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許可證
保險許可證
保險許可證是由中國保監會統一設計和印製,授權給經營保險業務的保險控股公司和保險集團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保險公估公司的許可證·實行全國統一編碼·保險許可證加蓋中國保監會印章方可生效。不經營保險業務、保險資產管理業務的保險控股公司、保險集團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無須取得保險許可證。
()保險司證營保險業務證;
()保險營銷服務證;
()營保險業務證;
(4)經營保險經紀業務許可證;
(5)經營保險公估業務許可證;
(6)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許可證;
(7)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法人許可證和經營保險資產管理業務許可證。
(1)機構名稱;
(2)機構編碼;
(3)機構住所;
(4)機構業務範圍;
(5)機構地域範圍;
(6)行政許可決定日期;
(7)頒發許可證日期;
(8)發證機關。
《銀行保險機構許可證管理辦法》指出,一是將銀行保險機構持有的許可證整合為金融許可證、保險許可證和保險中介許可證3類。二是統一許可證記載內容。許可證載明下列內容:機構名稱、業務範圍、批准日期、機構住所、頒發許可證日期、發證機關。三是在新領、換領、遺失許可證相關公告要求中不再指定公告媒介。四是對銀行保險機構違反《辦法》規定、存在相關情形的,明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