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區民政局

成都市青羊區民政局

成都市青羊區民政局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羊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辦〔2010〕30號)和區委、區政府《關於青羊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成青委字〔2010〕23號)精神,設立“成都市青羊區民政局”(簡稱“區民政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辦公室
負責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黨建、黨風廉政建設、隊伍建設、機構編製、人事管理、離退休人員管理和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策法規、政務公開、後勤、財務管理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民政統計管理。
(二)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科
參與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有關政策措施研究和組織實施;指導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基層依法實施居委會民主選舉和居委會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等自治制度建設;負責社區自治組織的人員培訓工作。
(三)社會組織管理和地名管理科
負責民政系統社會組織監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負責行政區域調整、地名管理和界線的勘定工作;承擔全區地名更名、命名等事項,組織檢查地名標誌設置和更新。
(四)社會救助和社會事務科
負責全區民政救助對象信息管理工作;指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和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指導協調愛心慈善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落實婚姻、收養、殯葬政策和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困境兒童、孤棄兒童保障制度;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
(五)養老和福利科
負責牽頭擬訂全區社會養老事業發展相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全區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機構養老相關配套的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承擔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擬定,政策和標準落實;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承擔老年人、殘疾人、福利工作,落實福利補貼制度;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推進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六)區救助管理分站
指導街道做好救助管理工作;對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進行救助管理;對未成年人實施保護性救助。

內設機構


民政局下設:
(一)辦公室
(二)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科
(三)社會組織管理和地名管理科
(四)社會救助和社會事務科
(五)養老和福利科
(六)區救助管理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