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稅務局

河北省地方稅務局

河北省地方稅務局為河北省主管地稅工作的機構(正廳級)。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稅收承擔著組織財政收入、調控經濟、調節社會分配的職能。目前,河北省每年財政收入的大部分來自地稅收入,其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要。

2018年6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正式掛牌成立,這標誌著河北國稅地稅機構正式合併。

簡介


河北省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8月,實行河北省政府與國家稅務總局雙重領導,以省政府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河北省地方稅務局下轄11個設區市地稅局,實行垂直領導。截至目前。全系統共有各級地稅機構1275個,其中基層稅務分局(所)1037個。現有正式幹部職工2萬餘人。

機構信息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14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省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冀政〔2009〕46號),設立河北省地方稅務局,為省政府直屬機構,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划入耕地佔用稅、契稅徵收職責。
(三)強化納稅服務職責,加快推進納稅服務體系建設,著力改進和優化納稅服務,構建和諧的稅收征納關係。
(四)加強以大企業為重點的稅源監控,不斷提高個性化、專業化服務水平。
(五)強化內部監督管理職責,加強對稅收執法權的監督制約,推進依法行政。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稅收法律、法規、規章,擬訂本省相應具體政策方案。
(二)負責全省地方稅收收入組織工作,制定地方稅收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稅收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省地方稅收和所管基金(費、附加)的政策和制度管理、稅收分析和納稅評估工作。
(四)負責全省社會保險費徵收和對繳費人的監督檢查、行政處罰工作。
(五)制定全省地方稅收征管制度,組織實施稅收徵收管理改革;規劃並組織實施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指導對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負責稅務稽查管理,行使稅務稽查執法權,組織查處偷、騙、逃、抗稅等稅務違法案件。
(九)負責監督檢查稅收執法活動、內部行政管理活動和稅務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十)管理全省地稅系統機構編製;負責全系統人事、培訓和經費管理;負責全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公務員隊伍管理及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全系統處級幹部的任免和管理。
(十一)組織稅收理論、政策、制度研究和稅收宣傳。
(十二)調查了解全省納稅戶生產經營情況,幫助和指導納稅戶改善經營管理;提出運用稅收手段對全省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建議。
(十三)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流轉稅管理處
所得稅管理處財產行為稅管理處
社會保險費管理處徵收管理處(大企業稅收管理處)
政策法規處(涉外稅務管理處)財務裝備處
計劃統計處督察內審處
人事處培訓處
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處
監察專員辦公室稽查局
稅收研究中心信息中心
票證服務中心直屬徵收局
北戴河稅務幹部培訓基地
根據上述職責,河北省地方稅務局設1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擬訂全系統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秘資料;負責綜合協調秘書事務、稅收宣傳、對外聯絡、公文處理、辦公自動化和網站管理、文書檔案、機要保密、信訪、督查督辦、承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
(二)人事處。
管理全系統機構編製工作;負責本系統人事、工資和津貼補貼及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和公務員隊伍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處級幹部的任免和管理工作。
(三)流轉稅管理處。
負責營業稅、煙葉稅、文化事業建設費等稅費的政策管理、徵收管理、制度建設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有關稅收政策的貫徹落實、宣傳培訓,以及所管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和相關業務的解釋處理工作;督導所管稅費收入任務的完成。
(四)所得稅管理處。
負責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政策管理、徵收管理、制度建設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有關稅收政策的貫徹落實、宣傳培訓,以及所管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和相關業務的解釋處理工作;督導所管稅費收入任務的完成;負責殘疾人就業保障基金、工會經費代征工作。
(五)財產行為稅管理處。
負責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資源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耕地佔用稅、契稅、筵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稅費的政策管理、徵收管理、制度建設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有關稅收政策的貫徹落實、宣傳培訓,以及所管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和相關業務的解釋處理工作;督導所管稅費收入任務的完成。
(六)社會保險費管理處。
負責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和政策宣傳培訓工作;負責對繳費人進行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負責對本系統社會保險費工作的執法檢查;督導社會保險費收入任務的完成;負責與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的聯繫。
(七)政策法規處(涉外稅務管理處)。
負責建立完善和貫徹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工作;負責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備案、備查及清理、評估工作;負責組織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和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工作;負責稅收法規文件彙編和稅收法制的培訓、宣傳及普法工作;負責指導、檢查有關涉外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執行工作;組織貫徹落實涉外企業和外籍個人稅收政策及征管制度,以及解釋、處理具體涉外業務問題。
(八)徵收管理處(大企業稅收管理處)。
負責貫徹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等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負責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負責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牽頭組織實施大型企業特別納稅調整工作以及解釋、處理具體業務問題。
(九)財務裝備處。
負責本系統財務管理、會計核算以及財務監督檢查工作;負責預算編製、執行和決算工作;負責本系統基本建設管理、政府採購、固定資產管理以及車輛和服裝等裝備管理工作。
(十)計劃統計處。
負責編製稅收收入規劃和年度稅收計劃,督導稅收計劃執行情況;負責稅款繳庫、退庫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稅收收入定期分析和預測工作;負責重點稅源的監控分析管理和稅收調查工作;負責落實稅收會計、統計制度和票證管理制度。
(十一)督察內審處。
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組織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
(十二)培訓處。
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本系統培訓計劃的擬訂和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工作;負責本系統學歷培訓和業務考試的計劃、組織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黨建工作;指導機關工青婦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全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

人員編製

河北省地方稅務局機關行政編製116名(含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製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處級領導職數42名(含總經濟師、總會計師、總審計師各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幹部處領導職數2名)。

其他事項

(一)保留河北省地方稅務局直屬徵收局,其職責、規格、領導職數不變,人員編製由45名調整為40名,仍使用基層稅務編製。
(二)保留河北省地方稅務局稽查局,其職責、規格、領導職數不變,人員編製由30名調整為35名,仍使用基層稅務編製。

徵收管理


河北省地方稅務機關負責下列稅費和專項基金的徵收管理。具體是: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車船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城市房地產稅、煙葉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自2000年7月暫停徵收);地方稅的滯補罰收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義務教育費;文化事業建設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工會經費。

網站建設


河北省地方稅務局網際網路站始建於1998年,於2007年進行了網站重建工作。
新網站運用先進信息技術,建設省級集中的河北省地方稅務局系統網際網路網站群,構建省、市、縣三級地稅系統網際網路站建設的運行平台,實現網際網路站系統與12366納稅服務熱線系統的集成應用。
新網站以公開政務、宣傳稅法、服務納稅人為主要內容,設置了政務公開、政策法規、納稅服務、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熱點話題等多個欄目,實現政務信息公開、透明,提供政策法規查詢功能,實時受理網上報稅業務,並與12366納稅服務熱線進行了高效的整合,豐富、充實了公眾互動參與欄目,提供網上諮詢和護航瀏覽等服務。
我們將繼續以服務於納稅人和社會公眾為宗旨,積極探索、不斷完善和拓展網站服務功能,努力把河北地稅門戶網站打造成高效、便捷的網上地稅局,建設成為溝通地稅機關與廣大納稅人和社會各界的橋樑、稅收宣傳的陣地和社會監督的窗口。

領導簡介


黨委書記、局長:程俊峰
黨委委員、副局長:左曉龍
黨委委員、副局長:馬振海
黨委委員、副局長:張明
黨委委員、副局長:鄭炳玉
黨委委員、紀檢組組長:郭偉
黨委委員:崔玉清
黨委委員、總審計師:馬列
黨委委員、總經濟師:葉曉菊

政策法規


河北省地方稅務局
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所得稅
彙算清繳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地方稅務局,省直屬徵收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的通知》(稅總發〔2013〕26號)要求,為強化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管理,提高企業所得稅征管質量和效率,現將進一步加強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彙算清繳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關鍵環節,是提高企業所得稅征管質效的有效抓手。各級地稅機關要充分認識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的重要性,以“三優兩促進”為出發點,結合省局黨組提出的改革推進年活動,按照《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管理辦法》的要求,深化彙算清繳工作內容,提高彙算清繳工作質量。各級地稅機關要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統籌部署彙算清繳工作,保證彙算清繳工作有序開展。
二、加強宣傳、輔導、培訓力度,優化納稅服務
各單位要充分利用辦稅服務廳、12366納稅服務熱線、簡訊平台、網路等多種媒體,廣泛宣傳彙算清繳應注意事項,使納稅人明晰彙算清繳權利和責任。開展有特色的彙算清繳培訓輔導,按照稅源不同特點分類開展培訓,保證各項政策落實到位。
三、積極推廣使用彙算清繳軟體,提高彙算清繳申報質量
各地應充分利用今年全省推廣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軟體的有利時機,大力推進企業所得稅電子化申報。結合省局開發的稅收優惠管理系統,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將企業所得稅審批備案事項、台賬管理、後續管理等工作,與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年度申報有機結合,提高彙算清繳年度申報質量。要認真做好彙算清繳年度申報數據、申報項目、附報資料的完整性和邏輯性審核。對發現申報錯誤和有疑點的,及時告知納稅人進行更正申報或補充申報。各單位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和納稅人需求,充分發揮社會中介機構的鑒證和服務作用,提高彙算清繳質量。
四、強化彙算清繳後續管理,認真總結分析彙算清繳工作
各級地稅機關應切實加強彙算清繳後續管理,開展審核評估。重點是企業收入、成本、費用、稅收優惠和特定事項、虧損額等重點事項和高風險事項審核評估。積極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彙算清繳申報數據與管理台賬信息、財務報表信息和其他第三方信息審核比對,逐步建立企業所得稅風險指標體系和風險模型,分級分類開展彙算清繳後續管理。
彙算清繳工作結束后,要及時開展總結分析,掌握本地企業所得稅稅源結構、分佈、特點、稅負情況,評估本地區企業所得稅征管質量、政策執行和納稅人遵從情況。各級地稅機關要結合本地區稅源特點,選取重點行業、區域或影響面廣的企業開展所得稅政策效應分析。要認真開展彙算清繳年度總結,重點總結創新性的彙算清繳工作舉措,準確反映彙算清繳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建議。各市局彙算清繳數據匯總和工作總結於六月底前通過省局稅政處FTP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