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體系

預算體系

預算體系是指各級政府預算構成的整體。《預演演算法》規定,國家實行一級政府一級預算,設立中央,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五級預算。

概念


通常有一級政權,有一級財政、每級財政都按預算年度建立總預算。我國預算體系的構建與政權結構的變化是保持一致的。我國的國家預算由中央預算和地方預算兩部分組成,而地方預算又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預算,縣(自治縣、市)預算和鄉鎮預算。個別大省或自治區在較大的城市或自治區增設一級預算。

內容


預算體系的內容:
預算體系是若干有機聯繫的預算指標(項目)群體,它具體包括:(1)銷售預算;(2)材料採購預算;(3)生產預算;(4)銷售成本預算;(5)附加值預算;(6)期末庫存預算;(7)應收帳款預算;(8)費用預算;(9)現金收入預算;(10)現金支出預算;(11)資本預算;(12)現金(流量)收支總預算;(13)預計損益表;(14)預計資產負債表。在編製預算時各項目、分公司、產業集團公司和集團總部必須嚴格按上述預算指標編製,並最終形成上述(12)、(13)、(14)表。

重要地位


預算體系的重要地位:
預算體系在預演演算法中具有重要地位,是預演演算法產生、存續的前提和基礎。首先預算體系的建立,確立了預演演算法律關係的主體,以及各主體之間的法律關係;確立了預演演算法律主體的職權與職責,而預算主體的權利和義務關係和職權職責關係,正是為預演演算法提供了具體的立法內容;第三預算體系的建立,確立了預算編製、審批、執行、調整和決算等一系列秩序,而這些秩序也需要用預演演算法加以規定,使它成為法定的程序,同時,也成為預演演算法內容的一部分。因此我國預演演算法在總則最先全面地對我國的預算體系做出了規定,而後才在其他各章節中規定了預演演算法的其他主要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