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氣象局

鞍山市氣象局

鞍山市氣象局下轄海城市氣象局、台安縣氣象局、岫岩滿族自治縣氣象局,三個縣(市)氣象局均有五六十年的歷史。

主要職責


(一)制定本行政區域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劃,並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劃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二)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監測網路工作的管理,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益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作出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
(三)制定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方案,並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協調下,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
(四)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應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五)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六)統一領導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劃財務、機構編製、人事勞動、科研和培訓以及業務建設等工作;會同縣(市)人民政府對所轄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會同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七)承擔遼寧省氣象局和鞍山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計劃財務處)
協助局領導處理全局政務;負責財務、綜合統計工作;負責目標管理、文秘、檔案、保密、信息、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工作;負責組織對各處室提出的現代化建設項目進行論證和協調;負責事業發展規劃、局內綜合性的工作計劃、總結,規章制度的建立和督察工作;負責應急、安全保衛、固定資產管理和基建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公務接待工作。
(二)業務科技處
擬訂全地區相關業務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各項業務技術規定的監督執行,負責本地區業務檢查、指導、總結、交流;組織全地區災害性天氣聯防和服務工作;歸口管理全地區人工影響天氣工作;負責全地區氣象部門氣象科研管理工作;組織擬定全地區氣象部門氣象技術裝備供應計劃、裝備維護工作;負責全市氣象監測網路、氣象預報預測、氣候應用、生態監測、評估預報和服務業務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氣象監測網路、預報和服務業務的技術規範、規定、技術標準、工作流程、質量評價辦法和工作制度的貫徹落實,並定期檢查;承擔決策氣象服務、公眾氣象服務、專業氣象服務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氣象應急響應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氣象記錄檔案的管理;負責全市業務人員的年度崗位考試、考核;負責所管業務的培訓計劃和規劃制定等工作;依照有關規定,負責全市業務競賽、評比的初驗、上報工作;負責業務建設項目的管理。
(三)政策法規處
協調和管理全地區氣象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地區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工作;負責本地區氣象行業管理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施放氣球和防雷安全管理;負責氣象科技服務與產業的宏觀協調和政策指導等工作。
(四)人事政工處(監察審計處)
負責全市氣象部門幹部的考核、任免、獎懲、福利等工作;負責各類人員錄用調配、退休手續辦理、編外用工合同聘用工作;負責勞動工資及各項保險工作;負責科技幹部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初級技術職務評聘和中高級技術職務申報、聘任工作;負責全市氣象部門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審計工作;參與有關計劃安排、項目論證、效益檢查、工程招標、工程驗收等工作;負責黨建和群團工作;擬定全市氣象部門精神文明建設規劃和文明創建活動計劃安排;組織管理市局幹部職工政治理論學習;負責全市氣象部門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五)鞍山市氣象台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天氣預報和聯防;負責短時、短期、中期天氣預報、專業氣象預報、短期氣候預測等的製作、發布;負責下級氣象台站指導預報的製作、發布;負責對政府及各部門的決策氣象服務;負責突發性災害天氣的應急預案的啟動和解除;負責災害天氣的監測、預警和預警信號的發布和解除;負責重大氣象災害的預估、跟蹤和評估;負責天氣情報、氣象災情的收集匯總和上報等。負責全地區的生態與農業氣象的相關業務,包括全市生態與農業氣象的監測、預報;農業氣象災害預報、預警和評估;農業氣象災害的災情收集上報;農業氣候資源評價和開發利用;農業氣象實用技術開發、推廣;農業氣象信息服務和科技興農技術指導等。
(六)鞍山市氣象信息與技術保障中心
負責自動氣象站建設與維護;負責氣象裝備的管理、檢定和維修,以及與業務有關的消耗器材的計劃供應與管理;負責全地區通訊網路及單收站系統的運行保障與設備維護工作,保證全地區各類氣象電報的定時傳送;在省氣象局規定許可權內負責發布氣象預警信息。
(七)鞍山市氣象服務中心(鞍山市氣象影視中心)
負責報紙、電台、電視台及其他媒體的氣象信息服務及開發工作;負責聲訊台、網上氣象台業務;負責公眾氣象服務和專業氣象服務有關工作;負責電視天氣預報節目製作和對外發布;負責影視設備的管理與維護;負責影視廣告資源管理和開發;負責基層台站影視製作技術指導,提供部分服務產品;負責對外科普宣傳和科普基地管理。
(八)鞍山市氣象局財務核算中心(鞍山市氣象局後勤服務中心)
負責市氣象局機關和市氣象局直屬事業單位、縣(市)氣象局、所屬企業所有資金的會計核算、統計工作;負責編報部門預、決算等有關財務報表;負責各種會計資料的審核、對賬;負責辦理相關單位資產購置、調入、調出、租賃等國有資產管理的會計手續;負責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負責市氣象局公務用車、食堂管理、院區安全保衛、衛生保潔,環境綠化美化管理;負責市氣象局後勤服務、院區基建項目的具體實施和施工管理、辦公用房和全局水電氣等配套設施的日常維護工作。
(九)鞍山市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
承擔全市人工影響天氣業務和技術指導工作;負責本市人工影響天氣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本地天氣雷達的日常管理和責任區內的監測預警;負責制定人工影響天氣發展規劃和計劃,在本級政府的領導和協調下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人影作業的指揮協調,裝備年檢,作業人員培訓,持證上崗考核,作業單位資質年審,空域請示,安全檢查,人工影響天氣科研成果及新技術、新設備的本地化試驗和業務應用;組織開展全市人工影響天氣效果的評估,併發布年度評估報告;負責全市作業信息的收集、匯總、統計、分析、上報工作。
(十)鞍山市防雷中心
負責全市雷電災害的調查、統計、評估、上報工作;組織實施全市防雷檢測和雷電防護技術安全服務;負責防雷工程的防護裝置設計、圖紙審核和竣工驗收和檢測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防雷執法檢查工作;負責防雷新技術應用、推廣與培訓;承擔防雷科普宣傳;負責對縣(市)級防雷業務的技術指導和考核。

領導分工


曲岩鞍山市氣象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
盧忠誠鞍山市氣象局黨組成員、黨組紀檢組組長
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分管紀檢監察、審計、信訪、離退休幹部、精神文明建設、黨務、工會工作。分管監察審計處、黨辦。聯繫台安縣氣象局工作。
李寶章鞍山市氣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分管基本氣象業務、氣象服務、氣候變化、農業氣象、人工影響天氣、氣象信息與技術保障、科研與科技發展工作。分管業務科技處、氣象台、氣象信息與技術保障中心、人工影響天氣中心、觀測站。聯繫岫岩滿族自治縣氣象局工作。
隋艷敏鞍山市氣象局副調研員
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分管機關政務、宣傳、計劃財務、基建項目、行政後勤、人事人才、教育培訓、政策法規、科技服務、防雷工作。分管辦公室(計劃財務處)、人事政工處、政策法規處、財務核算中心(後勤服務中心)、氣象科技服務中心、防雷中心。聯繫海城市氣象局工作

歷史沿革


截至2008年底全市共有市級氣象台1個,縣級氣象台3個,國家基本氣象站3個,國家一般氣象站1個,大氣成分觀測站1個,國家級農業氣象觀測站1個,省級農業氣象觀測站1個。主要業務工作有地面測報、農業氣象觀測、大氣成分觀測;長、中、短期氣象預報製作、訂正、上傳任務;公眾、決策、專業與專項氣象服務和氣象科技與技術開發以及氣象科普宣傳等業務工作。