計劃擱淺了。奧爾夫決定離開音樂教育去從事專門作曲。
卡爾·奧爾夫
卡爾·奧爾夫
1937年以一部十四世紀詩集手抄本創作的音樂劇《卡爾米娜·布拉納》實現了他的突破,四十二歲的他此前已有許多探索性的作品問世,但他稱這種突破為他的“全集”的開端。奧爾夫從青年時代起就在追求的“完全戲劇”——一種通向人本的、尋找最初的、原始的、融音樂、舞蹈、戲劇為一體的那種藝術,在這三部作品中得到體現,使他在“完全戲劇”(或稱整體藝術)的創作上已走向成熟,形成了真正的奧爾夫風格。這裡同樣體現了奧爾夫在音樂教育中所體現的那種原本性的原則和理念。
1948年到1949年卡爾·奧爾夫完成《安蒂戈尼》,這部作品綜合音樂、舞蹈、戲劇為一體,而卡爾·奧爾夫在伴奏樂隊的配器上採用4架鋼琴、59種打擊樂器與人聲的大膽結合,以體現最古老的神話——太陽神與月亮神的結合,剛與柔、健與美的天然合一。這部作品奠定了他在世界上作為大師級的作曲家的聲望。他在專業作曲上所採用的技法與他在音樂教育上一樣,都是突出節奏性因素,以某種固定音型不斷反覆作音樂發展動力,在旋律中較少使用半音音階和變化音,和聲讓位到更次要的位置,總之無論旋律、伴奏都以古樸、簡潔為創作技法和表現形式。舞台布景、演員服裝的象徵性都是體現他原本性的“完整藝術”的理念。奧爾夫一生耕耘不息,創作了大量音樂作品和音樂戲劇,
1950年—1960年奧爾夫曾任慕尼黑音樂學院作曲大師班教授和負責人,他的教學是以讓學生髮現自我為宗旨,這在專業音樂教育領域仍貫穿他一生的教育思想。奧爾夫從1948年開始為巴伐利亞電台編寫“學校音樂教育”,連續播了五年,受到學校的熱烈歡迎。這是奧爾夫音樂教育體系具有奠基性意義的大事。
1961年在奧地利薩爾斯堡“莫扎特音樂及造型藝術大學”成立了“奧爾夫學院”,建立起第一個奧爾夫教學法的研究和培訓中心。
1962年奧爾夫和凱特曼訪問日本,在日本掀起研究和實踐奧爾夫教法熱潮。奧爾夫教學法與東方文化的結合開始了奧爾夫教學法新的里程。
1962年奧爾夫和凱特曼訪日,把奧爾夫音樂教育法帶到了東方,為奧爾夫音樂教育與東方文化相結合開啟了新的里程。
1982年奧爾夫在慕尼黑他的家中去世,享年87歲。
主要事迹
1924年,與舞蹈家岡特(Dorothee Günther (de))創辦岡特學校。受達爾克羅茲體態律動和現代舞蹈的啟迪,奧爾夫與舞蹈家歌特創辦了一所“體操-音樂-舞蹈”學校(gymnastics, music, and dance),以節奏天數中心,探求體操、音樂與舞蹈的緊密結合。
1925年,舞蹈家列克斯(Main Lex)進入岡特學校。
1926年,音樂家凱特曼(Gwnild Keetman)(日後成為奧爾夫的助手和學校音樂教材的合編者)進入岡特學校。
1928年,樂器製造家梅恩特勒(Kan Maendler)為岡特學校製造第一架木琴
1930年,岡特學校的舞蹈隊首次演出,並在國內外舉行多次演出。
1931年,奧爾夫與凱特曼合著《奧爾夫學校音樂教材——原本性的音樂練習》首次出版。
1932年,奧爾夫與德國音樂教育家普雷斯納(Eberhard Preussner)及德國音樂教育第二次改革的領導者凱斯騰貝格(Leo Kestenberg)首次相遇。
1933年,岡特學校在柏林建立分校。
1936年,奧爾夫與凱特曼為在柏林舉行的第十一屆奧林匹亞運動節的“奧林匹亞青年”節慶演出創作及表演。
1937年,奧爾夫創作的舞台劇作品《Carmina Burana》(卡爾米娜·布拉納)在法蘭克福首演。(其歌詞選自在巴伐利亞州一修道院中發現的一本13世紀的詩集。)
1944年,岡特學校在納粹壓制下被迫關閉。
1945年,岡特學校被轟炸。
1948年,開始在幕尼黑的“拜耶廣播電台”播放兒童音樂節目,由兒童自己演奏演唱,由凱特曼指導。
1949年,在凱特曼指導下,奧爾夫在奧地利托爾茨堡的莫扎特音樂院舉辦兒童音樂班。
1950年,開始出版《為兒童的音樂》。
1953年,在扎爾茨堡的莫扎特音樂院舉辦國際高等音樂院校校長會議上,舉行學校音樂教材的表演,首次與國外建立聯繫。在莫扎特音樂院舉辦“學校音樂教材學習班”。
1954年,《為兒童的音樂》(第五卷)全部出版,第一部“學校音樂教材的電影”攝成。
1956—1957年,《為兒童的音樂》首次灌制唱片(Columbia—E1ectr01a)。
1956—1958年,在拜耶電視台播放“學校音樂教材”的系列(凱特曼與奧爾夫的女兒主持)。
1958年,在國外(比利時、瑞士、義大利)舉辦講習班(凱特曼)。
1961年,在莫扎特音樂院建立奧爾夫學校音樂教材教學中心,在薩爾茨堡近郊弗龍堡(Frohnburg)舉辦第一屆國際暑期班。
1962年,在薩爾茨堡建立“奧爾夫學校音樂教材促進協會”,奧爾夫學院教材首次在國外(加拿大多倫多)舉辦講習班,奧爾夫與凱特曼均出席並講演。日本放送協會(NHK)邀請奧爾夫與凱特曼赴日本四國進行講演及示範。在慕尼黑建立“奧爾夫學校音樂教材促進協會”德國分會,開始出版《奧爾夫學院年刊》。奧爾夫學院新校舍落成。
1963年,在莫扎特音樂院舉行“奧爾夫學校音樂教材在學校中”的工作會議,開始灌制《學校音樂教材》的十張慢轉唱片(詩的音樂)(musica poetica)。
1969年,奧爾夫學院開學。
1970年,奧爾夫學院擴建完工。
1973年,在奧爾夫學院建立“音樂治療與社會教育部”,由凱勒(Withelm keller)領導。
1975年,在奧爾夫學院開始舉辦五年一屆的“奧爾夫音樂教育國際會議”。
1981年,奧爾夫音樂教育首次引進進中國大陸。
1982年,奧爾夫逝世。

主要作品


《Carmina Buraria卡爾米納。布拉納》(又譯《世俗之歌》或《布拉納寺院之歌》,《布蘭詩歌》,《博伊倫之歌》)以帶有場面和動作的清劇唱最為著名。《卡爾米娜·布拉納》(1934—1937)、《月亮》(1937—1939)、《聰明的女人》(1941—1943)相繼問世。即奧爾夫的三部成名作問世《月亮》(1937—1939)、《安蒂戈尼》(1948年—1949年),這部作品把音樂、舞蹈、戲劇融為一體,這部作品奠定了他在世界音樂史上的地位。
五卷本《學校音樂》(《Orff-Schulwerck》)(1950—1954年)出版,被歐美各國相繼翻譯出版介紹到世界各地。
《世界末日之劇》(1973年)是奧爾夫78歲高齡時創作的最後一部大作。

社會評價


奧爾夫教學法
卡爾·奧爾夫
卡爾·奧爾夫
這是一個獨創的音樂教育體系。它賦予音樂教育以全新的反傳統的觀念和方法,已經對許多國家和地區的音樂教育產生了深刻的影響。反思中國音樂教育的現狀,仍長期使用著以歌唱、教學樂理知識為主體的陳舊模式,忽視學生對音樂的情感激發和體驗,忽視學生在音樂學習的主體性、主動性、個性和創造性。認真研究奧爾夫的音樂教育思想和體系,我們會得到許多有益的啟示。從音樂產生的本源和本質出發,即“先育人,再教音樂”和“訴諸感性,回歸人本”是奧爾夫音樂教育的基本理念。這與我們原先對音樂教育本質和目的的認識,有著根本的不同。奧爾夫認為:表達思想和情緒,是人類的本能慾望,並通過語言、歌唱(含樂器演奏)、舞蹈等形式自然地流露,自古如此。這是人原本固有的能力。音樂教育的首要任務,就是不斷地啟發和提升這種本能的表現力,而表現得好不好則不是追求的最終目標。而我們傳統的音樂教育認識卻不是這樣,我們的課程一直是把通過學習歌唱和樂理以及相關的音樂技巧和能力作為美育的手段和目標,目光集中在如何學得好上。其實,學生在音樂學習中,本能的唱、奏、舞蹈並不是很難的,甚至可以表現出一定的水平。因為出於本能的唱、奏、舞蹈是符合人的天性的,在這樣的過程中,學生沒有擔心“學不會”而挨訓或丟面子的精神負擔,因而都會得到各種不同程度的滿足感。這種自然流露的形式還有助於促進學生即興發揮的創造力的萌發。由於這種創造力的萌發和得到激勵,所以造就了學生學習各種音樂技巧和能力的最佳狀態,教師在這樣的教學過程中,必然成了學生學習的引導者、誘導者和參與者。愉悅身心、學習藝術,二者相得益彰。這正是奧爾夫教學法的重要特點之一。
中國音樂教育原先的模式是單純地教唱歌——教材也主要是以一首一首的歌曲出現的,後來有了少量變化,少數學校也學一點器樂技巧。學生主要是模仿著現成的音樂藝術作品,很被動。教師呢,也是認真地追求著“出成果”,嚴厲地對待學生,學生自然會感到一股莫名的壓力。由於在音樂方面人的先天素質客觀上有著很大差異,就中國原有的課程要求來說,總會有一部分學生離教學要求甚遠,於是他們自然對音樂“敬而遠之”,教師也束手無策。對此,奧爾夫的教學理念和體系應該能使我們從中得到很多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